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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 投機與賭博

(2015-04-13 00:22:06) 下一個
周顯

1. 投資和投機﹕傳統的定義

在傳統的投資理論,大致上會把投資和投機的二分為不同的定義,其中兩種最流行的說法是﹕

1. 把投資和投機分別定義為長線和短線。

2. 把投資和投機定義為期望收取股息和期望股票的市場價格增值。

以上兩種說法,我認為都不中要領。

1.1 短線和長線無法定義

表麵上,投機不可能是長線,投資也不可能是短線。但想清楚,你可以不停的參與投機,例如說,一年參與十二次投機,太多短線集合在一起,便可以合成了 一條長線。反過來說,如果你在金融海嘯時購入大批股票,本意是用來長期投資,但過了半年,價格升了一倍,便把股票沽出,這種做法究竟是投資,還是投機? 說到底,長線和短線在很多時是不可分的,因此,我對這定義也不感到滿意。

1.2 股息和增值也非截然可分

首先,這種定義不夠全麵,因為在投資世界有很多無息可收的資產,例如藝術品,,或者是黃金,都是沒有息率的,但購買黃金保值,總不能說它不是投資吧。

此外,一些有「息」(這個字的用法的英文是「yield」,不是「interest」)可收的資產,例如股票和房地產,很多人的想法的確是長期投 資,理念是先保值,即是保本,進一步才是增值,至於收息,則是錦上添花,隻屬次要。因此他們往往把房子丟空,並不租出,因為出租了的房子會減低其市場價格 (交吉房子較值錢)。但他們的基本策略仍然是長期持有,而且往往持有多年,既不租出,也不沽出,因此這是投資,而非投機。

關於「收息」,如果你買中的股票是高增長股,錢留在公司的手裏比留在散戶的手裏的用途更大,增長潛力更高, 那為什麽要派息?……投資的目的就是為了增值,如果缺錢用,就不要買股票,然後等待派息。這做法是最危險的。股票的最大利潤,或最大風險,在升值,或跌 價,如果它跌了一成,收多少年息才能補回來?」

不管是投資還是投機,都是以增值為主,收息為次。因此,這定義根本就是錯誤,不值再提。

2. 我的理論﹕投資、投機、賭博三分法

我的高見是,除了投資和投機之外,還必須加上「賭博」這第三選項,才能把金錢遊戲分類得足夠清楚。

投資、投機、賭博這三者的關係,有如科學上的物理學、化學和生物學﹕粒子物理學的研究範圍是從最微小的誇克(和更微小的亞誇克結構)到原子,化學則 是從原子到分子,前者的最大部份和後者的最小部份,是重疊的。好有一比,最高的侏儒和最矮的正常人,其高矮是難以區分的。正如我一直認為自己是最醜陋的帥 哥,但始終是帥哥,但朋友們則認為我是最英俊的醜男,但始終是醜男。至於化學和生物化學,生物化學和生物學,一些複雜的分子和簡單的生命,其分別是很微小 的。

(化學研究的事物的尺度比物理學大﹕結合分子的「鍵力」,其實是結合原子的強作用力的剩餘。理論上,量子物理學上薜定諤方程式可計算出所有化學上的 可能性,隻是這需要的計算能力超出人類所有計算機加起來的能力。至於分子和生命在定義上的分別,也即是化學和生物學的界線,是後者可以複製自己。但有些化 學作用,是A製造B,B製造C,C製造D,D製造E,然後E能造出A來。這是一種「曲線複製」,有些科學家認為,生命就是從此而起。)

投資、投機和賭博的相互關係,也是在大尺度上可分,但不無重疊的部份。本質上,三種都是金錢遊戲,都是數學,都講求風險與回報,都是有贏有輸,而三者的最大分別,也正是在於風險和回報率的不同。

3. 什麽是投資?

