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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解決婚姻僵局的十七種方法

(2014-10-05 22:53:15) 下一個


神聖婚姻陷入僵局,不要絕望、這裏有解決之方!是的,這裏有解決之方--上帝的解決方法。上帝造我們,祂徹底認識我們。祂設立婚姻,主持世界第一對婚禮,祂所訂的婚姻規則一定行得通。祂知道它的答案!不要放棄!祂能夠挽回你的婚姻。決不會太遲。你已經嚐試其他多種方法;為什麽不給上帝一次機會呢?這裏列出祂的規則。遵行這些規則,使你的家破鏡重圓。

從上帝的聖言中,為幸福的婚姻列出十七種原則:

1、建立你自己私有的家庭: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紀2:24
注解:上帝的規則是明確的。已結婚的一對夫妻必須離開父母,建立他們自己的家,即使僅有一間房的公寓也要分開。夫妻須決定遵從這原則。然後夫妻必須告知雙方親屬。無論誰反對,他們務必堅守這原則。如果夫妻能遵守這規則,千千萬萬的離婚事件即可避免。

2、繼續保持彼此相愛之心:

“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前4:8.

“她的丈夫也稱讚她。”箴言31:28.

“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要怎樣叫丈夫喜悅。”林前7:34.

“要彼此親熱。”羅12:10.

注解:在你的婚姻生活中,要繼續保持彼此相愛。成功的婚姻不是偶然發生的。不要把婚姻視為理所當然,否則,單調無變化的生活將破壞你的婚姻。藉著彼此表達相愛之心意,使愛苗不斷成長壯大,否則,他會枯萎,最後令你們彼此分離。愛和幸福不是你自己可以尋得的,它是由付出而獲得之回報。如果情況可以,盡量花時間一起工作。學習彼此熱情對待,夫妻一起享受輕鬆生活,拜訪親友、購物、觀光、共進餐。不要忽視小小施惠動作,鼓勵和示愛的行為。利用小禮物或贈品使對方驚喜。嚐試彼此取悅。在婚姻中付出關愛越多回報越多。婚姻最大的破壞者不是離婚,而是缺乏愛。隻要有機會,愛必獲勝。

3、記住,在婚姻中上帝與你們在一起:

“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麽。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上帝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19:5、6.

注解:“愛”是不是幾乎從你們的家消失呢?撒旦(惡名昭著的家庭破壞者)當然應負起這責任。不要忘記,在婚姻中上帝與你們同在,婚姻生活美滿。你若順從祂神聖的規則(十誡),祂必賜你們幸福和彼此相愛。“.在上帝凡事都能。”太19:26.不要灰心。上帝使一位國外布道士去愛麻風病的野人,祂也能讓你們彼此相愛,隻要你願意讓祂引領。

4、防護你的意念--不要讓你的情欲陷害你:

“因為他心怎樣思量,他為人就怎樣。”箴言23:7.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仆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20:17.
“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言4:23.
“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什麽德行,若有什麽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腓4:8.

注解:錯誤的思想意念將破壞你的婚姻。撒旦要利用這類的意念陷害你。諸如:“我們的婚姻是錯誤的結合。”“她不了解我。”“這婚姻對我沒有什麽益處。”“若有需要,我們隨時可以離婚。”“我要回到媽媽那邊住。”“他對那位女人微笑。”停止以上類似的意念,不然你的婚姻會破裂,因為你的想法和意念管製你的行動。避免看、說、讀、聽任和有關汙穢不潔或不忠實的事物(或結交不善的人)。不控製自己的意念猶如車在山上放空擋。任何事情都可能發生,但結果將導致災禍。

5、晚上就寢時不要彼此生氣發怒:

“不可含怒到日落。”弗4:26.“你們要彼此認罪。”雅各書5:16.“忘記背後。”腓3:13.“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上帝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弗4:32.

注解:不斷為自己受傷害和委屈(無論大或小)而苦惱生氣,乃是極端危險的事。若不迅速解決,甚至小小問題擱在心裏,使你的信念和態度轉變,對你整個人生哲理都會造成負麵的影響。這即是上帝為何說,日落臨睡前不可繼續含怒。要寬宏大量原諒別人,也要誠摯地說:“對不起。”總之,沒有人是十全十美。你們兩人是同組同隊,因此要有運動員精神:若做錯了,要坦白認錯。此外,和好是很愉快的經驗,藉著上帝的力量使你的婚姻緊密結合在一起。上帝所提出的建議,必定可行!

6、將基督擺在你家的中心:

“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詩篇127:1.
“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箴3:6.
“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裏,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4:7.


注解:這是最偉大的原則。它確實可以概括全部原則。將基督擺在首位!一個家真正幸福的秘訣不在於外交手腕、策略、不倦地努力解決問題,而是與基督聯合。若基督之愛充滿心中,必不會使夫妻倆人分離。在家中與基督同居,婚姻必定成功。凡婚姻中充滿怨恨、苦毒和絕望,那麽隻有福音可以救治他們。藉著基督恢複彼此相愛和幸福,奇妙地防止許多婚姻破裂。隻要你願意祂也能挽救你的婚姻。

7、一起禱告:

  “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太26:41.
“互相代求。”雅各書5:16.
“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上帝,主就必賜給他。”雅各1:5.


