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底,我出國5年後第一次回故鄉探親。10月的一天,在縣委工作現已退休的五伯父舉行家宴,邀請我和父親一起參加。作陪的有二表哥和八伯父。父輩一共兄弟九人,我父親排行老幺,現在僅存五、八、九三人。
席間,五伯父向我講述了他們兄弟三人想在有生之年,將年久失修的祖墳重新修繕的願望。二表哥補充說,工程遇到的最大障礙是,家族龐大,意見分歧,尤其是長房子弟的從中刁難。他拿出一份協議書,是關於祖墳所在地上手水改旱的補償條款。協議書的甲方為五伯父,乙方居然是長房大伯父家的二堂兄。
祖墳地被一個農戶的水田包圍,而祖墳忌諱進水,所以父輩們想通過協商的辦法,用家族子弟的農田置換農戶的水田,或者鼓勵農戶水改旱,父輩們給予補償。二堂兄站在異姓農戶的立場,千方百計地想向五伯父多要補償費,家鬼害家人,這讓父輩們非常生氣。
我一看協議書的簽字日期是1997年,心想,時隔八年,抗戰都勝利了,可一個小小的祖墳修繕計劃竟然還沒落實!看來大家族的事情不太好處理。既然父輩們有求於我,作為家族成員,我也不好推辭,隻好答應協助父輩們完成工作,了卻心願。
我的家族是古代名門,今日望族(二堂兄語)。唐初太史令傅奕是我們家的老祖先。家族子弟非常多,而且聰明又霸氣。高考恢複頭一年,族中共有兄弟三人考取大學,可因為二伯父是國民黨悍將,解放初被鎮壓,一經政審,三兄弟一個也沒有被錄取。等到我考取大學時趕上鄧小平上台,免去政審,所以就幸運地上了大學。這本身就夠讓家族子弟嫉妒的了,加上我家是小房,在族中沒有地位,哥哥們從來沒把我當回事,即便我娶妻生子工作多年後,他們在路上碰見我都還仍然叫我小名。這次要讓我承擔重任為家族辦一件大事,我無論如何都得悠著點,因為鬧不好就得挨哥哥們的“廣栗子”,打得你滿頭是包。
祖輩就兄弟二人,解放前從楚國舊都壽春遷徙到我的故鄉。堂祖父解放後是共產黨的鄉長,雖然沒有文化,但為人熱心、慷慨,靠著給人介紹老婆和工作的手段贏得選票支持。祖父於1941年病故,享年才38歲,身後留下7男2女。堂祖父自己也有2個兒子,加一塊正好9個。我父親當時還在奶奶肚子裏懷著,兩房14口人全靠堂祖父一肩之力扛著,那困窘,那艱難,可想而知。堂祖父對懷著父親的奶奶關懷備至,父親出生後他更是疼愛有加,出差遠行回來,即便是深更半夜,他都要拿著手電筒照一照父親的臉,看看是否有恙。父親和五伯父的工作,都是堂祖父一手安排的。
盡管祖輩的長房對我們小房恩重如山,可以說,沒有堂祖父、堂祖母的辛苦支撐,竭力關照,我們這一支絕對不可能完好無損地存活下來。然而,文革中長房的2位伯父利用手中的權力,對我們小房的7位伯父(包括我父親)極盡壓製、排斥和打擊之能事,導致父輩以及年長哥哥們感情上的嚴重隔閡、對立,年幼小兄弟們甚至彼此敵視。大家在修繕祖墳問題上各持己見,互不相讓,都主張各支修各支的祖墳。
伯母們的意見也不相同。她們出於不同的目的,提出不同的主張,這無疑也影響到伯父們的決策。五伯母不想讓五伯父獨立出資,故而提出“簡單立個碑就行”的主張。當她得知五伯父得到我的支持後,為了打擊我的積極性,逼我放棄,就故意在我跟前放風說,我父親其實就是堂祖父的種。我母親是基督徒,一貫反對父親修墳祭祖,當然不同意他領著我去幹她反對的事。妥協的結果是,遵照五伯母的意見,僅為我們這一支的祖墳“簡單立個碑”了事。
麵對族人不團結,修墓意見分歧太大,伯母們不肯花錢,小兄弟們忘恩負義等複雜情況,我和五伯父最後商議決定:
1、 單純修墓,不參與協調任何家族矛盾,否則永無休止;
2、 不做任何宣傳解釋,隻以三個長輩的名義向全體族人發一份倡議書,讓大家知道有修繕祖墳這件事,並號召大家有錢出錢,有力出力。這樣做意在告訴族人,修繕祖墳是大家的事,不是哪一個或兩個的責任,有人願意參與就給予機會,免得事後說我和五伯父搶了所有人的功勞,讓老祖宗隻“保佑”我倆不“保佑”他/她。
3、 所有開支由我先行墊付,工程完工後再向全體族人攤派,願意給的不拒絕,不願意給的不勉強,我和五伯父兩人承擔就是。
4、 作為大家族,祖墳不能太荒涼,既然重修,那就要修出特點,修出樣子,所以,不必拘泥於既成的意見,可以酌情發揮。
5、 設計和施工由我負責,人員調度則由五伯父統籌。
根據這幾條意見,我很快草擬一份倡議書,交由小兄弟們打印長輩簽字後發至各支派手中。接著,我花了一整天時間查看墓地現場,兩整天時間拿出方案並畫好圖紙,包括平麵圖和施工圖還有局部大樣圖,然後呈送給從事建築施工行業的堂兄審閱,得到他的首肯後就去購買、訂製墓碑和建築材料。整個準備工作僅用一周就完成了。之所以這樣急趕,就是怕夜長夢多,能在幹預勢力覺醒之前搞定一切最好。(未完待續)
祖墳原貌
農家苦猜到沒錯,父親是滿族:)
母親是壯族,當兵走到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