鄰居C:話說2016年買了塊地,右邊房子的Owner是C。C住在外州,房子是渡假房。房子偶爾有人來住。我Survey之後發現C家的Propane Tank在我的地上,於是寫了封信寄去,要他聯係我並把 Propane Tank移走。
後來在施工過程中把C家的地下Propane管道挖斷了(管道在我的地上,而且也沒有標記)。正好C的一個什麽親戚來住,我就把情況說了。他給了我C的電話,要我給C打電話。我給C打了電話,說明了情況,C說要讓律師和我談。他的律師打來電話說:房子是租給一個公司的,而且房子的的采暖,廚房,幹衣機,壁爐都是用Propane的。因為我把管道挖斷了,房子不能住了,公司已經搬走了,而且要他們賠償損失。我一聽,頭也大了。一般人家隻用Propane壁爐,這一家怎麽什麽都是用Propane的?但律師這麽說,我也沒有證據反駁。
第二天,我就過去找那個親戚聊天。原來,這房子從來沒租給過什麽公司,隻是C的親朋們(應該是個大家族)來住住,房子裏也隻有壁爐是用Propane的。沒有Propane根本不影響居住。原來律師的話沒有一句是真的。後來,C和他的律師再也沒找過我。我找Propane公司來把Tank 挪出我的地,事情就不了了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