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教徒的腳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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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與知罪--A.W.PINK

(2016-04-02 18:59:46) 下一個

讀經與知罪--A.W.PINK

很有理由相信聖經的研讀在最近這幾年對大多數讀者的靈命並無裨益,甚至在許多情況下,恐怕不但不蒙祝福,卻反引來咒詛. 這是危言,卻絶非聳聽,乃是"對症下藥"之說. 因為從這類讀經所結的果子已經可以看到,屬靈恩賜可能已被誤用,神的慈愛也可能備受摧殘. 世人也常以追求科學知識那樣的熱忱和興趣致力於研讀聖經,其結果也同樣是專業知識與傲慢心態齊頭並進. 當化學家在他設想的某項試驗有所發現時,就會喜形於色,智慧人在研究聖經有所卓見時, 也同樣感到興奮.但與前一類人一樣,此等興奮可能毫無屬靈價值。前者的成功會讓他自大,鄙視旁人,認為他們無知;而後者也不例外,而且,這樣情況常常是出 現在那些把考察重點放在聖經數字學,聖經象征論,聖經預言學等專項上麵的人身上. 

研讀聖經的初衷,人各不同. 有人是為了顯得自己博學多才。在某些社交圈人士中,若不粗通聖經,則會被視為不學無術,所以為了保持體麵,流行閱讀並粗略了解聖經. 有出於獵奇而研讀聖經,正如閱讀其它名著一樣。也有出自以自己宗派為榮,研讀聖經是極力在聖經中搜求證據,來證明他的宗派中的特殊教義和信條, 亦有另一些人,為駁倒持不同意見者而研讀聖經。上述各種人,他們心中並不思念神,他們並不渴望在靈性上得著造就, 因此讀經對他們的靈命並沒有真正的好處.

讀經的真正裨益究竟是什麽呢? 提摩太後書三章十六,十七節豈沒有給我們清楚的答案嗎?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 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行各樣的善事". 請注意這裏省略了的訓示就可以得知, 聖經教導的目的並不是為了滿足人在知識上的追求欲,也不是為了讓人發揮臆測想象力。相反的,聖經是訓練我們"作完全人"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所以是教訓,督 促,和矯正我們.  以下各點, 都旨在較詳細地講述這觀點.

1  讀經之後,接受定罪,靈命才得裨益.  神的話語在我們生命中第一個職責就是讓我們知道我們全然腐敗,毫無良善。就算是有些人操守可能無可指責,待 人接物也無過犯,但當聖靈光借著神的話語照在他的心和良知,打開他以前被罪所蒙蔽的眼睛,讓他省察他對神的態度和與神的關係時,他就會哭喊著說 "禍哉!我滅亡了!"  這是每一個真正得救的人認識到他需要救主基督的必經之路. "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路5:31) 然而,隻有在聖靈用屬天的能力把聖經打開給人,才能讓他知道他是患了必死的絕症. 

這種強有力的定罪的感覺使我們清楚看到犯罪使我們墮落到何等的程度,而且,這種感覺不應當隻限於在我們剛剛決誌信主前後那一陣子。每一次神把他話語灌到我 心裏的時候,都讓我看到我們的神的標準相差的是何等的遠。“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彼前1:15)要看讀經對我們是否有益,第一個問題,或說 的一個考試就是:當讀到聖經記載各個不同人物所遭遇可悲的失敗時,我們是否會設身處地認識到我們也會落到同樣可悲的下場? 當讀到關於基督的完美和神聖的生命時,我們是否會認識到我們和基督的天淵之別?

2. 讀經之後,我們為罪憂傷,靈命才得裨益    心如石頭地的聽道者,經上說是那些"聽了道,當下喜歡領受”,但是卻“心裏沒有根"的人(太13:21)。 經上又說另一種"聽見了這些話,覚得紮心"的人,(徒2:37) 就是那些聽了彼得講道後信主的人。 今天依然存在著這兩種極其不同的情況。許多人將聽到娓娓動聽的講道,或處處以旁征博引來表現自己知識淵博的"適合本世代的真理"之類的演說,可惜的是這些 言詞一般來說並不能觸及聽眾良知,令他們深切反省。這種講道通常獲得聽眾的讚譽,但並沒有讓一個聽眾從而屈伏主前或更親近主,與主同行. 相反,主的忠仆(那些憑著主賜恩典不追求獲得"才華橫溢"的美譽者)必將聖經教導立足於論述世人在品德行為上,揭示甚至是信徒中佼佼者的可悲失敗,雖然群 眾不一定接納這講員,但那些真正重生的人,對這信息心存感恩以至在主前哀慟哭泣 “噢!我是個何等的罪人啊!" 同樣,當私下研讀聖經的時候也是如此,隻有當聖靈作工,讓我們領悟到自己的內在敗壞時,我們才真正蒙福.

