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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剛:《審判達爾文》讀書報告

(2015-09-20 21:44:20) 下一個

趙剛/文

一、引言

以自然主義(Naturalism)為背景的進化論與基督教信仰衝突的關鍵,其實不在於細節的解釋差異,而在於根本出發點的不同,在於其建構的基礎,所采用的信仰體係的問題。這裏首先要澄清的是「進化」這個詞的意思。通常許多人認為,進化就是一個逐漸變化的過程,但這是不準確的。進化和創造相對立僅僅在於(自然)進化必須是無目的、無方向的完全自然過程,而創造是可以有設計和目的的因素的。由於“上帝不存在”這種自然主義的信仰前提,在解釋生命的起源時,訴諸絕對隨機的進化論是唯一可能的選擇。因為去掉上帝,就意味著去掉終極的原因和秩序的提供者,剩下的就隻能是完全的無序和隨機。進化的過程或許看起來是有方向的,但是造成進化的最終機製在本質上必須是無目的、無方向的隨機過程。這種信仰背景使得進化論雖然自稱是科學,但卻在許多方麵表現得更象宗教。進化論不是(卡爾-巴柏〖Karl Popper〗意義上的)經驗科學(empirical science),而隻是一種宗教信仰,或許就是本書作者菲利普-詹森〖Phillip Johnson〗想在這本書中傳達的信息。當然他不僅僅是用上麵這種純粹思辨性的考慮,而是通過具體考察進化論者所提供的各種證據以及他們處理這些證據的方法,來一步一步向讀者闡明進化論怎樣不是科學,而是一種宗教信仰的。下麵是我對這本書的理解。為我的思路清楚起見,我沒有完全依照詹森的章節順序。

二、原理
有改變的傳代(descent with modification)是進化論的中心思想。其中由達爾文提出來的變異和自然選擇是最重要的進化機理。雖然現代進化論提出了許多新的進化機製的可能性,但是在進化論文獻中,自然選擇仍然是最重要的,即使不是唯一的機製的話。所以詹森花了兩章的篇幅來分別考察自然選擇和變異這兩個最重要的原理。其他的進化機製則多多少少地散布在其他的有關證據的討論中,比如對間斷平衡理論(PuncutatedEquilibrium)的討論在考察化石證據時進行,而對中性進化學說(Neutral Evolution)的討論則在考察分子生物學證據時涉及到。

 

1、自然選擇對自然選擇質疑的關鍵不在於自然選擇在自然界是否存在和發生,而在於其效果究竟有多大?或者說,自然選擇過程是否真的有那麽大的能力,把最原始的單細胞生物變成現在這五彩繽紛的花鳥魚蟲和人的世界?詹森發現進化論者對這個問題並沒有給出有足夠說服力的證據或者道理。
 

達爾文自己最初給出的例子後來發現完全不能說明問題。他舉的是人工飼養的例子。但這是人工選擇而不是自然選擇。人工選擇的意思就是說選擇過程中加入了智能和設計的因素。另外兩種常見的錯誤回答,一種是把自然選擇說成了同義反複,另一種是試圖把自然選擇看成是一種演繹邏輯的推論。把自然選擇說成同義反複的是說,那些最適應環境,就是能產生最多後代的,將生存下來,就是將產生最多的後代。換句話說,能夠產生最多後代的將產生最多的後代。這種論調曾產生過廣泛的影響,以致於著名的科學哲學家卡爾-巴柏也曾因此斷定進化論不是科學。另外試圖把自然選擇建立在演繹邏輯上的嚐試,比如,按柯林-帕特森〖Colin Patterson〗的說法,是:

①所有生物都繁殖;

②所有生物都有遺傳變異;

③這種變異會影響繁殖能力;

④因而對繁殖能力有利的變異將生存下來,不利的將被淘汰。

 

但是這說明的隻是會有變異和選擇發生,而不是變異和選擇的將導致新物種。
 

絕大多少現代進化論者還是把自然選擇看成是一條可檢驗的科學假設的。這條假設說,自然選擇(和變異一起)是一個可以產生新物種的進化過程。詹森檢查了著名進化論者道格拉斯-弗忒瑪〖Douglas Futuyma〗提供的六條證據:

①細菌對抗體和昆蟲對殺蟲劑的抵抗;

