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十月初,我第一次去越南出差。那時我在新加坡給一家法國公司打工。因為是第一次,辦簽證換越南盾什麽的好像頗費周折。不過記不清細節了。
去之前,我也收集了一些有關越南的信息。其中有許多安全方麵的提醒,說出門不要帶手表等貴重東西,不要帶很多現錢,天黑後最好不要獨自出去;碰到問題,最好別去找警察,因為他們更黑,會把你關起來敲詐。我是既興奮又憂心忡忡。
我大概是下午三點左右到了胡誌明市的Hotel Majestic。這是一家法式老酒店,富麗堂皇,緊挨著西貢河,好像有許多曆史典故。
越南分公司的代表說好五點半來接我吃晚飯。我一看還有兩個多小時,就想出去走走。
我把手表護照等交給前台保管。前台也交代,天黑之前,最好回酒店,外麵不安全。
我帶著新買的相機,和大約20美金的越南盾,走出酒店。剛出門,就被幾個要錢的小孩圍上了。幾個四五歲的小男孩,衣衫襤褸,滿臉鼻涕黑灰,伸著黑不溜秋的小手,小手裏是口香糖,要賣給我。他們把我圍在中間,有一個幹脆一手抱著我的腿,一手舉著口香糖。我動憚不得,隻好求助於酒店門口穿著製服的保安。幾個保安過來,倒也不很凶狠,隻是揮手讓他們離去,我才得以脫身。
我鬆了口氣,就沿著西貢河邊上的大道慢慢溜達。路邊有許多腳踏三輪車的師傅,要拉我去轉轉。我一概回絕。
可有一位師傅,盡管我再三拒絕,還是一直跟著我,嘴裏不停地說,one dollar one hour。
這位師傅看上去不到30歲,精廋的身子,穿著也還整齊,臉上隱隱約約透露著淒涼悲哀。我又多看了他幾眼。突然覺得,他那憂鬱的眼睛,很像我死去了已經十多年的叔叔。
我一下子猶豫起來,覺得應該給他點生意。於是,我反複和他核實價錢,是一小時,一美金。然後就上了他的車。
他好像一下子輕鬆起來了。拉著我,一邊沿著河邊慢慢地騎著,一邊用斷斷續續的英語給我介紹周圍的建築。我想,等會應該多給點小費,謝謝他。
車子慢慢拐進了小巷。路過一個派出所時,他指著裏麵,用手比劃著開槍的樣子,說,bullet man, bad, bad。我也笑笑。他說的,好像在印證我出差之前看到的。
車子又一拐,進了一個小巷。這個小巷很僻靜,幾乎看不到人。天也黑下來了。我有點警覺,就說回酒店。
他停下車來,說先付錢。我說,好,這裏是車錢一美金,連小費,一共給你五美金。
他一下子氣憤起來,開始嚷嚷,說是六十美金,因為是一分鍾,一美金。
我一下子懵了。看看周圍,一個人也看不到。更糟糕的是,我根本不知道我在哪兒,酒店在哪兒。
我們兩個爭吵起來。我很氣憤,說你怎麽能這樣騙人。而且,我身上沒那麽多錢。
他也凶狠狠的,說把相機給我。否則,我們去見bullet man。這相機我剛剛花了300多美金買的。
這時,一輛三輪車慢慢騎了過來。兩個師傅用越語咕嚕了一陣。後來的師傅似笑非笑地說,one dollar, one minute。然後就慢悠悠地騎走了。
我知道我上當了。那時,越南大學裏,教授的工資好像也就每月五六十美金。
我把口袋裏的錢全掏出來,握在手裏。一大把的越南盾。
我晃著手裏的錢,說,你告訴我,酒店在那,怎麽走。並擺出一副準備打架的樣子。
他猶豫了一下,用手指著前方,然後做了個右拐的手勢。
我看了看,前方大約100米的地方,燈光明亮,大概是大路。
我盯了他一眼,把手裏的越南盾呼啦一揚,扔向我們的後方。然後撒腿就往前麵有燈光的地方跑。
他似乎愣了一下,就趕快去撿散落一地的錢去了。
我氣喘籲籲跑到燈光處,往右一看,就看見了我的酒店。
以後的幾天,我再也不敢一個人出門了。晚飯後,就獨自坐在酒店靠窗的酒吧裏,要一杯XO什麽的,看著外麵人來人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