耶利米書三十一章十九節說,"我回轉後,就真正懊悔受教以後,就拍腿歎息. 我因擔當幼年的淩辱,就抱愧蒙羞." 這段經文實在是貼切. 讀者們,你們有過這樣的經曆嗎? 讀經後會使你心碎謙卑地來到主前嗎? 讀經會使你自我定罪.從而每日都這樣被領到主前認罪悔改嗎? 逾越節羊羔肉是要和苦菜一起吃的.(出13:8) 所以若我們真正要從讀經中吸取養份,聖靈就一定讓我們嚐到甜蜜的美味前,品嚐苦味. 啟示録十章九節說 “我就去到天使那裏,對他說:‘請你把小書卷給我.’他對我說:‘你拿著吃盡了,便叫你肚子發苦,然而在你口中要甜如蜜.’” 請注意聖經講述此事時所出現的先後次序. 這次序屢試不爽,哀慟在得安慰之前,(太5:4) 自卑在升高之先.(彼前5:6)

3.  讀經之後,坦誠認罪, 靈命才得裨益    對我們而言, 聖經於督責上是有益的.(提前3:16) 一個坦誠的心自會承認所犯的罪. 關於屬肉體的人聖經教導說: “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約3:20)  "神啊! 求你的慈愛憐恤我這罪人," 這卻是發自更新了的心的呼求. 每次聖經教導都促使我們在神麵前深深省察自己的罪. “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28:13) 當我們仍懷有我們隱藏的罪時,我們的靈命便不會亨通,也不會結果子. (參 詩1:3) 隻有我們向神毫不隱瞞,全部認清我們的罪,才能享受衪的寬恕.

當我們仍在背負著未認的罪惡重擔時,我們的良知沒有真正的平安,我們的心靈也得不到安息,惟有將心思意念向神敞開, 才能得著釋放. 好好注意大衛的經曆, “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幹. 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幹旱". (詩32:3,4) 對如此生動有力的形容,你是覚得莫名其妙呢,還是你靈裏曾有過這樣的經曆能以說明? 設若你個人的經曆足以完美地說明這方麵聖經詞句的話,真的,你蒙福啦! “我向禰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 我說: ‘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禰就赦免我的罪惡.” (詩32:5)

4. 讀經之後,更深地恨惡罪惡, 靈命才得裨益   聖經上說"你們愛耶和華的,都當恨惡罪惡;“(詩篇90:10) 神仆司布真說過 “我們愛神,便不能不恨惡神所恨惡的. 我們不僅要逃避罪惡和不沉溺在其中,更要拿起武器與罪惡鬥爭,並要義憤填胸對它開戰.” 判斷一個人的信仰表白是否真實,最佳的考驗就是看他內心對罪的態度. 凡有聖潔的準則確立之處,便該憎恨一切不潔的思想和行為. 若我們真正恨惡罪惡,便更應感謝聖經指出那些我們從前認為不屬於罪的罪惡. 

在這方麵大衛的經曆是, “我藉著你的訓詞得以明白,所以我恨一切假道."  好好注意, 這不隻是"逃避",而是"恨惡",不單是指"某些"或"許多",而是"一切假道",不僅是"一切罪惡",而且是"一切假道". "你一切的訓詞,在萬事上我都以為正直;我卻恨惡一切假道." (詩119:128) 那些邪惡者的行為就恰恰相反,"其實你恨惡管教,將我的言語丟在背後." (詩50:17) 箴言八章十三節說"敬畏耶和華在乎恨惡罪惡." 這種對神的敬畏是通過研讀聖經得來的. (請參看申命記17:18,19) 所以解經家愛德華瑞納說得好"我們若不恨惡罪,就不能治死罪,當年猶太人恨惡主,以致高喊:"釘他十字架!" 我們對罪的恨惡若不過於此,我們便絕不可能同樣地要求我們的罪被釘死。.       