中文就「投資」這個字,定義十分廣泛,舉例說﹕我固然可以投資在股票或債券之上,也可以投資在朋友開設的一間酒樓之上,為子女搞教育,也是一種投資,甚至是追女仔,也是一種投資,如果成功,便可贏得美人歸,如果輸了,便血本無歸。

毫無疑問,就本文的主題,應該把「投資」局限於金錢遊戲的應用,投資在子女教育、追女仔、個人增值等等與金錢遊戲無關的應用,應該是題外話。但話說回來,先對「投資」這名詞的廣泛用法有一了解,對後來的解說是大有幫助的。

3.1 長線是必要條件

縱觀上文列出的各個例子,無論是投資在朋友的酒樓、子女教育、追女仔,我們可以得出,投資必然是長線的,不是馬上就有收獲的。

有一個有名的職業賭徒,名叫「戴子郎」,斥資成立了一個團隊,在全世界各地尋找賭場的漏洞,然後集團式地去參與賭博,以戰勝賭場。很明顯,他的做法並非賭博,也非投機,而是一盤生意,即是投資,而且收入豐厚,在數學上的勝算也頗高。

(香港最頂尖的賭徒,相信非「阿莊」莫屬。江湖傳聞,單是賭馬一項,他已贏取了超過十億元,而他的入室弟子之一,就是「阿叻」陳百祥。他賭百家樂之 精,已被多間賭場列為不受歡迎人物。他炒股票也有一手,曾經持有電訊盈科3%的股份,「種票案」當中,他便是出庭的「證人A」。這個人自奉甚儉,《壹周 刊》拍攝他的照片,身穿十元T恤,腕戴二十元手表,打扮極為隨便。朋友打牌時,他到場觀戰兩小時,自吃一碟碟頭飯,然後乘的士回家。如果他請你吃飯,則一 定是最好的酒,最好的菜,一頓飯吃上十來萬元麵不改容,而且,在坐任何一個人在餐廳踫上了朋友,他會連朋友的朋友的單也買了。論到人品,他禮貌周周,言談 誠懇,是沒得可批評的大好人。)

我有一個叫「阿龍」的朋友,是會考「8A狀元」,博士念了一半,是數學專家。他的專業是炒賣期指,皆因他自創了一套程式,照單買賣,就可賺取些微的 差價,一個月下來,少則數萬元,多則數十萬元,總能得到收入。別人天天炒期指,決不能說是投資,但在他而言,能夠長期地和穏定地賺取利潤,這就是投資,不 是投機或賭博。

這一節的結論有兩個﹕

1. 在投資而言,長期是是一項「必要條件」(necessary condition),但不是「充份條件」(sufficient condition)。其他的條件下文再述。

2. 持續不斷的短期金錢遊戲活動,例如天天賭博、炒賣,我們可以把「不斷的短期」視作為長期。至於這種活動究竟是賭博,還是投資,端在它能不能符合後文有關投資的其他必要條件而定。

3.2 回報的長期性

前文說到,「收取利息」並不構成投資的必要條件,更不可成為其定義。但其實,我們隻需要把這項條件作出修正,便可以切合了。 在這裏,我把「投資」定義為﹕尋求長期的回報。

投資子女教育,子女的學術水平高了,其回報是一生一世的。你購買黃金,把它鎖在保險箱裏,雖然沒有利息收入,短期而言,黃金價格甚至可能會下跌,但 長期而言,你是希望它會升值的。世上也沒有人買了一塊實金回家,明天便賣出,除非他突有急用,又當例外。你投資在朋友的公司,並非希望它明天做了一筆大生 意,然後分錢結業,而是希望這門生意長做長有,一直成為你生金蛋的鵝。我們投資一些股票,例如蓋茨時代的「微軟」,巴菲特的旗艦「巴郡」,雖然它們從不派 息,可是卻按年升值,令你的這項投資不停的升值下去。

3.3 有關該項投資的知識

在分析投資、投機和賭博的異同時,最大的麻煩就是這一點。無論是以上三項的任何一項,都有風險,就算是最最安全的投資,都非穩賺不賠,因為銀行存款也有遇著銀行倒閉的可能性。相反,就算是最危險的賭博,也有大賺一鋪的可能性。

