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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約聖經中音樂的功能

(2023-01-08 12:57:55) 下一個

大衛喜樂器,但從他的家庭背景,應該屬自學成才之類。當掃羅王國建立之初,宮廷還無樂官,國王要聽個小曲解愁,還得從民間搜羅。

民間音樂初屬民風,和禮儀祭祀無關,故可推論,放羊娃大衛初行的當是牧童短笛之曲。

以色列周圍專製文明,巴比倫及埃及此時宗教之音樂當盛,迦南異教也有自己的音樂。以色列是否受周圍音樂影響未來可以深究。約瑟為埃及宰相,常備酒席宴樂,席間音樂歌舞是不可少的,不過五經沒有任何記錄,隻能找些埃及古代社會作一些推論。脖

摩西出埃及中,有米利暗擊鼓短歌:“你們要歌頌耶和華,因他大大戰勝,將馬和騎馬的投在海中“。(出埃及15:21)有點類似“大風歌”

直到士師記的底波拉之歌,才有明確記載民間之樂器—牧笛(士5:16)。可以說,在大衛成為國王之前,音樂和祭祀是無關的,更多是民間的裏巷歌謠。從這個軌跡看,孔子提倡禮樂文化,實際是強化了禮樂的關係,也提高了音樂的係統化,專業化過程。

由此看,音樂最早之功能是“愉情“,製度化後才有”讚美“之功能。

現代美學家蘇珊朗格把音樂本質說成是是“時間的藝術”,她寫道:“ What, then, is  the essence of all music? The creation of virtual time, and its complete determination by the movement of audible forms( 《Feeling and Form 》P125)。她論述音樂的愉情作用有這樣經典的描述:”The great office of music is to organize our conception of feeling into more than an occasional awareness of emotional storm, i.e, to give us insight into what may truly be called the “life of feeling” or subjective unity of experience; and this it does by the same principle that organizes physical existence into a biological design-rhythm(<Feeling and Form>P126).

大衛當上國王後,重新分配祭司的職能,其中最重要的一項就是創立了樂官,使得音樂不但進入宮廷之宴樂,也正式納入敬拜係統,在所羅門王朝達到極致,聖經記錄到:

”當時,在那裏所有的祭司都已自潔,並不分班供職。他們出聖所的時候,歌唱的利未人亞薩,希幔,耶杜頓和他們的眾子,眾弟兄都穿細麻布衣服,站在壇的東邊敲鈸,鼓瑟,彈琴,同著他們有一百二十個祭司吹號。吹號的,歌唱的都一齊發聲,聲合為一,讚美感謝耶和華。吹號,敲鈸,用各種樂器,揚聲讚美耶和華說,耶和華本為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那時,耶和華的殿有雲充滿,甚至祭司不能站立供職,因為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神的殿(曆代誌下5:11-14)“。

從藝術的功能性,也就基本了解了音樂的屬性,當代基督教美學家沃爾斯托夫寫道:“藝術並不向我們提供人類生存的意義,這是耶穌基督福音的事;藝術不是奔向上帝之路,它僅意味著服務於上帝;藝術不是人的天國,它展示了人的墮落和人的尊嚴;藝術家社區並不是一種新的人類,基督徒的社區才是;藝術不是解放人的救星,救星是耶穌基督(P315)”. 當掃羅沉溺於大衛的音樂時,實在上是把音樂當成了救世主,而非認真悔改轉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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