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話語的教義》
原著:約翰 M. 傅瑞姆(2010); 翻譯:陳彪(2011-)
第十章 上帝話語作為祂意義的權柄
主權屬性的第二方麵是神性的權柄。正如我在第一章和第二章中論述的那樣,上帝話語表彰的那個權柄是上帝獨有的,祂自己終極的權柄。正如我們在第一章 看到的那樣,語言權柄是在聽眾中產生責任感的權能。上帝的語言具有權柄,不光在於告訴我們要相信的和該做的,還引導我們的情緒,我們的價值取向,我們的優 先次序,我們的喜樂和悲傷。這就是說,在語言能有權柄的所有層麵裏,上帝的話語都有權柄,而且它們是終極的權柄。
權柄是語言意義的一種功能。在此重要的是要查驗到,上帝的話語不光在於能力,還在於其意義。語言的能力就在於它做了什麽;意義就是它說了什麽。當然,說是做的一種,因此意義是一種的語言能力[1]。由於它在語言能力中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我們必須要專門來討論。
在自由派神學曆史上,我們觀察到“老派自由主義”(理齊爾,哈納克,赫爾曼)認為聖經的話語具有意義,但是沒有神性的能力。它們隻是人的話語,應當 像對待其他人的話那樣來考察和評價。對於新正統來說(巴特, 布如諾,甚至布特曼),他們對話語作為神性的能力有了更多的認知,但是,卻否認話語是有意義的語言。在荷蘭哲學家赫爾曼·杜伊維爾的一些門徒中,你也會發 現他們認定上帝話語為能力中心的類似觀點[2]。
在傳統的神學和在聖經自身中,都表明上帝的話語既有能力,又有意義。我們已經看到聖經論及到它的能力。同時,聖經也視上帝的話語為有意義的內涵。話 語從來不會是盲目的力量[3]。當上帝用祂大能的話語創造世界時,祂不隻是讓事情發生而已。祂用智慧的講話命令這一切發生,給事物命名來解釋他們的功能。 在創世記1.5,8和10節,上帝按名“稱”(qara) 事物:晝,夜,天,地,海。(比較詩147.4和賽40.26) 創世記第一章其餘的部分,祂用其祂的言語決定每一個被造物的性質和功能,而且用“好”這個話評價祂手所做的一切。在27-28節祂用祂的話定義人的性質和 任務[4]。
另外,注意在2章9節上帝給了亞當一個類似的任務,讓他給動物命名,正如上帝已經給創造的事物命名那樣。在古代世界,名稱絕不是一個隨意而用的標簽。上帝要求亞當所做的是造成一個有意義話語的體係,可以指明動物世界的性質和特征。
在第九章,我們看到上帝大能的話語成就了上帝一切的作為。它們不光伴隨著祂做的一切;它們還給祂做的一切賦予能力。無論上帝做什麽,祂都透過祂的話 成就;無論上帝做什麽,祂的話語就做什麽。現在,我們應該注意到,所有這些話語就構成了意義的交流。上帝做的每一件事都根據祂的智慧(詩104.24)。 因此,世界作為一個整體是有意義的,它的意義取決於上帝的計劃。
類似的,當上帝對有理性的活物說話(祂自己,天使和人類),祂的話語表達了意思。在祂的話語中,祂表達出祂的智慧,知識,願望,目的,慈愛和恩典。 此意義是權柄性的。當上帝與我們分享祂的慈愛時,我們有義務來珍惜它。當祂向我們發問時,我們應當回答。當祂體現祂的恩典時,我們就有義務來信靠它。當祂 告訴我們祂的意願時,我們應該在我們的人生中遵行它們。當祂與我們分享祂的知識和目的時,我們應該相信它們是真實的。
在第一章裏,我展示出聖經敘事的整個進程是如何視為一個對話的:上帝講話,人回應。隨後的曆史進程就是人對上帝話語回應的結果。當人悖逆,就會有詛咒。當人順服,就會有祝福。因此,聖經曆史是聖約性的。聖約之主設立祂的旨意,而曆史描寫了聖約的賞罰。
因此,聖經的每一頁都在教導或展示上帝話語的權柄。人所做每一件事、所說的每句話都是對上帝話語的回應,和/或是他們回應的後果。下麵讓我們一同察看在簡要的救恩曆史中的一些例證。
亞當和夏娃
在創世記1章28節,第一個記錄下的始祖經曆就是他聽到上帝的話語。在那個經曆裏,他們學到作為人的最基本的任務,就是生養眾多和治理全地的使命。 在創世記2章16-17節,上帝為亞當提供食物,容許他可以吃伊甸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但是,還附加了一個禁言,叫亞當不可吃那知善惡樹的果子。
創世記3章的敘述強調了上帝話語的中心地位。會講話的蛇開始與女人對話。當然,在伊索寓言裏,充滿了各類會講話的動物,但是這在聖經中極為罕見 [5]。在對亞當的吩咐時,上帝已經告誡夏娃要管理一切在他們下麵的活物(創1:28),這意味著不要把動物的話當成上帝的話語。魔鬼在這裏,透過蛇來說 話[6](啟12:9)就是要顛覆上帝已經設立的權柄體係。不是按著上帝為最高的權柄,接下來是男人,然後是他妻子,接著是動物界的被造次序[7],魔鬼 用講話的動物來支配妻子,導致她來支配她的丈夫,而她丈夫則尋求推翻上帝的權柄。我們看到了此事的後果(3:8-13) ,夏娃指責蛇,而亞當指責女人,二者都隱含著對上帝護理安排的指責。