但我們同時亦知道,投資要求得到回報的穩定性和肯定性,都必須遠遠高於投機和賭博。在一般人的心目中,投資的目的就是為了賺錢,雖然不賺反蝕也大有 人在,但總括而言,從大尺度著眼,投資還是有利可圖的,這即是說,大部份人參與「投資」項活動時,還是有利可圖的,不管他是投資於金錢遊戲,實體生意,或 是自我進修增值。 (不在話下的,就算是投資於進修,也有血本無歸的,例如說沒有好好念書,無法畢業,我就是一個人辦。)

我的高見是,不管你投資的是什麽,你必須對該項目有著一定的知識、一定的研究,這才可算是「投資」。

例如說,你買股票,如果是人雲亦雲的去購買,就是賭博。如果你是經過研究之後才購入的,就可叫「投資」。如果你去買樓,你必定看價格、看位置、看回 報,而不是亂買一通,同樣地,如果你要去當一間酒樓的股東,你也必定會看其投入資金、經營狀況,以及預算中的回報……經過了這些研究之後,你雖然也有可能 輸錢,但畢竟輸錢的機會是大大的減輕了,所以這項目也就越來越接近「投資」的定義,而不是「賭博」了。

如果你是賭馬的阿莊,或是炒期指的阿龍,這些人可以把賭博變成一項「生意」,因此也可算是投資。以我為例子,炒賣了細價股十年,其中八年贏錢,兩年 輸錢,十年來吃喝玩樂和大手大腳的花錢,都是來自炒股票的利潤,就算在下一秒鍾很倒運地輸光了,也沒有虧了本。在我們這些人而言,賭博比大部份的生意都更 為安全、更高回報,而這種回報源自我們對某一專業的知識。

值得注意的是,戴子郎的賭博團隊固然是一門生意,但些精於百家樂的「路」的賭徒們,不管他們號稱如何精通,也不論他們整天「擒」在賭桌上,作「長 期」活動,這種行為決不可算是投資。百家樂的「odds」(請恕我翻譯不出這個字)是由數學決定,而不是由大路、小路、豬仔路、曱甴路這四條路決定,因此 賭場任客人填寫路紙,但凡用數學同賭場對賭者,則很快會被列為「不受歡迎人物」。關於百家樂數學的基本原理,請參閱本人在網上發表的文章,也不排除該文在 以後會結集出版。

最後不得不再補充一句癈話﹕你對投資項目的知識不管有多深,充其量也隻能構成一項必要條件,但卻不足以成為充份條件。股評人東尼一向研究股票,醉心 於價值投資法,但有時他也會提倡購入一些股票作為投機,或賭博,小注怡情,這證明了股票專家有時買股票,也是投機或賭博,而非投資。

3.4 投資和經營

中國人很喜歡做生意,但從嚴格的角度看,做生意可以分為兩部份﹕投資者和經營者,用上公司的術語,即是股東和管理階層,雖然兩者可以是同一人,但也可能大有分別。

如果你同時是股東,又是經營者,不用說,你一定很熟悉這門生意,否則你也沒有這能力去經營。同時,展開一盤生意的時候,幾乎不可能要求短期回報,因此,自己做生意必然也是屬於「投資」之類,這是毫無疑問的。

但是,除了自己親自做生意之外,你也可能隻出錢投資,而不去經營。例如說,朋友開了一間貿易公司,你占上三成股份,這盤生意也非上市公司,其股票也不能夠在證券市場買賣。這做法究竟算不算是投資呢?

首先,這做法肯定是長期投資,追求的也是長期的回報,先前列出的三項條件符合了兩項。第三項條件究竟是不是符合,視乎你對你的朋友、你對這個行業、 你對這間公司的結構的了解究竟有多深,才能作出判斷。例如說,蔡瀾是有名的食家,我同他合作開餐廳,也詳細看過了其計劃書,這自然算是投資。但我的一位豬 朋狗友想開模特兒公司,我付錢作為股東去支持他,目的隻是為了想他介紹模特兒給我認識,這自然不能算是投資了。

這其中又有一些邊緣個案,例如給朋友的如簧之舌鼓動之下,雖然看了計劃書,但卻沒有真正的去了解該行業,便投進了金錢,成為了股東,這,又算不算是投資呢?