②1898年在麻省一場風暴中,麻雀體形對生存率的影響,體形大的更容易在風暴中生存;

③1977年Galapagos島上一種鳴雀體形隨環境的變化;

④導致鐮刀形紅細胞貧血(sickle-cell anemia)的基因變異同時也有利於抵抗一種瘧疾(malaria),因而在這種瘧疾流行的地區這種變異就高,而瘧疾不嚴重的地區這種變異就小得多;

⑤當一種導致不育的基因在老鼠中傳播時,老鼠的數量就減少,甚至滅絕;

⑥克勒威爾〖Kettlewell〗著名的斑點蛾(peppered moth)例子。

 

詹森得出的結論是:

①毫無疑問環境會導致生物形態或數量的漲落;

②但沒有任何理由相信這些漲落會導致諸如產生新物種

〖注〗、新器官等等大的變化。一句話,微進化和宏進化的差別。
 

最後詹森發現進化論者對這種差別的質疑的回答是,你還有更好的自然機製解釋嗎?所以在這種時候,自然選擇成了一種自然主義哲學前提的必然。因為在自然主義哲學的前提下,自然選擇多少還有一些微進化的證據。
 

2、變異變異最主要的困難是對複雜器官,如眼睛或翅膀,形成的貢獻。按傳統達爾文主義的要求,變異必須是微小的(微變異,Micromutation)。但這就有兩方麵的困難。在理論上這要求極漫長的時間,長到甚至可能大過地球的年齡,同時還要求自然界有很好的機製保護變異的每一步中間環節,這些中間環節不一定是有利於物種的生存競爭的;在實際證據上將要求大量的中間環節的化石。但這種證據並不充足。所以解決的辦法就是變快點,或者說,每一步變大點,即所謂的宏變異(Macromutation)。

 

但這又麵臨的是一個幾率的問題。同樣我們能說的隻是,雖然這不是絕對不可能發生,但我們有足夠的理由懷疑。而且這裏我們也不能接受因為我們現在已經在這裏了,所以這種進化過程一定發生。這是根據自然主義哲學背景的推理,不是科學的研究。現代進化論者如古得〖Gould〗等還有一些宏微雜合的理論,但本質上還是有這些困難。而且最後,大多數這些天花亂墜的理論共同缺乏的都是試驗證據的觀察。對複雜器官或結構的問題,分子生化學家Behe的書《Darwin‘sBlack Box》有更好的闡述。

  

三、證據
在看具體的證據之前,我們首先要明確的是我們應該找什麽樣的證據,或者說,我們要證明的是什麽?我們要證明的是有改變的傳代是現在我們觀察到的這麽多生物多樣性和分類關係的原因,而不是生物存在這樣的多樣性和分類關係。現代進化論者常常提到進化論是科學事實,而在被要求提供(或展示)這樣的事實的時候,絕大多數時候給我們的是誤導性的生物分類學的事實。但是生物存在這樣的分類關係並不表示有改變的傳代是形成這種關係的原因。

 

生物存在這樣分類關係的事實,實際上在進化論被提出以前就已經被觀察到。生物的分類關係,加上自然主義的信仰前提,才是進化論。進化論說的不是生物間存在這樣的分類關係,而是這種分類關係是由完全自然,沒有任何智慧或非自然因素介入的,有改變的傳代所產生的。所以我們要找的證據不是生物間存在某種分類關係,而是共同祖先和中間過渡型的確存在,要證明的是自然選擇加上隨機的基因變異的確具有所宣稱的那樣創造新物種、新器官的能力。
 

古得曾提出了三類進化論成為“事實”的證據。第一類是微進化。但這在對物種進化的證明上,要求把在一個層次上的規律推廣到另一個層次上的信心的跳躍。第二類是缺陷。這一類的“證據”是說,如果生物是上帝設計製造的,怎麽會有缺陷?這實際上是一個修辭學的辯論術。且不說這種論調在神學上的幼稚,單就自然科學來說也不足取。因為自然科學的任務不是要來研究為什麽上帝這樣或不這樣,而是研究某些現象是否可以找到一個自然的原因。不能因為找不到而又必須要求一個自然原因,就硬湊一個原因。當進化論者這樣做的時候,所證明的不是進化作為生物分類關係的原因,而是進化論者的自然主義信仰。第三類就是化石證據。
 