這個競爭的焦點恰好就是兩個宣稱為最高權柄的話語:上帝的話和魔鬼的話。魔鬼攻擊的恰好就是上帝已經講過的話。他質問上帝是否確實真的說過此話(3:4-5),然後,僭越上帝已經說過的話,魔鬼竟然反駁它(3:4-5)。
亞當和夏娃沒有第三個權柄來裁決爭端。他們沒有任何科學,哲學或宗教的方式來驗證究竟上帝還是魔鬼的在講真話。實際上,結果是他們相信它們自己的 話,他們的自我判斷,當它們是上帝的話。這就是我們在第三至七章裏討論到“自主理性”的起源。然而,經文很清楚的譴責這樣的自主。亞當和夏娃當時應該做的 是要接受上帝的明確話語——不必尋求其他任何來源的驗證——即使它與其他號稱為專家的來源彼此矛盾。
在敘事中,上帝的話語成就了,因為人的悖逆就將死亡帶給第一對夫妻和整個創造界(14-19節)。上帝說過罪的工價就是死。但是,祂也奇妙地宣告祂 的恩典,因為祂說,有一天夏娃的一個後裔必要傷蛇的頭(15節)。這是聖經第一次正式宣告彌賽亞的來臨,它也暗示第一對夫妻本該有的身體死亡不會立刻就 來。他們將要生活繁衍,享受他們勞苦的成果,雖然伴隨著痛苦和苦難。
亞當和夏娃本沒有理由期待這樣的恩典,除非來自上帝的話語。就原本的禁言來看,無法在那兒得到驗證。就他們的智慧而言,亞當和夏娃不可能確定上帝會向他們施恩;其實他們本該懷疑能有這樣的好事。他們更不會想到多個世紀後,彌撒亞要來救贖他們的可能性。
然而,這一次,他們相信了——沒有驗證,沒有試驗,沒有按著他們自主的判斷能力試圖評估上帝的話語。亞當給他的妻子命名叫“夏娃”,就是給“生命” 的意思(20節)。如果回想一下她在墮落敘事中所扮演的角色,他完全可能給她起名叫“死亡”。但是他相信上帝,祂的話語說,她將帶來生命,生養兒女耕耘地 球,帶來彌賽亞為後裔。當夏娃懷她的頭胎時,她給他起名叫該隱,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4:1)。在該隱出生時,依據上帝話語的應許,她相信上帝 正在透過女人的後裔來實現祂拯救地球的計劃。
挪亞
挪亞的故事也是從上帝的恩惠(6:8)和上帝的話語開始(6:13-22)。氣象科學就是從那時起開始的,挪亞無法確認上帝用洪水毀滅人類,這個極 不可能的事件。可是,麵對各種不信的反對,“挪亞就這樣行。凡神所吩咐的,他都照樣行了。”(22節,比較7:5,9) 有上帝的話語就足夠了。
新約教導我們現今世代的最後日子,就會像挪亞的日子那樣。人們會一切照舊的進行日常工作和休閑,不理會上帝的警告(太24:37-39)。這一切會“全都衝去”。但是,那些聽見又順服耶穌警告的,就能預備麵對新的大洪水(43-44)[8]。
希伯來書11章7節稱讚挪亞的信心,成為基督徒信心的楷模:“挪亞因著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見的事”並且以敬畏的心回應上帝的話語。其實,他不僅順服了上帝的話,他還向其他人宣告(彼後2:5)。
亞伯拉罕
在舊約聖經人物中,亞伯拉罕是新約聖經得救信心的主要楷模(羅4:1-25, 加 3:6-8, 希11:8-19, 雅2:21-24)。什麽是他信心的對象?上帝的話語。在敘述故事的開頭,上帝告訴他,要離開他的家鄉城市烏爾,去到其他的地方(創12.1)。上帝應許 祝福他(2-3節),但是,就像亞當和挪亞一樣,亞伯拉罕也沒有其他獨立的方式,來檢驗上帝講的是否是真話。他必須單憑信心,因著上帝話語的緣故,接受上 帝的話語。
後來,上帝告訴他他和他的妻子撒拉會有一個兒子(創17:15-21),可是,這個應許直到亞伯拉罕100多歲、而他的妻子早就過了生育年齡之後, 才成就應驗。在此情形下,不光是沒有任何可以獨立驗證的方式,所有的證據都指向與應許相反的方向。每個人都知道這樣老邁的夫婦是無法生育了。撒拉自己都對 這個說法偷笑(18:12-15)[9]。
亞伯拉罕信靠上帝的記錄並非完美;注意創世記12:10-20 和16:1-16的這幾幕。不過,保羅在羅馬書4:16-25呈現給我們更加廣泛的圖畫:
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1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複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麵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18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19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20 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裏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裏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 21 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22 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23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 24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裏複活的人。 25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複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作: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複活了)。
亞伯拉罕相信上帝的話語, 盡管這意味著他必須相信上帝能叫死人複活。因此,正如保羅說的,如果我們的信心是在於對上帝應許的信靠,那就不必在意那些人說耶穌複活是不可能的話。
事實上,上帝真的給亞伯拉罕和撒拉一個兒子,他的名字就是以撒(“喜笑”)諷刺撒拉的暗笑。可是後來,上帝再次向亞伯拉罕說話,告訴他帶著這個特別 的兒子,應許的兒子,到摩利亞山上獻為祭(創22章)。在此情形下,亞伯拉罕也沒有任何可以獨立驗證的方式,他到底該不該這樣做。其實,他很有可能將其看 為是違犯上帝自己道德律法的事[10]。或許更為嚴重的是,如果以撒真的死了,上帝似乎就無法實現祂透過以撒祝福全世界的應約了。因此,亞伯拉罕完全有可 能將這個命令,看成是與上帝自己以前話語自相矛盾的。
然而,上帝依然用與他說話的方式與亞伯拉罕認同(比較我在第一章中的討論)。因此,亞伯拉罕沒有做其他的選擇,而是按上帝告訴他的去做,無論結局如 何。正如我們所知的,這是一個試驗,以撒沒有死。上帝提供了一個代替者,預表基督的工作(創22:11-14)。雅各說亞伯拉罕在這個試驗中的順服,就成 全了他的信心(雅各2:22)。希伯來書說,“亞伯拉罕認定,神能使人從死人中複活,因此,就喻意說,他的確從死裏得回他的兒子”(11:19,新譯 本):亞伯拉罕複活信心的另一個例證。
因此,上帝在聖約兩方麵的應許,土地和後裔上,試驗亞伯拉罕的信心。他信靠上帝對土地的應許,盡管他當時根本就沒有擁有應許之地的任何一塊。他信靠上帝對後裔的應許,盡管上帝自己好像是在威脅那個應許。
耶穌
在後麵,我將會討論到摩西,先知和使徒。當然,他們也得到上帝的話語,要求他們絕對的順服。但是在此,我們需要專著於耶穌,因為他不僅是話語的領受者,他自己就是說話的主。
因著耶穌既是完全的上帝又是完全的人,他既是最有權柄的講話者,又是上帝話語最忠信的聆聽者。按他人性的聆聽者來說,他隻講他聖父教導他該說的話(約8:28, 10:18, 12:49-50, 14:10, 15:15)。對此他絕不質問,反對或遲疑。
但是,祂又是道成肉身的上帝話語(約1:1, 14)。正如我在第七章中所論證的,耶穌是話語(道)的這個事實,並不會削弱任何上帝給人類的位格性話語的權柄。事實上,耶穌自己作為上帝的話語為真理帶 來了語言性的見證(約18:37)。祂說祂來到世上的目的,就是要為真理作這個見證。祂的使命是啟示:帶著恩典和真理延續摩西對律法的啟示(約 1:17)。祂已經讓我們認識聖父(18節,比較太11:27)。祂的使命不僅僅是啟示性的。不隻是告訴我們,祂來成就了救贖。但是,祂救贖性的作為,啟 示了祂的恩典,而祂恩典的啟示,解釋了救贖的作為。