5.  讀經之後,離棄罪惡, 靈命才得裨益.  提摩太後書二章十九節說"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我們若抱著去認識什麽是討主喜悅和什麽是使主不悅的目的去研讀聖經,我們越讀 便越明白衪的旨意. 我們若與主同心,便能與主同行,這便被稱為"按真理而行". (約三1:4) 哥林多後書六章之末指出,信主的人當從不信的人中分別出來,便能得神所賜的寶貴應許. 請看聖靈是如何教導他們如何行事為人. 保羅不是說:"既有這等應許,就已得著安慰,因此便可自鳴得意了." 而是說"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汙穢," (林後7:1).

聖經又說"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幹淨了."(約15:3)因此, 讀經後是否使我們行事為人能去除汙穢而煥然一新,是我們要經常反省進行的另一重要原則. 一個曆久常新的問題是的"年青人如何潔淨他的行為呢?"神給的答案是"要遵行聖經的教導". 這當然正確. 但不單要研讀聖經,相信並牢記,還要凡事按聖經教導身體力行. 聖經所說諸如'逃避淫行"(林前6:18) "逃避拜偶像的事"(林前10:14) "逃避這些事"-"貪戀錢財"(提前6:10)" 逃避少年的私欲"(提後2:22). 這都是使信徒遠離罪惡的有用教導. 因為不但要承認罪,還要"離棄罪過"(箴28:12).

6.  讀經之後,能增強抵抗罪的能力,對靈命方有裨益.  聖經的目的不但是揭露我們天生的罪性, 指出我們很多很多行事為人都"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 而且還教導我們如脫離罪,如何不得罪神. "我將禰的話藏在心裏,免得我得罪禰." (詩119:11) 這是神對我們的要求, "你當領受祂口中的教訓,將衪的言語存在心裡."(伯22:22) 特別要將神的誡命,警告,勸勉藏在心裡,視為至寶,牢記,默想,為之禱告,並且遵行. 若要地裡不會野草叢生,必須播種良種. 正如羅馬書十二章二十一節所說的"以善勝惡",所以越是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藏在心裡(哥3:16), 我們的身心便越是沒有留下給罪肆虐的餘地. 

7. 讀經之後, 所行的與犯罪背道而馳, 靈命才得益處.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 (約一3:4) 神說:"你要" ,罪則說:"我一定不要" ,神若說:"你不可", 罪說:"我一定要". 所以犯罪就是背叛神,執意"偏行己路"。(賽53:6)  因此,犯罪是一種在屬靈領域內的無政府主義, 可把它視為在神麵前揮舞“此路不通”的紅旗. 正如無法無天的相反是臣服律法,與犯罪違背神相反的是順服神。所以與犯罪相反就是走在順服神的路中。神把聖經賜給我們主要原因之一,是讓我們能明白如何來 討神喜悅,因為聖經不但於“督責、使人歸正”方麵,而且在“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因此,我們有了我們自我反省必須經常使用的另一項重要規則。我們是否被聖經的教導模造我們,控製我們的心思意念,管理我們的行事為人?主所要求我們的是, “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 (雅1:22)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約14:15)  這段經文是說明信徒當以此表達對基督的愛和感謝。要達到這境界需要神的幫助. 詩人禱告說"求禰叫我遵行禰的命令."(詩119:35) 曼頓則說 "我們不隻需要光來照示主的路,還需要有走主路的心誌。因為我們的思想盲目不辨方向,所以要有指引. 因為我們意誌軟弱,更需要神的恩典來有力推動,縱使我們對真理完全明白,但若非全心接受並努力遵行,我們仍難逃玩忽職守之過。”  這是標誌鮮明的主"誡 命的路徑”,(詩119:35, 參英文譯本。中文譯本缺路徑二字,譯者注)而非'自己的選擇', 是各人"自己的路徑" 而非"眾人都走的大路".

讓作者和讀者都在主前用上述七項誠實勸勉,作自我反省,讀經對你是讓你更謙卑還是更傲慢,---- 為所得知識感到驕傲? 是在人前更加高抬自己, 還是在神麵前更覚謙卑,更覺卑微? 是對你產生更深厭惡和憎恨老我,還是更為自滿? 讀經後你周圍的人,甚至你的學生會否說 "我希望我能有你那樣的聖經知識”? 還是能使他們向主禱告求主 “賜我信心,恩典,聖潔,如禰賜給我的朋友,老師那樣?"  "這些事你要殷勤去作,並要在此專心,使眾人看出你的長進來." (提前4:15)

蒙 譯者 Priscilla,ychen,唯慎 授權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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