注解:要彼此大聲禱告!這是一則奇妙的原則,它使婚姻成功超乎我們所夢想的。跪在上帝麵前,祈求祂賜你們彼此真正相愛、互相饒恕、力量、智慧,以及解決問題的方法。上帝已賜給我們個人保證,祂必垂聽我們的禱告。一位會禱告的人,不是意指他將自動除掉自己所有缺點或錯誤,而是他有一顆心願意去做正當的事情。若夫妻一起真誠祈求上帝幫助,沒有一個家庭會破裂。

8、雙方同意離婚不是好辦法:

“所以上帝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19:6.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奸淫了。”太19:9.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羅7:2.

注解:聖經記載十分清楚。婚姻的結合乃意指不可分離和不可破壞。隻有犯奸淫才準許離婚。即使那種情況,上帝隻有準許,而不是要求。即使因道德不貞的緣故,彼此饒恕總比離婚好。婚姻是一生的。在伊甸頭一次上帝主持婚禮,祂就如此命定。若以離婚作為解決之道,那麽將破壞任何婚姻。耶穌排除它的原因即在此。離婚具有破壞力,幾乎不能解決任何問題。相反的,它製造更多更大的問題,所以絕對不要考慮離婚。跟隨著離婚而來的,即苦惱、挫折、憂愁、扭曲的人生,甚至阻礙個人成功的人生。上帝設立婚姻的目的,是為了保護世人的純潔和幸福,提供他們社交的需要,提升他們身體、心智和道德的本性。婚姻之誓約乃是世人最莊嚴神聖和最有約束性的一種。若輕忽誓言,不履行誓約,則得不到上帝的讚許和祝福。

9、保持夫妻親密團結:

  “不可奸淫。”(出20:14)。

“她丈夫心裏倚靠她,必不缺少利益。她一生使丈夫有益無損。”(箴言31:11、12)。

“你們還說,這是為什麽呢。因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她雖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約的妻,你卻以詭詐待她。”(瑪2:14)

“能保你遠離惡婦,遠離外女諂媚的舌頭。你心中不要戀慕她的美色,也不要被她的眼皮勾引。因為妓女能使人隻剩一塊餅,淫婦獵取人寶貴的生命。人若懷裏搋火,衣服豈能不燒呢。人若在火炭上走,腳豈能不燙呢。親近鄰舍之妻的,也是如此。凡挨近她的,不免受罰。”(箴6:24-29)

注解:夫妻親密關係決不可與外人分享,甚至自己父母也不可的。作違背這項上帝所賜的原則,就是一種大罪和悲劇。凡有第三者同情或傾聽你的怨言,即成為撒旦的工具,促成夫妻的心彼此疏遠。家庭的問題你們倆人私自解決。不可有第三者(除非是牧師或婚姻顧問)介入你們中間。彼此要真誠相待,彼此之間不可有任何秘密存在。開玩笑不可傷及對方的感情。彼此互相護衛,同時嚴密排除所有侵犯者。

至於奸淫(不管婚姻顧問怎麽說),不但傷害你,也傷及有關的每一個人。上帝深知我們的身、心、靈之結構(知道對我們何者有害):祂說“你不可”、“不能”時,我們最好順從,不要違背。凡是輕忽祂的原則,必付上無比的代價。因此,若有任何調情或不正常關係開始,須立刻停止,不然你的人生必蒙上陰影,終生不能消除。

10、上帝所闡述的愛,訂為我們每日的目標,盡力符合這標準:

“愛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隻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林前13:4/7.

注解:請仔細再讀以上聖經這段經文。這是上帝所闡述愛的真意。你符合這標準嗎?愛不是感情的衝動,而是神聖的原則融入生活每一層麵和每一行動。唯有真正的愛,婚姻才能成功:不然,婚姻必定失敗。

11、記住,批評、嘮叨、抱怨將除滅愛: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她們。”歌3:19.“寧可住在曠野,不與爭吵使氣的婦人同住。”箴言21:19.“大雨之日連連滴漏,和爭吵的婦人一樣。”箴言27:15.“為什麽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太7:3.“有愛就不嫉妒。”林前13:4.

注解:停止批評、嘮叨、吹毛求疵。你的丈夫或妻子可能很多缺點,但嘮叨與我無益。不要期待對方達到完美,否則隻有造成痛苦。不看對方缺點,但要多注意優點。不要企圖改造、控製或驅使你的配偶,這樣做你將除滅對方的愛。唯有上帝能改變人。藉著幽默感、喜樂的心、仁慈、忍耐和鍾愛,能夠排除掉三分之二的婚姻問題。你不光給你配偶好處,也要使你配偶快樂。這樣雙方獲得更多益處。婚姻成功的秘訣不在於找到合適的對象,而在於本身成為好的伴侶。

12、凡是不可過分,務要節製:

“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製。”林前9:25.