耶穌位格性(個人)的話語對新約聖經信息有著至關的重要性。沒有任何跡象表明舊約中以話語中心的啟示,到了新約發展成為非語言性的啟示。正好相反, 耶穌位格性的話語對祂的事奉是決定性的。在祂門徒的共同體中,祂的話語是做門徒的最高標準。耶穌說,如果我們不按著祂父上帝的旨意行事為人,稱祂為主就毫 無意義(太7:21-23)。祂父上帝的旨意就是在摩西的律法中(太5:17-20),和在耶穌自己的話語中(太7:24-29)。凡聽見耶穌的話就去行 的,就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凡聽見耶穌的話不去行的,就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
當祂榮耀再來時,耶穌必將要把那些以祂為恥的當做可恥的——注意到就是那些以祂話語為恥的人(可 8:38, 路 9:26)。祂的母親和弟兄就是那些“聽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路8:21)
約翰福音的開頭就將耶穌等同於上帝的話語(道),它在四福音書中,最集中的強調耶穌話語的重要性。在約翰福音6章63節,耶穌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五節經文之後,彼得說,“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
在約翰福音8章47節,耶穌將祂自己的教導等同於上帝的話語,堅持說“出於(屬)上帝的”一定會聽從和遵行祂的教導。
約翰福音12章47-50節,讓人震驚:
47 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 48 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49 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什麽,講什麽。50 我也知道他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講的話正是照著父對我所說的。
注意到這裏(1)拒絕耶穌的話語等同於拒絕耶穌,(2)耶穌的話語(特別相對於祂在地事奉時,祂位格性的同在而言)要來審判人(48節),(3)父 上帝決定耶穌的話語,包括內容(說什麽)和方式(講什麽)(49節)[11],(4)父上帝的命令(包括祂一般的命令和祂給耶穌的特別命令)成為永生的途 徑和實質(50節)。
約翰福音12章的一些教訓:(1)如果我們批判耶穌的話語,我們就別想越過它們(新正統的風格)到耶穌自己那裏訴求(48-49)。(2)我們無法 越過耶穌話語表達的方式,隻是訴求於耶穌話語的實質或內容(49節)。(3)我們無法一方麵拒絕耶穌話語對我們的要求,另一方麵宣告我們有永生。
同樣,把我們作為愛基督的門徒,與我們遵守祂命令等同起來,這在使徒約翰的作品中表達的最為清晰。參見約翰福音14:15, 21, 23, 15:7, 10, 14,17:6, 17, 約翰一書 2:3-5, 3:22, 5:2-3, 及約翰二書6。啟示錄中,約翰的異象是把上帝的子民等同於那些“守神誡命、為耶穌作見證的”(啟12:17, 14:12)。
保羅比較少的引用耶穌在地上事奉時,說過的話語,更多的是基於他自己作為使徒得到的啟示,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注意到在使徒行傳20章35節,路 加記載了保羅給以弗所教會長老的信息。同時,在提摩太前書6章3-4節,保羅跟隨耶穌自己,用認同耶穌的話語作為能否一起團契的試金石:“若有人傳異教, 不服從我們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與那合乎敬虔的道理, 他是自高自大,一無所知”。
因此,聽從耶穌的話語,就等同於聽從父上帝的話語。我們聽從耶穌的話語,就如同當年亞伯拉罕聽從耶和華的一樣,作為最高權柄的話語。我們從來就沒有 賦予為耶穌話語挑錯的地位。這些話反倒是讓我們有義務——聽從,相信,順服,默想,喜樂,悲傷,無論這些話語對我們有什麽樣的要求。
[1] And in the case of God, the power of his language is an aspect of its meaning. For the power of God’s word comes from his authority to command things to happen. Thus, in Gos’s word, power and meaning are perspective on each other.
