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七十年代的最後一年(1979年),我到北京的一所大學上學。
學校明文規定,不許談戀愛。違者,輕則點名批評,重則可以開除學籍。
大部分學生都自覺遵守著這威嚴不可逾越的戒律。
我們班近三十個同學,幾乎有一半是女生。開學第一天,班主任老師和班長宣布,我們要按照安排好的座位就坐。
一看座位表,我又是被安排坐在第一排,同桌的還是一位女同學。我立刻就抗議。我從初中起就不和女生坐一桌了。現在都上大學了,居然還安排我和女同學坐一桌,真是豈有此理。
抗議無效後,我就一個人就跑到教室最後一排的空位上坐下。
還好,我空出來的座位立馬就給另一位男同學補上了。
後來得知,那位女同學是一位部長的千金。我對自己的無知和無禮後悔了大半輩子。毫無紳士風度嘛(當然,這“紳士風度”四個字也是多年後才學會的)。
當然先知先覺先動的人也不少。畢竟都大學生了,而且有的同學都已是大齡男女。
我們係的黨總支書記阮書記以威嚴出名。這“不允許談戀愛”的規定,他在入學之初就非常嚴厲地警告過我們。
大概是大學二年級的一個下午,阮書記又把我們班裏的同學召集起來訓話。快結束時,阮書記提高嗓門說:“記住學校的規定,在校學生不許談戀愛”。他停頓了一下,似笑非笑地說:“如果真要談,記好了,要到一樓去談”。
我對男女之事曆來晚知晚覺。阮書記說得我糊裏糊塗的。
後來才弄明白,有一對和我同級的X經係學生互相喜歡上了。一天,這男生病了,躺在宿舍休息。這女生來看他。也不知什麽原因,女生進入宿舍後就順手把門給插上了。
那時我們是六個人一個宿舍。不巧,宿舍裏的另一個人剛好回來拿東西,卻打不開門,就咚咚咚地敲了起來。
這女生一個慌張,居然抬腿就從窗戶裏跳了出去。
還好,宿舍是在二樓,沒出人命。但女生的兩條腿摔折了。
以後的幾個星期,常常在校園裏看見那個傳說中的女生,艱難地用雙拐走路。她燙著卷發。標致的臉上,一笑就露出兩個酒窩,和對稱的小虎牙。那位男生也在一旁細心照顧。
多謝阮書記的忠告。以後幾年,學校沒再發生這樣的跳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