1、化石進化論者最常提到的化石證據是脊椎動物化石序列(VertebrateSequence),這包括從魚類到兩棲類,從兩棲類到爬行類,從爬行類到鳥類和從爬行類到哺乳類,以及從猿到人。在這些環節中,“類哺乳動物的爬行類(Mammal-like Reptiles)”化石和“猿人(Ape-men)”化石被認為是最具有決定性的證據。讓我們先考察其他幾個環節的證據,然後再處理後麵的兩個環節。
 

對於從魚類到兩棲類,曾經發現一種叫做Rhipidistian的魚類化石,由於它的骨胳特征有些象早期的兩棲類,而被推測是介於從魚類到兩棲類的過渡型。然而,1938年在印度洋捕獲的一種叫做Coelacanth的活化石魚給這種推測投上了疑雲。因為這兩種魚被認為是關係非常接近的,而對Coelacanth的解剖表明它沒有任何特征是可能為上岸作準備的。對於從兩棲類到爬行類,雖然有一種叫做Seymouria的兩棲類化石有一些爬行類的骨骼特征,但進一步的研究表明它是完全的兩棲類。曾經轟動一時的始祖鳥(Archaeopteryx)化石為達爾文進化論的奠定起了很大作用,被認為是從爬行類到鳥類進化的強有力的證據。然而,始祖鳥究竟真是現代鳥類的共同祖先呢,還是象鴨嘴獸(Duck-billed Platypus)一樣,隻不過是有某些另一類生物特征的異常生物呢?現代古生物學家更傾向於後者,換句話說,始祖鳥並不成為從爬行類到鳥類的過渡型證據。
 

詹森對從爬行類到哺乳類的過渡型化石目Therapsida的質疑包括兩方麵:一是不能滿意區分爬行類化石和哺乳類化石的標準僅僅是下頜的結構。因為爬行類和哺乳類有如此多的不同之處,找到其中一點頜骨差異的中間形態是很容易的,但很難證明有頜骨的中間形態就是整個爬行類和哺乳類的中間形態。另一個質疑則實際上是進化論者常用來做正麵證據的,即存在如此多的候選過渡型。在詹森看來,候選過渡型態的多僅僅在可以排成一條縱向傳代的線上才是符合進化論的共同祖先的要求的。而如果候選型態多是體現在同一個時代的橫向選擇上,說明的不是共同祖先,而是各從其類。事實上,近代已經有一些古生物學家在考慮哺乳類不是單線,而是從幾支不同的Therapids多線、分別進化來的。
 

詹森對猿人證據的質疑更多的是從方法論上著眼的。即認為進化論者是本著“一定猿和人之間的過渡型態”的前提來尋找證據,所以無論什麽化石在進化論者手中都可以成為支持猿人的證據,因為古猿化石的多樣性是如此的豐富,以致於任何人隻要挑選一些與人類似的特征,就可以斷言那是過渡型。
 

詹森的這個質疑分開單獨來看時,可能比較缺乏說服力。但是如果結合到整個化石證據--原生物、植物、動物等等一起來看時,就有一定的合理性了。因為如果絕大多數化石證據都顯示缺乏過渡型的話,就有理由對個別支的“證據”豐富抱合理的懷疑態度。事實上,用間斷平衡理論的提出者之一古得的話說,化石證據總體顯示出來的是靜態(化石在整個地球曆史中看起來很少有變化)和突現(新物種是在很短的時間裏,以完整、成熟的型態出現)這兩個明顯與傳統達爾文漸變論相矛盾的特征。但是除非訴諸神秘主義,間斷平衡理論,象突變理論(saltation)一方麵要麵臨Behe的“How?”的疑問,另一方麵也要麵對達爾文的“逐漸、細微、累積進化”的尷尬,使其和創造論的區別變得越發模糊。曆史上若幹次生物物種大滅絕顯示的也是一個突然,而不是逐漸的變化。基於這樣整個化石的分布結構證據(而不僅僅是脊椎動物序列),詹森認為總體來說,化石證據對進化論不是支持,而是劃下了更深的問號。
 