其實,投資、投機、賭博這三種行為的定義,到了最後,也絕對難以避免含糊的部份。因此,我發明的最新定義雖然是天才之作,但也是唯心主義的﹕定義在這裏了,如何去詮釋,你撫心自問吧,這好比法律白紙黑字的寫了出來,但某些邊緣的定義,還得有賴法官的唯心判斷。

最後必須再提出的是﹕投資並非必贏,賭博也非必輸,你精心挑選的投資項目,可以輸得你傾家蕩產,但是無心插柳柳成蔭,你就是不懷好心的去開模特兒公 司,結果也可能在此賺了大錢,財色兼收。畢竟,六合彩頭獎雖然難中,但每星期都有兩個幸運兒。但無論如何,總括而言,從大尺度看,投資的成功機會總比賭博 為高。

3.5 同生共死遊戲

如果是很多參與者的同生共死遊戲,雖然並不存在真正的保本作用,但是在「榮則共榮,瓜則齊瓜」的作用 下,錢把資金投放在多人參與的同生共死的遊戲之下,也有著一定的安全係數,縱是最終把錢輸得光光,也有著許多人陪你一起去輸,對你在這社會的「財富排名」 的影響並不大。

換個說法,你雖然沒有作出過研究,但知道很多人參與了這投資項目,在這麽多人在前方的「掩護」之下,相信可以(至少局部地)替代了自己的研究。因 此,投資在,嗯,藍籌股,或房地產之上,並不需要知識,也有著「投資」,而非「賭博」的效果,當然,前題條件這動作必須符合前述投資的其他條件,例如說, 長線持有﹕天天炒賣藍籌股,或者是把房子在成交前「摸貨」而出,當然算不上是投資。但話說回來,如果你是職業炒家,天天以炒賣藍籌股來賺錢,或者是專門 「摸貨」的大炒家,如「摸王」黎汝遠,或「白旋風」陳清白,則這行為又可算是投資和經營一門賺錢的生意了。

4. 投機的先決條件是機會

一般人說的「投機」,指的是英文的「speculation」。我不是英文的專家,對此字的英文解釋不予置評。但以我的中文程度,即是高到出神入化的那種,則可指出「投機」兩字的中文用法,大部份人的使用方式都是錯誤的。

顧名思義,「投機」必須是踫到了一個「機」會,你才因此而「投」入資金,或資源。這即是說,如果沒有機會,那就不成投機了。

下一個問題是﹕什麽才算是機會呢?

4.1 機會出現的頻率

從陳冠希的角度來看,踫上豔遇,肯定不是機會,因為他常常會踫到。但假如我踫到一位美女對我垂青,這就是機會了,因為我畢生也沒有遇上過這種事情。

西諺所雲的﹕「Chances are rare。」機會肯定是罕有的。但多罕有的機會才算是機會呢?這裏並不打擅自作出定義,但我們可以大約的區分﹕世上有些機會,是每逢三五個月出現一次的, 有些機會一兩年才出現一次,有些機會三五年出現一次,有些機會是十年一次,更有些是一生也不一定出現一次的。例如說,「血腥遍地」的金融危機每逢三五七 年,才會出現一次,如果你錯失了一次在金融危機中,低位撈貨的機會,那就必須等上三五七年,下次請早了。

機會並不一定存在於投資世界,很多人都是生意人都是覷準一個機會,大手投入,因而發達的。其中例子太多,不盡錄了。 (其實是因為想不到例子。)

以我的約略定義,機會這東西馬馬虎虎,一年出現三五次的那種,也都算成是「投機」了。但如果是那些天天伏在電腦之前,不停的炒著窩輪,還美其名曰「投機」,這可未免太過離譜,對這中文詞語的使用未免有誤了。中文大師周顯看不過眼這種亂用中文的做法,見到是一定予以糾正的。

4.2 機會的成功率

如果你踫到了一個「機會」,成功率是48%,相信你不會認為這是機會。如果你認為是,不妨到澳門的賭場去,因為每一張賭桌都不停的開著牌,在那裏,你可不停的找到隻有48%贏麵的所謂「機會」。

