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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快播的辯詞再精彩,也不配贏得掌聲

(2016-01-28 18:38:23) 下一個

這兩天,刷爆微信朋友圈的莫過於快播案庭審了。

1月7日、8日,快播涉黃案在北京海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麵對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的指控,技術出身的快播CEO王欣在法庭上展現出不凡的辯論技巧,將公訴人提起的控罪一一否認。從法庭辯論中看,被告方快播團隊成員和辯護律師們的發揮可以說得上精彩,一句“做技術不可恥”也在網上激起蜂擁轉發,甚至還有人把辯詞編成段子傳播,鼓掌叫好的聲音不絕於耳。

誰也不會想到,2016年中國互聯網開年第一案竟是這樣的開局。目前,快播案正在審理過程中,是否違法犯罪,如何定罪量刑,都應交由法庭來裁決,在法律範圍討論。被告人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是公民的權利,律師的辯護也是法律賦予的權利和職責。可問題是,在庭審現場公訴人的表現也許真的不夠好,但不能因為辯論精彩就混淆了是非黑白,也不能因為轉發的人多就占據某種“道義”高地。

事實是什麽呢?無論是在快播被調查的階段,還是庭審前後,有不少網民承認通過快播獲取淫穢視頻這個事實,認為盡管有很多播放軟件可用,但選擇快播就是因為它“無法替代”的作用。快播在幾年中,因侵權等原因多次被處罰。當然,在審判中這些能否作為證據采用,是法律需要解決的問題。而在道理上需要厘清的一點是,麵對這些,如果僅靠幾句“精彩”辯詞就說“快播不黃”,豈不是掩耳盜鈴?麵對這些,如果不加譴責反而視而不見甚至同情,豈不是咄咄怪事?

法律禁止的行為難道僅僅因為“願打願挨”,就可以合法化嗎?正如王欣所說,做技術不可恥,但技術背後的人應該有是非,分對錯。我們都應該尊重快播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的權利,不過有句話也應該明白:違法不違法,不看誰更伶牙俐齒,快播的辯護不配贏得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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