2、分子生物學許多進化論者津津樂道的分子生物學證據,實際上不是進化論的證據,而是生物分類學的證據。用分子生物學進行分類得出的結果與另外的分類方法吻合得很好,隻是加強證明生物間的確存在這種分類關係,卻並不表示這種分類關係是通過完全自然的進化過程產生的。著名的中性學說除了部分地與自然選擇矛盾以外,(這是進化論者之間自己要辯論的事。順便說一句,進化論者之間的這種辯論雖然不一定成為進化論不成立的理由,但顯然也不成為進化論成立的理由。)實際上是以共同祖先為前提的。所以以為中性學說證明了共同祖先的想法並不成立。
  

撇開對分類關係的證據,分子生物學帶給進化論的與其說是支持,毋寧說是麻煩。一個例子是一個生物基本大類的發現。在生化學家沃斯〖Woese〗做RNA序列比較前,一般把生物分為兩個基本的大類:prokaryotes(細菌)和eukaryotes(所有動、植物)。但是沃斯及其合作者們發現細菌王國裏麵其實包含兩種完全不同的種類,二者之間的差別和每一種分別與動、植物之間的差別一樣大。結果就多了種叫做archaebacteria的新的基本生物類別。現在的問題是,這幾種基本類別的共同祖先是什麽呢?詹森發現,進化論者對這些困難的回答是出人意料的信心答案:雖然現在沒有找到共同祖先,但是肯定有。在詹森看來,這是基於自然主義信仰,而不是經驗科學的回答。
 

3、化學進化的困難如果進化論隻是關於共同祖先以後的事情(生物進化),則對於共同祖先怎麽來的問題仍然無法排除上帝的影子。這對自然主義信仰是不可接受的,所以完整意義上的自然進化論者就不能不談前生物進化(PrebiologicalEvolution),或者化學進化。
 

詹森在這裏所關注的問題有兩個:一個是比較哲學性的幾率問題,即,自然發生這樣化學進化反應的概率有多大?被驗證程度有多少?這裏,雖然現代許多生化學家能夠在人工環境裏合成許多大分子蛋白或者核酸,但其中有一個非常深刻的矛盾,即實驗室人工合成可控製環境與自然進化不可控製環境的矛盾。這個矛盾使得許多現代成功的合成試驗,如果說要證明什麽的話,所證明的不是自然進化,而是智能設計。第二個問題實際上是與第一個問題相關聯的。

 

詹森關心的是,雖然有許多化學進化理論,比如“裸基因理論”,“蛋白質先成論”,“粘土理論”,“生命地外產生論”,甚至一些所謂的計算機模擬,但真正有實際實驗驗證的有多少?所聲稱有驗證的實驗,又有多少是真正解決了人工可控製環境和自然不可控製環境的矛盾的?這樣的實驗詹森考察的包括有著名的米勒原始湯(prebiotic soup)實驗,而結論是,這些實驗不僅不能減輕,反而是加深了這對矛盾。再一次地,詹森發現進化論者對這個問題的回答要麽是“你還有什麽更好的自然解釋?”,要麽是“人已經在這裏了(進化已經有結果了)”,甚至不惜把「生命」就定義為進化的產物。在詹森看來,這又一次不是在經驗科學,而是在自然主義信仰裏的回答。


四、科學、哲學和宗教
有了前麵的許多證據考察後,詹森在本書的後麵部分開始集中精力處理進化論不是經驗科學,而是宗教信仰的問題。雖然這個觀點的提出者卡爾-巴柏後來收回了它,但那主要是針對自然選擇學說的。自然選擇不是進化論的全部。詹森要處理的是進化論作為整體是否滿足經驗科學的要求的問題。下麵我試圖整理出一個思路來。

 

或許是由於巴柏關於經驗科學的證偽論(falsifiability)的影響,許多人認為科學和宗教從此分了家,在講“科學和宗教不衝突”時,實際上講的是一個互不侵犯意義上的不衝突。然而巴柏自己是強烈反對把一切形上學視為垃圾的邏輯實證主義的。因為他意識到如果把一切形上學都否定掉的話,知識本身,包括科學知識,也被否定掉了,從而陷入完全的不可知論。事實上,巴柏相信科學正是從形上學中產生出來的,科學研究的關鍵不是拋棄掉一切形上學的教條,而是在可能的情況下,把它們轉化成為可被經驗檢驗的理論。科學是在一個比宗教更窄的範疇下對世界的部分理解。
 