所謂的「機會」,而且是頗難遇上的,最少數個月才出現一次的,贏麵恐怕不止51%,至少也有六至七成,才配得上這稱號吧?我的高見是,有著頗巨機會的項目,突然在你眼前出現,然後你把資金投放進去,才可算是「投機」。

回看51%的機致勝機會率,雖然也是贏麵高於輸麵,但由於發生的次數太少,根本上賭博沒有多大的分別。賭場致勝賭客的贏麵,也隻有52%左右,但由 於它不停的同賭客對賭,每天賭的牌的總數目數以十萬計,數以百萬計,這符合了「大數定律」,因此可以作為一盤生意來經營、來投資。如果以賭場52%的優 勢,同你對賭十億元,一翻兩瞪眼,一鋪定生死,相信沒有賭場會答允這場賭局。

再說一遍,所謂「投機」的「機」,成功率一定是遠遠高於失敗率,才可以叫作「投機」,如果成功和失敗率相差不遠,則隻能列入「賭博」的類別。

4.3 投機就是短線

構成「投機」的另一項必要條件,就是短線。投機必然也是短線的。

看見了一個難得出現的機會,精明的人往往馬上把握,乘機而賺上巨利。事實上,所有的商機都是因機會而來,李嘉誠在1979年得到了一個一生難逢的機 會,因而買進了「和說黃埔」,奠定了「李超人」、「李首富」的至高無上的地位。又或者說,有人乘著金融海嘯時,買入了大批股票,作為長期持有。以上的這些 行為,俱是覷準一個機會,因而下注,但因是長期的行為,故此算是投資,而非投機。

打個比方,女人同男人上床,首要條件是看他的樣貌順眼,這是必要條件,也就好比一個「機會」,是事件發生的必要條件。如果因為看他的樣貌順眼而發生一夜情,這就是「投機」,如果因為看他的樣貌順眼,先則拍拖,繼而結婚,這就是「投資」了。

4.4 投機定義小結

1. 在「投資」而言,機會是一項可能的條件,但並不構成必要條件,你可以因為看見機會而投資,也可以因為其他原因而參與投資。而投資也可以有很高的成功率,如果輸多贏少的項目也投錢進去,就是賭博了。

2. 就「投機」而言,機會和高成功率則是必要條件,沒有機會,就沒有投機。沒有高成功率,就是賭博,而非投機。機會+短線+高成功率,三項條件造就是投機的必 要條件兼充份條件,也即是「充要條件」(necessary and sufficient conditions)。

5.什麽是賭博?

我寫本文,主要是為了寫這一章。很多人把用資金投注分成了「投資」和「投機」兩大類別,我想來想去,覺得這二分法不夠完美,因為箇中的許多行為,在我的心目中,其實本質是賭博,決不能美其名曰「投資」或「投機」。

5.1 輸家多於贏家

簡單點說,賭博就是輸家多於贏家的金錢遊戲。以賭場為例子,它隻提供莊家遊戲;四個人打麻雀,是零和遊戲;或者是參與者很少的同生共死遊戲……以上這三種賽局,在很大部份的可能性下,參與者都是在賭博,而非投資或投機。 說穿了,所謂的賭博就是長賭必輸的遊戲。

5.2 贏錢的把握何來?

很多人參與賭博,都以為自己有必勝的把握。例如說,我以前有一個女朋友,認為自己擁有念力,因此賭博是必贏的。我又有一位女友,因為家中供奉了「黃 財神」,因此也認為自己去賭博有著必勝的把握。另外,又有一位美女朋友,是一個頗有名氣的港姐,炒了一星期期指之後,認為自己是這方麵的天才,於是既不停 的參與這項遊戲,也寫blog向網友炫耀自己的天份。至於那些在澳門賭場玩百家樂的賭徒,每天拿著「路紙」去作研究,隻昐望找出一條「好路」,便是發達的 終南捷徑,這種豬腦人更是比比皆是,一天槍斃十個,一百年都槍斃不完。

誠然,賭博是輸多贏少的遊戲,但也有不少人能從賭博中得到機會。就前述的例子,專賭二十一點戴子郎,賭馬的專家阿莊,都是把賭博化成了投資。我一直 認為炒期指是零和遊戲、是賭博,但是前述的阿龍,也可以把炒期指變成了一盤生意。正如炒窩輪是莊家遊戲,但炒輪賺大錢者也大不乏人。

