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荷華州法律規定,教師在一天之內,不得接受3美元以上的禮物。
那麽,隨便一張商店出售的賀卡或者感謝卡都有可能超出價格限製從而踩踏法律紅線。原本的好事,一不留神就變成事實上違法。
明知故犯者,在愛荷華州,會被處以1500美元罰款和長達一年的監禁。而一旦有犯罪記錄,教師執照是徹底保不住的。
阿拉巴馬州的老師,如果收受超過25美元的禮物,除了丟工作,麵臨的是最高6000美元的罰款,外加入獄一年。
……
超出法律規定而收受或者索取禮物,所麵臨的指控是受賄罪。
因被指控受賄而失去工作的老師,在美國比較罕見,但,絕不是沒有。
2011年,佛羅裏達州有一位名叫Jeff Spires 的數學老師被指控收受學生錢財以提高學生成績。
(圖為Jeff Spires)
一個學生說,他曾付給這位老師七十美金,讓老師高抬貴手更改自己的成績,而這個一時鬼迷心竅貪小便宜的老師居然照做了。
調查期間,該老師承認,他的確收下一個學生的錢,把該生的成績從C提到B。
這項指控,導致這名曾經的優秀數學老師被吊銷了在佛羅裏達州的教師執照。
一旦因為道德品格問題被吊銷教師執照,那就永遠無法在該州申請到一個新的執照。
雖然,理論上講,他還可以到其他州申請教育執照,但他的犯罪事實因為記錄在案並進入網絡,而很容易被全美各地的學區查到。他已經在事實上失去了在美國從事教育行業的可能。
如果說這位Jeff Spires隻是丟失了教師工作的話,紐約一位名叫肯尼斯/Kenneth D. Cotton的老師,就不隻是失去工作這麽簡單了。
1996年,當時年薪有6萬多美金的肯尼斯是一位高中經濟學老師。
他居然要求某個因為經常缺課而成績不良的學生支付他290美元換取他給這個學生“一個高分”。
但這名成績不良的學生並不買賬,直接報警。導致這位心術不正的肯尼斯被判處罰金2500美元,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四年,而且要強製進行50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
在美國,老師所處的位置,要求他或她必須公平公正。
老師的聲譽是學校聲譽的保證,更是整個美國教育體係穩定公正的基礎。
老師給出的成績,尤其是高中老師給出的成績,是大學錄取時,考量學生學業水準的重要標尺。老師出具的推薦信,更是被各大學視為評估學生行為和能力的一個客觀標準。這道理對大學老師也一樣。
因此,對老師收受禮品加以限製,是對老師行為的一種客觀約束。
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上有句話,或許可以代表全體美國人的心聲:“The goal is to limit the potential for favoritism and level the playing field for rich and poor families. /限定的目的是防治老師潛在的偏袒,給貧富家庭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
美國前總統克林頓出身貧寒,他當年投考位於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的以外交、國際政治著稱的高等學府,喬治城大學(Georgetown University)時,被延遲錄取,他的高中校長為他出具了一封強有力的推薦信,宣稱,克林頓是他職業生涯裏最為優秀的學生,你們一定要錄取他。這保證了克林頓的美夢成真。而事實證明,克林頓也沒有讓為他背書的校長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