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人類幾千年的文明史中,有無數曾經令千百萬人激動不已的人物,但在死後若幹世紀仍能令千百萬人激動的人物,數目就少得多了。馬丁•路德無疑是這少數人之一。
路德令他的同時代人激動不已,以致激起了許多國家鏈鎖反應般的大革命,以致造成了從政治經濟到思想文化的諸多領域的大變革,靠的是什麽?眾所周知,靠的就隻是他心裏所想的、口頭所說的、筆下所寫的。在他生活的15、16世紀之交,在後來受到他猛烈震撼的西歐大地上,教會的腐敗比比皆是,社會的不公觸目驚心,同時,絕大多數人卻默默地忍受著這一切,因為他們不曾“敢於運用自己的頭腦”,好好想一想這些現象的根源究竟何在,當然也就提不出改變現狀的強有力的根據。
然而,路德不但想了,而且想到了最深處,想到了事情的本源;他也不但說出了他所想的,而且冒著被處死的危險,說出了改變現狀的根據,不但對王侯將相們坦率直言,而且對村夫市民們大聲疾呼;他還不但寫下了他的所思所想,而且所表達的思想之博大精深,所投入的情感之熱烈澎湃,所運用的文辭之簡潔痛快、酣暢淋漓,使有幸讀到的人們如此激動,如此熱心於翻印和傳播,以致於在剛剛有了印刷術的德意誌,大小諸侯國印刷的書本數量因他而在六年內增加了六倍,在那個交通全靠馬車帆船的年代,他的所思所言竟能飛越高山與大河、跨過國界與海峽,迅速傳遍全歐。不但如此,他的思想,借著人類最獨特最奇妙最偉大的稟賦——語言文字,經過無數信眾的傳揚,無數學者的討論,直到五百年後的今天,竟還影響著千千萬萬的讀者,竟還激發著人們去思索一些本源性的問題。
二、這些本源性的問題之一,就是甚至攪動了今日中國教會的所謂“基督教三大美德”中的兩個——“信”與“愛”,何者為本、何者為要的問題。這個問題,是路德的所有思想中最深處、最核心的問題;是被蒂裏希等新教神學家稱為“新教原則”的問題;也就是所有略知基督教史的中國讀者都耳熟能詳又難窺堂奧的“因信稱義”的問題。
“因信稱義”的字麵意義是,憑著信仰而得以在上帝麵前可稱為義。“信仰”當然是指對上帝的信仰,對上帝派遣基督道成肉身,為人受難,拯救世人的信仰;而“稱義”或“拯救”,則是指使人脫離罪惡而可以稱為“義人”。許多中國人把“拯救”僅僅理解為脫離外在的苦難而獲得外在的福樂,這是一種嚴重的誤解。由於這種誤解,才會出現“既有苦難存在,所以信仰荒謬”的想法。
基督教的解釋,人的苦難來源於,或者從根本上說就是人的“罪性”(原罪或大寫的Sin)。它可用神學語言稱之為對上帝的背離或背叛,或用哲學語言稱之為對“存在”的疏離或異化。背離上帝意味著轉向自我或事物,即崇拜自我或崇拜世間的人或物;疏離存在意味著迷戀“存在物”,即沉迷於世上的人、物或自我,以這些東西為人生的終極關切。這也可說是人的本性之“異化”或“墮落”。這種“罪”,不是指道德上和法律上的罪或罪惡,但卻是所有這些罪惡(小寫的、複數的sins)以及外在苦難的根源。
基督教雖然斥責世上的罪惡並主張努力消除之,但卻認為根本的問題在於原罪,即人對上帝的背離或疏離。所以它更注重內在的問題,即人性的“墮落”。相比於人的外在的苦難來說,人性的墮落或人類本性的喪失才是根本的問題。這種本性即人身上的“上帝形象”,應是象上帝那樣去愛,或象基督那樣去愛,那種無私廣博的神聖的愛,乃是世界的本源,也是維係世界和改善世界的力量。但是人的墮落,使人喪失了這種愛的能力。