這些化賭博為投資的高手,和前述以為自己有著神奇力量的豬腦人,兩者有何分別?答案是﹕認為自己有念力、神佑、天份,或者是路紙,都是虛無縹緲的事,作不得憑借。投資唯一可以憑借的,隻有一樣,就是知識。

以百家樂為例子,你懂得看路紙,這並非知識,懂得算其數學,懂得計算在不同的情況下,開莊和開閑的機會率,這才叫知識。你胡亂去開公司做生意,這叫賭博,因為失敗率實在太高了,但當你在某行業已工作了十年,再在同一行業去創業,這就可以叫做投資。

就算是投機,也得有著對該事件的研究和知識,才能計算出勝出的「機」會,才叫能做「投機」。例如說,有一批勞力士手表,比市麵零售價低35%出售,你要購入這批手表來作投機,你必需﹕

1. 很熟悉這批手表的批發價和零售價。

2. 有辦法把這批手表快速脫手。

你能做到了這兩點,才能很大的機會有利可圖,這才叫做「投機」。但要做到這兩點,你需要對勞力士手表有著一定的知識。否則,你購入了該批手表,也不過是賭博而已。

賭博是盲毛的所為,而投資或投機則需要實質的知識。雖然不厭其煩,但我必須再次補充﹕需要擁有知識的投資和投機都有虧蝕的可能,而賭博也有贏錢的可 能,但這些可能性並不影響其本質。正如我是個作家,也是個投資者,縱使我寫的書十分滯銷,投資也可能失敗,但這些失敗並不影響到我身為作家投資者的本質。 說完了。

5.3 投入資金的絕對數目

假如你的總資產有一百萬元,有人告知你有一宗生意,可以賺取二百萬元,成功的機會有七成之多。這顯然是一宗值博率極高的生意。問題是,一百萬元是你 的畢生積蓄,如果輸光了,非但你一生的錢化為烏有,下半生的生活也有問題,連你的妻子兒女也給影響到,甚至子女也有可能因此而輟學。

這宗在數學上極度有利的生意,究竟算是投機,還是賭博?在聰明絕頂的我的眼中,這是賭博,而非投機。所謂的「投機」,雖然也是拿錢去博取機會,但是 大前題是自己有後路可退,不致於退無死所,這才是「投取機會」。若是後果太嚴重的投注,那隻有叫作「賭博」,而不是投機。因此,在中文用語上,我們有「賭 命」、「賭身家」,卻沒有「投機身家」,因為凡是會輸命和輸身家的,中文隻能用這一個「賭」字。

6.長線和短線

分析到了這裏,相信大家都對投資、投機和賭博這三分法有著了一定的概念。下麵要討論的,則是一些有關上文的概念的進一步分析,第一個就是長線和短線。

所謂的長線和短線之分,是唯心主義的。例如說,我買進了一隻股票,打算長期持有,期望它在三年之後,價格可以上升一倍。這當然算是長線投資。然後我 忽然走了好運,這股票在三天之後,便升了一倍半,在這三年目標三天達到的超好運情況下,我當然把股票沽出了。究竟這算是長線投資,還是短線?相反,如果你 買入了一隻股票,本來是想投機、想賭博,三天後沽出,誰知股價不升反跌,我不甘損失,結果把這股票長期持有,等了三年,又是三年,三年之後又三年。這種做 法,究竟是長期,還是短期?

炒樓變成自住,炒股票變成長線投資,這好比玩一夜情變成了結婚生子,這是現實生活常常發生的事情。我並不打算在這裏再分析質變後的長線和短線的定義,反正,其定義既是唯心主義的,怎去將其解釋,也是唯心主義的,大家自己想吧。

7. 賭博滋生的快感

賭客進賭場,明知是十賭九輸,依然仆到去賭,因為賭錢的時候,他得到了快感。那些坐在股票機前,天天炒輪和炒股票的師奶阿伯,相信也是為了快感,多於贏錢。事實上,無論投資、投機、賭博,除了想得金錢之外,還有一個同樣大的目的,就是得到快感。

