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英漢字典一般都把英文“Thistle”譯作“薊”,而中文神版《聖經》卻譯作“蒺藜”。在植物分類上,“薊”和“蒺藜”,分屬於不同的科屬,它們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植物,盡管它們都有刺。
我開始還以為是《聖經》的中文譯者搞錯了,後來經過比較和思考才發現,將“Thistle”譯作“薊”是直譯,而譯作“蒺藜”則是意譯。
薊,或者薊屬,學名稱Cirsium,起源於希臘語kirsos,是北溫帶一種多年生菊科植物。北美洲常見的自然變種為Cirsium altissimum,英文叫Roadside Thistle,或者Tall Thistle,中文稱為“大薊”。
這家夥渾身上下都是刺,莖幹、葉片、花朵上全是,別說草食動物(Herbivorous)不敢碰它,就是人從它跟前經過,也得離它遠點。
傳說,挪威侵略軍有次夜襲蘇格蘭軍隊。因為挪威士兵光腳行軍,又是黑夜看不見,偷營正要成功之時,一個倒黴的士兵不小心踩到大薊上,紮了滿腳的刺,痛得他哇哇大叫。本來毫無防備的蘇格蘭軍隊聞此警訊,立刻行動起來,組織反擊,很快便將侵略軍擊退了。懂得感恩的蘇格蘭人,後來視大薊為保護神,將其定為國花,成為國家象征。
中國天津市轄區內有個薊縣,它的曆史比北京還久遠,而且春秋時就曾作為都城,後來多個政權在此建都。成語“老馬識途”的故事就發生在這裏。
關於薊縣名稱的由來,我隻查到它原來叫“薊州”,起源於古代的“薊門關”。而相鄰地區的“紫荊關”是因為所在地的山上多紫荊樹而得名,不知道“薊門關”是否因關山多“薊”而被稱作“薊門關”。
蒺藜,學名叫Tribulus terrestris L. 古代稱“茨”,它是一種一年生草本植物,莖上有小刺,果實就像一個刺球。古代軍隊曾模仿蒺藜的果實,用金屬製成“鐵蒺藜”,置於陣前阻擋騎兵。無論多麽凶悍的鐵蹄,隻要踩上“鐵蒺藜”,定然人仰馬翻。王維《老將行》:“漢兵奮迅如霹靂,虜騎崩騰畏蒺藜”的蒺藜,就是“鐵蒺藜”。
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廣州有一道亮麗的城市風景線,幾乎全城人出門都穿木屐,也就是木製的涼拖鞋。嶺南炎熱、潮濕,涼拖鞋不僅穿起來舒服,涼快,而且走起路來“呱嗒”有聲,人在百米之外,“呱嗒”聲就已登堂入室,有人把這種步姿,戲稱為“聲先濕足”。
據說,這種風俗可以追溯到古代的長安,也就是今天的西安,因為西安地區盛產蒺藜。旺季時,牆上、路邊和荒坡地到處都是,人們因怕踩到它多刺的果實,所以“人行多著木屐”。
廣州地處嶺南,古代屬邊遠蠻荒之地。唐代曾發生多次政治犯貶謫嶺南事件,大規模的就有武則天臨朝、安史之亂和牛李黨爭三次。隨著大批京官貶居羊城,西京長安穿木屐的習慣自然也被帶入,成為羊城官民競相仿效的新風俗。
至於中文神版《聖經》為何將“Thistle”意譯為“蒺藜”,我想主要還是與《創世記》第3章18節的內容有關。
人類始祖悖逆犯罪,神就懲罰亞當去務農,並咒詛土地:“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作為耕種的幹擾和阻礙,荊棘和蒺藜顯然不是特指某一種帶刺的植物,而是很多種,各地有各地的雜草與惡木。
荊棘Thorns就不是專指中文的酸棗,很多帶刺的草本和木本灌木都可以稱作Thorns,那麽Thistle一定也不止“薊”一種。
按照《聖經》原文的意思,哪種麻煩植物最多,對農夫和耕牛構成的傷害最大,那種植物就是Thorns和Thistles。中華大地蒺藜比大薊普遍,所以早期的《聖經》中譯者,將Thistle譯作“蒺藜”,實乃智慧而非錯誤。
北美的大薊
蒺藜的植株和果實
作為武器的蒺藜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