然而進化論者並不認為科學和宗教不衝突,特別是當進化論和包含有創造信仰的基督教麵對的時候。這或許是為什麽一個由基督徒科學家和教師組成的團體The American Scientific Affiliation(ASA)試圖把進化論和《聖經》創世紀作調和的時候,遭到了進化論者的強烈反對。(不過在基督徒中對ASA的立場也有爭議。因為就象後麵將看到的一樣,這種衝突不是科學和宗教的衝突,而是兩種信仰體係的衝突。所以這種調和也就成了試圖在兩種對立的信仰體係之間調和。)一個突出的例子是1981年以大法官威廉-奧維頓〖Judge William Overton〗為代表的一個聯合會對“科學”下的定義:

①被自然律所引導;

②解釋必須依賴自然律;

③在經驗世界中是可檢驗的;

④其結論是暫時性的--即,不必然是最後結論;

⑤可證偽。

 

並根據這個定義,斷定《聖經》創世紀的記載是不科學的。
 

然而仔細考察這五條定義就可以發現,隻有後麵三條是與巴柏的經驗科學吻合的,而前麵兩條表達的是依據自然主義的形上學前提。所以進化論與基督教信仰的衝突(在進化論者眼中科學和宗教的衝突)實際上是自然主義信仰和基督教信仰之間的衝突。進化論者的自然主義信仰假定了自然是一個完全由物質因果組成的封閉係統,所以不可能有任何“外來”(超自然)的幹擾。這就是進化論者在麵對許多理論對於證據的困難時,常常反問“你還有什麽更好的解釋?”的原因。

 

事實上,認為進化論與基督教信仰衝突是科學和宗教的衝突的進化論者還不僅僅是在自然主義的信仰前提下作這個結論的,他們的信仰實際更窄,即所謂的科學主義(Scientism)。他們的信仰認為,科學是唯一獲得知識和研究實在的途徑。這幾乎等於是說,凡不是科學所能研究的,就是不真實的。科學就等於真理。這在許多進化論者的言論中表現得尤為明顯。比如康奈爾大學的威廉-普羅文〖William Provine〗就曾明確地宣稱,根據現代科學的結論,一切都沒有目的;道德律是不存在的;人隻是極其複雜的生物機器,沒有任何意義;因而也沒有任何所謂的自由意誌。
 

詹森認為,由於托馬斯-庫恩〖Thomas Kuhn〗所提出的科學範式(Paradigm)賦予進化論者的信心,以及科學主義的信仰前提,使得進化論者鼓吹進化論遠超過了科學的範疇,而進入了宗教信仰的領域。這從前麵普羅文的宣言可窺一斑。其他更多的是進化論者在宗教方麵,倫理方麵,社會政治方麵,甚至教育方麵等等的引申和應用。這些進化論者無論有意無意在把進化論往宗教方麵發展的努力,無一不是建立在他們的自然主義或者科學主義的信仰上麵的。因而最後成為從信仰到信仰的這麽一個循環,也是不奇怪的。
 

不過詹森在最後根據一係列進化論者的行為,這包括,從信仰出發而做的論證,例如“你還有什麽更好的(自然)解釋?”,即邏輯的必然結論;或者從信仰出發而做的研究,例如雖然沒有找到共同祖先,但是一定有;以及在術語意思上從信仰出發而做的跳躍,例如“進化”一詞可以根據需要在“微進化”和“宏進化”之間轉化,等等,作出結論說,進化論不是經驗科學。對此我個人倒有一點保留。

 

因為如果進化論把所有這些從信仰出發的論證和方法拋棄掉的話,雖然也許剩下的東西就不多了,但或許仍然可以約化為一些可供經驗檢驗的假設。盡管這些假設在麵臨實際的檢驗的時候,可能問題很多。詹森自己在前麵其實就提了很多進化論麵臨證據檢驗時的困難,並且在引用庫恩的理論的時候,還是把進化論作為一個科學範式在考察的。對於進化論背景信仰的問題,比如自然主義或者科學主義的錯誤和局限,我倒更願意從信仰的角度來討論,而不是歸結為進化論的問題。
 

〖注〗詹森在這裏對宏進化的定義規範到「種」的差別。在南開與方舟子的討論中,方指出至少應該拓寬到「種群」的差別。但是我們應該看到,無論是「種」還是「種群」,宏進化和微進化的問題依然存在。或者說,詹森的質疑在大方向上還是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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