由於這種墮落是普遍的,無人能避免前述的原罪,所以聖經曾說世上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人在此世的種種功德,種種成就,沒有也不能改變這種基本狀況,即人受到原罪製約的狀況。基督教稱此狀況為人受到罪的“捆綁”。而擺脫罪的捆綁或釋罪“稱義”,既然超乎人的能力,所以上帝“道成肉身”,替人贖罪,賜人以稱義的恩典。因為這個恩典不是別的,就是釋罪稱義,所以凡接受這個恩典的,也就釋罪稱義;而“不接受”的意思,也就是不要釋罪稱義。用另一些基督教的詞語來說,這裏所謂接受,也就是“信”,信的結果即“釋罪稱義”,也就是擺脫罪的“捆綁”,也就是“得救”,也就是得享“天堂”,也就是與上帝“複和”或重新和好,也就是得到馬丁•路德所謂“基督徒的自由”。
以上這些說法是基督教的一般教義,即不同派別的基督徒都主張的教義。但是馬丁•路德所說的“因信稱義”與眾不同之處,是一再強調“稱義”僅僅靠著“信”,而不靠任何其他的東西,不靠遵守教會的律法,甚至不靠人的行為或“善功”。正因為如此,這恩典不僅僅簡易、廉價,而且是“白白賜予的”,否則也就說不上是“恩典”了。
這種說法自然會引起大大的疑問或誤解:既然在上帝麵前稱義,隻靠信仰而不靠行為,那麽有信仰者作惡也無妨,惡貫滿盈者也能上天堂?
這種疑問或誤解,不但當代中國一些無神論宗教學家提出過,而且就在路德時代的一些天主教神職人員也提出過。在今日中國的神學爭論中,隻強調信德是否會貶低愛德、貶低道德,也成了一個核心的問題。
事實上,路德的意思是要強調:人以自己的行為為善,以為自己的“善功”可以抵銷自己的“罪”,或證明自己為“義”(“稱義”即justification的原意),本身就是一種僭妄之罪。真正謙卑或真正誠實的人,不論在世人看來其行為多麽“善”,功勞多麽高,成就多麽大,在洞察人心的上帝麵前,都絕不會否認自己實際上還是有罪,絕不會否認自己的罪性。換言之,真正的基督徒永遠不會認為自己的善行足以使自己稱義,而會相信隻有上帝的恩典才能做到這一點。一個也許不夠恰當的比喻是:如果一個人因殺人而被定了死罪(順便說說,基督教認為人的死正是罪的代價),那麽他要免罪,就隻能靠最高當局的赦免,而不能靠他的補償——因為他的任何補償都無法使被他殺害的人恢複生命,無法平複受害者親屬的痛苦,也無法減輕他行凶之罪的嚴重性。
那麽,這是否會導致“作惡無妨”的結論呢?答案很清楚:不會。因為馬丁•路德明確說過,“信不是叫我們脫離行為,隻是叫我們脫離論行為的假道理”;他又再三說過,真正信仰上帝的人,必然要“約束自己的身體”,要“做上帝喜悅的事”,換言之,他必然不要作惡。“真正信仰”,就不可能“惡貫滿盈”;反過來說,作惡不可能是信仰的表現,而恰恰是不信的表現。如果一個基督徒惡貫滿盈,他必然隻是假基督徒,他的信仰是虛假的。一個基督徒有意作惡的時候,也就是他暫時背棄信仰的時候,如果他的信仰足夠真誠,他就會在上帝麵前認罪悔改。
總而言之,善行不是信而得救之因,乃是信而得救之果。所以我們可以看到路德關於“愛德”的這些說法:“凡有真實不偽之信的,也有真實無偽之愛。”“基督徒不是為自己活著,而是為基督活著,為鄰人活著。不然他就不是基督徒。他靠著信為基督活,靠著愛為鄰人活;靠著信,他上升到己身之上,到達上帝之中;靠著愛,他下降到己身之下,到達鄰人之中。”(見本書《基督徒的自由》一篇,譯文略有不同。)
行文至此,前麵所提“信”與“愛”何者為本,何者為要的疑問,應已豁然消失:正如善行是信的果實,愛德乃是信的證明;人對神,信是首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人對人,愛是首要的,至少是優先的。
