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東,西的生活底層百姓民眾的一些體會感受。 續上01
(2014-10-29 11:43:53)
下一個
今天來回憶一下當年我給政府所做的一些的“服務”,在市區西區的一個局子裏,我負責了一小片轄區,現在人們說起那個衙門裏工作的,都那麽的眼紅,但是能想象那個年月我的工作是多麽的神聖嗎,現在的那個神聖遠遠小於現在的利益,局子裏的工作與今天大同小異,我想告訴看家的是二個話題;賭博 和 執法人。
由於出國很早,也不知道什麽時候內地流行起麻將房(那個時候我們叫聚賭),記得那年是1982年夏天,局子裏布置內容是晚上要去轄區查收麻將聚賭,大概深夜11:50我們各自到位,開始大規模查收,那個年代的房子不用我說看家們都會知道,西區曹家渡那一片的平民住房,結果當然很容易查到無數家庭成員的聚賭,一一押到小局子裏盤問,很多家庭成員因為這樣的聚賭收到不同的罰款和拘留,那活在當下人是不是應該為他們喊冤嗎?情況其實更糟糕的是80-90的老年人也一視同仁的遭遇,至於執法人對於群眾(公民)的種種做法,當局是有些規定,但是那時的執法人,他們內在的東東,絕對沒有西方執法人那樣彬彬有禮,盤問和出入平民家中,這些執法人好像走在自己的思維裏,在這裏“尊重”對執法人來說'應該平民尊重執法人,相比之下,1998年在羅馬,不知道什麽原因,我獨自一個人在家,家裏的可視門鈴響了,二位執法警察來到家門口,先得到我的同意之後,進入家裏並出示證件,我也出示我的護照(那時護照已經過期),來的原因是我主人的母親(98歲)剛剛離開人世才二天,警察迅速地來了解情況,故人是不是什麽原因故亡,要排除可疑的情況才放心。這個態度和語氣就好像他們有什麽沒有做好似的。在這種國度裏,他們是由平民的稅收來生活,應該看家都已經知道,在這裏我隻是多嘴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