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羋月傳》還未開播,版權糾紛已白熱化。先是原著小說作者、編劇之一蔣勝男訴稱權益被侵害,隨後出品方又將蔣勝男訴至朝陽法院。24日下午,法院宣布了一審判決,認定蔣勝男違約,判令立即停止同名小說的出版發行。
在《羋月傳》開播發布會當天,原著小說作者、編劇之一蔣勝男在網上發文,聲稱製片方“巧取豪奪”其原著作者身份和編劇名分,隨後《羋月傳》出品方迅速作出聲明,稱蔣勝男“歪曲事實”,希望其“謹言慎行”。後蔣勝男就此事提起法律訴訟。《羋月傳》出品方認為,根據協議,蔣勝男將《羋月傳》原著創意(2009年網絡流出的7000字草稿)的改編權、攝製權等權利授予權利人,蔣勝男並受托創作《羋月傳》電視劇劇本。由於蔣勝男交付的《羋月傳》劇本不符合協議約定和權利人要求,權利人另行委托王小平女士擔任電視劇《羋月傳》總編劇。電視劇《羋月傳》的署名合法合約,不存在任何侵權或違約情形。
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蔣女士與星格拉公司簽訂的《電視劇劇本創作合同》《補充協議》《授權書》,蔣女士負有在電視劇播出前不出版原著及在網絡上發布的義務。蔣女士未提供有效證據證明製片方同意小說在2015年6月底出版或小說出版發行得到花兒影視公司授權,故其在電視劇播出前出版、發行小說《羋月傳》的行為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最終,北京朝陽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蔣女士立即停止小說《羋月傳》的出版發行,同時駁回了花兒影視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記者楊文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