“愛……不求自己的益處。”林前13:5.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麽,都要榮耀上帝而行。”林前10:31.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9:27.
“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帖後3:10.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汙穢。”來13:4.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裏複活的人,將自己獻給上帝。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上帝。”羅6:12/13.


注解:諸事過分將毀了你的婚姻。然而做事不盡全力也不利婚姻。婚姻中工作、愛情、休息、運動、遊戲、崇拜、三餐和社交,都必須小心保持平衡,不然有些事情會出差錯。工作過度操勞、睡眠不足、不當食物、缺乏運動,容易使人變得吹毛求疵、沒有耐心、消極悲觀。吃得過量是大禍,不但增強卑劣情欲,也使良知遲鈍。濫用性不僅破壞人對神聖事物的喜愛,也減弱活力。婚姻不是容許你無節製的性欲。墮落、變態、不節製的性行為不但破壞愛情,也使彼此不能互相尊重。聖經讚許節製的性生活(林前7:3-7)。社交活動乃絕對需要的。真正的幸福快樂不在於孤立。我們必須學習微笑、享受有益身心的好時光。過分嚴肅拘謹、不苟言笑有害身心。任何事情過分或不及,皆會減弱心智、身體、良知,更影響彼此相愛和互重的能力。不可容許不節製毀壞你們的婚姻。

13、彼此尊重個人的權力和隱私

“愛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隻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林前13:4/7.
“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羅12:10.


注解:上帝賦予每一配偶有權保留個人某些隱私,而不必向對方解釋。除非獲得允許,不然,不要彼此翻查皮包、手提包、私人信件和其他私有財產,個人的隱私權和獨自安靜時刻要受尊重。你丈夫或妻子甚至有權在任何日子請假休息不上班,不必經配偶首肯。婚姻不是要占有對方,也絕不可試圖強迫對方改變個人意誌。唯有上帝能改變我們,而且最後我們個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上帝麵前說明(羅14:12)。彼此完全信賴--不是互相檢查不信任--乃是幸福美滿的要素。少花時間去算計配偶的錯,試一試多花時間取悅他或她。這樣必定發生奇妙的功效。

14、要養成清潔、謙和、有秩序和責任感的好品德:

“又願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提前2:9.
“她尋找羊絨和麻,甘心用手作工。”“未到黎明她就起來,把食物分給家中的人。將當作的工分派婢女。”“她觀察家務,並不吃閑飯。”箴言31:13、15、27.
“務要自潔”賽52:11.“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林前14:40.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裏的人,更是如此。”提前5:8.
“並且不懈怠。”來6:12.


注解:懶惰、紊亂、肮髒、不整潔是撒旦的武器,破壞你們彼此之間的尊重和愛情。整齊、正派衣裳、清潔、梳洗整潔的身體,是夫妻務要持守的基本要素。盡量使食物看來賞心悅目、並在固定時間用餐。家必須整潔有序,因為這樣必帶來安詳、寧靜和滿足。一位懶惰、不中用的丈夫,不供給家庭的需要,將成為家庭的咒詛,並羞辱上帝的名。由於疏忽不關心這些小事,許多家庭因而破裂。

15、下定決心言語要柔和仁慈:

“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語暴戾,觸動怒氣。”箴15:1.“,當同你所愛的妻,快活度日。”傳9:9.“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林前13:11.

注解:在言語上盡量對自己的配偶柔和仁慈。受言語攻擊時,保持沉默是使怒氣消退的最好方法。在生氣、疲倦、沮喪時所作的決定,是不可靠的,所以最好使自己放鬆、心情平和。無論何時,言語要保持平和、仁慈。刺耳發怒的言語會粉碎對方取悅你的願望。

16、處理金錢事物,務必合理正當:

“愛……不求自己的益處。”林前13:5.“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上帝所喜愛的。”林後9:7.

注解:結婚後所有的財產和收入應該都是“我們的”,而不是“你的”或“我的”.沒有在外麵就業的妻子,必須每月固定給她一筆金額,可以購買日用品、衣服、以及其他各種開支。做丈夫的每個月要樂意供給家用,不要有意刁難不情願。夫妻倆方皆有小額相等零用錢,可隨意花用不必報賬。一位吝嗇過度的丈夫,通常不高興隨意亂花的妻子,正如一位浪費無度的丈夫令妻子成為吝嗇鬼。你若相信你的伴侶有處理金錢的能力,通常可以使他或她更認真而有效率。

17、務要一起討論商量事情:

“愛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林前13:4、5.
“棄絕管教的,輕看自己的生命。聽從責備的,卻得智慧。”箴15:32.“你見自以為有智慧的人麽,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箴26:12.

注解:婚姻中少數幾件事,比其他重大的事物,更能加強你的婚姻。凡需要花大錢,而且與夫妻兩者有關的,諸如改變職業、購房、汽車、遊艇、家具、衣服等等,雙方的意見都要考慮。兩人共同商量事物,可以避免許多錯誤,也可避免婚姻破裂。若經多次商討和熱切禱告,兩者意見仍舊不一致,做妻子的必須順從丈夫的決定。


轉自這一生最美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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