人類的賭性是天生的,因為有喜歡冒險的祖先,例如第一個敢生火的人、第一個吃螃蟹的人、發現新大陸的第一個歐洲人哥倫布(請注意是「第一個歐洲 人」,美洲土著的黃種祖先從白令海峽的陸橋到達新大陸時,比哥先生早到了超過一萬年)、要同大英帝國開戰搞獨立的華盛頓……沒有這些冒險家,人類的命運恐 怕同今天大大不同了。

冒險也是賭博,值得注意的是,其風險和回報率是不成正比的。人類之所以存在到今天,正是因為賭性﹕不少先人參加了輸多贏少的賭博,結果幸運地贏了, 留下了性命,反而太理智的人擁抱著贏麵高的機會,不肯冒險,結果是發生機會率很低的事情發生了,理智的人死了,賭徒反而活下來。我常常說,就算你能預知未 來,活在二十世紀初期的中國,知道「清失其鹿」,天下英雄逐鹿中原,最終是由共產黨「得其鹿角」。因此你識時務地加入了共產黨,後果是十居其九活不過二十 年代的清黨、三十年代的長征、四十年代的(中日和國共)兩大戰爭和六十年代的文革……加入贏家行列還如此坎坷,加入輸家者更見慘情!政治冒險的風險回報不 成比例,人們還踴躍參加,我們賭性之強、賭博基因的深植體內,可見一斑。

我雖不反對賭博,但更喜歡投機和投資,因為後兩者的贏麵更要高得多。然而,要想在投資和投機中取得勝利,除了需要一點點的賭性,更重要的是知識和耐 性,這恰恰是賭徒最最缺乏的根性。我常常說,巴菲特是世上研究投資項目最高明的少數人之一,但並非其中的冠軍,比他更高明的還大有人在。但是,論到實際的 投資成績,他卻是世上之最。這皆因他是最有耐性的投資者,能夠忍受長期持有大量現金,等上好幾年,以等待一個機會。這,就是世上所有同級投資者所不能做到 的,因此,他們就算比巴菲特更聰明、更能幹、金融知識更強,其投資成績也比不上巴菲特。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我認為很多所謂的「投資工具」,例如期指、窩輪等等,本質上是賭具,就像百家樂和骰寶,沒有太大的分別。但是我同樣地認為,這些 「賭具」的存在也對經濟和人類的福祉有利,正如我讚成賭場的存在,認為賭場有益於經濟,也能帶給人快感,但是無容置疑的,這是賭博,而非投資。

8. 結論﹕任何金錢遊戲,都要小心

我覺得把金錢遊戲三分為投資、投機和賭博,是一偉大的發見。我所以有此高見,皆因我是個不折不扣的賭徒,精通各種賭博的原理。武俠小說、科幻小說、 文藝小說、愛情小說、曆史小說都有太多人懂得寫了,但寫賭鬼小說的人,全世界隻有我一個,別無分號。就算是我寫的其他種類小說,例如武俠小說或科幻小說, 例必加入賭局,自我陶醉一番。但本文加入賭博的分析,則與本人是病態賭徒這件客觀事實無關,隻是因為「劇情需要」。

除了「賭博害人,誤你一生」之外,最後,我還要彰顯投資可能帶來的嚴重後果,希望讀者關注。不少人對投資掉以輕心,誤以為它十分安全。實際上,投資 錯誤是常常發生的悲劇,它的成功率往往隻是高出一半多一點而已。這即是說,在投資者當中,也有不少人的結果是慘淡收場,其後果十分嚴重,甚至可能比賭博或 投機失敗更嚴重。事實上,因投資失敗而傾家蕩產的人,應該比投機和賭博兩者加起來更多,就不說別的,因買樓或長摣股票而輸身家的人,隨便數數就有地產神童 羅兆輝、中國城創辦人鄧崇光、眼鏡大王馬寶基、大快活創辦人羅開福,噢,還有B哥和前B嫂章小恵……

賭博是長賭必輸,投機不能賭身家,而投資者往往誤以為投資就是安全,因而掉以輕心,殺傷力反而更大。這句話就是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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