這樣解釋的“因信稱義”學說,也可以解除不少中國人對於基督教的另一個極端的誤解:基督教要人行善,而它所要求的道德過於嚴格,所以或者令人生厭,或者令人生畏。按路德的解釋,事實上它所要求的隻是信仰,至於道德行為或者善行,隻是隨信仰而來的自然結果,就象好樹自然會結好果一樣。因為信仰已使人稱義,已使人釋罪而自由,所以它不是一種負擔,而是一種解脫。
三、說到這裏,我們也可以明白路德的學說為什麽會激起那麽巨大的社會政治變革。“稱義”既然隻靠信,而信仰所涉及的僅僅是人的內心與上帝之間的問題,那也就意味著不需要任何其他的媒介,不需要早已體製化官僚化的天主教會及其各級神職人員的中介。更不用說按路德的看法,當時腐敗的教會,已背離了基督教的真精神。於是,一場反對羅馬教皇代表的天主教會的改革運動,也就不可避免了。
路德思想的一個方麵,是發掘出基督教所包含的個人權利和平等自由等思想因素並加以發揚光大,所以宗教改革的結果,是在西歐的廣大地區,以信仰自由為代表的個人權利大大擴張。路德思想的另一個方麵,則迎合了當時歐洲興起的民族主義,所以宗教改革的另一個結果,是新興民族國家的權力大大增加。這兩個方麵的結果,都意味著教會作為一種統一的體製性力量急劇衰落,意味著現代社會世俗化進程的開始。這樣,個人在擺脫中世紀天主教會控製的同時,也同時脫離了與世俗政權並立的教會體製的屏障,而直接麵對著擺脫了教會製約的國家。
幸而,當時集中火力批判教會的路德,也前後一貫地意識到國家作為人間的製度,同樣不能約束人的靈魂,皇帝(凱撒)同教皇一樣,不能成為人與上帝之間的中介或障礙:“人的製度,絕不能把它的權力擴張到天國和靈魂方麵,它僅僅屬於這個世界,屬於人與人之間的外在關係。”“靈魂並不在凱撒的權力之下,凱撒對於靈魂,既不能教訓,也不能領導;既不能毀滅,也不能養活;既不能捆綁,也不能釋放;既不能審判,也不能定罪。”由於早在天主教的中世紀就已確立的國家權力有限的觀念在西方深入人心,所以路德思想的這一方麵在後來西方的政治變革中也得到了體現,具體的表現,就是政教分離製度和分權製衡製度。
然而,宗教改革的另一個結果,即隨著現代化進程而來的世俗化進程,使教會的影響逐步縮小。這已經向現代社會提出了一個路德始料所不及的重大難題:沒有強大的體製性屏障或穩固的製度性保證的精神生活,如何能同世俗生活保持一種有益而有效的張力?如何能對社會政治發揮某種有益而有效的監督製衡作用?體製缺失的明顯弊端,我們既能從儒家理念對中國古代政治製度的無能為力看到,也能從某些道德相對主義對當代西方的混亂影響看到。看來,麵對五百年後的現實,對於路德的遺產,我們必須結合我們的處境,采取一種清醒的態度。
路德的所思、所言、所著,的確象一條滾滾滔滔的大河。本書中《基督徒的自由》一篇之譯者說得真好:“一個人處於四麵楚歌之中,而能心靜如水,寫出如此恬靜優美和光耀千古的文章,若非有深刻的宗教經驗和屬靈生活,是不能辦到的。在讀《上德國基督教公侯書》和《教會被擄於巴比倫》之後,讀此書,使人有長江之水奔放出三峽,便是一坦平洋之感。正如前者表現路德是雄辯家,此書表現路德是聖者。”當然,本書所收路德的著作隻是這條“長江”中的很小很小一部分,然而,多虧編者慧眼,雖然收得很少,卻很有代表性,不是支流,而屬主流。
路德的著述,也讓我想起了另一個很好的比喻:“黃河之水天上來,東流到海不複回”——來處,似大有天恩;去處,頗值得深究!
2002年7月31日於宜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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