[2] See my The Amsterdam Philosophy, available at http://www.frame-poythress.org/frame_books/1972/Amsterdam.htm and in the Collected Wors of John M. Frame, CD and DVD collection, vol. 1 (Phillipsburg, NJ: P&R Publishing; Whitefish, MT: Bits & Bytes, Inc. 2008). See also the essays in Appendxi D in this volume.
[3] Preachers and others sometimes point ou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Greek word for power, dynamis, and the English word dynamite. In some contexts, the power of God’s word can profitably be compared to that of dynamite, but there is a major difference. Dynamite only destroys, sending debris every which way. But the power of God’s word builds up God’s kingdom, rather than merely tearing things down. It creates an order, not a chaos: a rational structure. So does the power of God’s word create the universe, turning what is “without form and void” (Gen. 1:2) into a beautiful orderly universe. In the first three days of creation, God produces locations (heaven and earth, seas and land, growing fields). In the last three, he produces beings to dwell in those locations (heavenly bodies, sea creatures and birds, animals and men). In God’s creative work we find the very definition of order: a place for everything and everything in its place.
[4] Note the analogue in the realm of redemption. As God gave names to all the creation in Gen. 1, so in redemption he calls us by name (Isa. 43:1) and gives us a new name (Isa. 62:2, 65:15), God’s name (Isa. 43:7, Jer. 7:10, Amos 9:12).
[5] I think that Balaam’s ass in Num. 22:27-30 is the only other exception.
[6] Scripture often identifies Satan in verbal terms. He is a liar, a deceiver, an accuser. The serpent figure well illustrates the negative power of Satan’s tongue, for a poisonous serpent attracts by his fluttering tongue and kills through the bite of his mouth.
[7] I realize that this notion of authority is not politically correct these days. For my general view of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 sexes, see 622-647 of DCL.
[8] 2 Pet. 3:5-7 finds the word of God in still another dimension of the flood story: “the heavens existed long ago, and the earth was formed out of water and through water by the word of God.” It was nothing else than God’s word that held the water up in the sky. And the word not only warned Noah that the water was to fall; it caused the water to fall. (Recall the discussion of the last chapter: the word governs all the events of nature.) Similarly, says verse 7, “by the same word the heavens and earth that now exist are stored up for fire…” Surely, then, the word gives the best testimony concerning its own actions.
[9] Recall my discussion in Chapter 9 of Gen. 18:14, “is anything too hard for the Lord?” which can be translated “is any word too wonderful for the Lord?”
[10] God later prohibited human sacrifice explicitly in Deuteronomy 18:10, but one would think that even people living long before would have seen this practice as wickedness.
[11] This seems to be the best way to render in English the Greek distinction between ti eipo and ti laleso. The first is from the verb lego, the second from laleo. These are often interchangeable and translated “to speak.” But the former tends to emphasize content, the second manner—the sounds that come out of the mou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