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慈信牧師
基督教從天主教分出來?
有人說﹕基督教與天主教 (Roman Catholicism) 都是基督教 (Christianity),不是嗎?
答﹕不是的。兩者之間在很基本的道理上是截然不同的。
又有人說﹕基督教是從天主教分出來的,不是嗎?
答﹕這種看法表麵上說的過去,可是嚴格說是不正確的,也不符合曆史事實。
從主耶穌在地上和《使徒行傳》時代,基督的教會就在地上設立(地中海地帶)。使徒和使徒後的牧師們(後者稱「教父」 Church Fathers)都教導同樣的真理。因此﹕教會是大公的(the church is “catholic,” “catholic” = universal)。
第一世紀末開始,福音傳到敘利亞、波斯、非洲、甚至傳說傳到印度。
今天這些「東方教會」還存在,大部份歸入東正教 (Orthodox church)。
後來在唐朝,景教 (the Nestorians) 傳到中國,是「東方教會」基督教的一種。
(因此﹕說「基督教是西方的宗教」是不符合曆史事實的!)
313 AD 羅馬皇帝君斯坦丁 (Constantine) 歸信基督。基督教從一個被逼迫的信仰,搖身一變成為受官方優惠的宗教。君斯坦丁的兒子更規定基督教成為國教。
基督教從此有了政治權力,同時教會內部的組織和信仰開始腐化。Power corrupts!
590 AD 羅馬的主教自稱為教皇 (papa, or Pope)。從此天主教會規定很多人為的儀式;傳播一些與《聖經》相反、靠人的行為得救 (salvation by works) 的道理。
(注﹕教會是大公的,「大公」一詞英文作 catholic。羅馬天主教的名字也用同一字﹕Roman Catholic Church。不過,基督徒相信,教會是 Catholic的,是大公的,普世的,這大公性、普世性不是因為教皇的權柄,而是因為所有真正的教會都相信同一本《聖經》。因著我們大公的信仰,所以教會才是大公的,普世的。)
1517 馬丁路德 (Martin Luther) 提出95點需要辯論(討論)的問題 (95 theses),結果1521被天主教開除。從那時開始,馬丁路德(德國人)、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1509-1564, 法國人,在瑞士帶領教會)、英國教會等,都回到原本《聖經》的信仰。曆史上稱這場宗教運動所產生的教會為「抗羅宗」或「基督新教」 (Protestants, <- protest)。
所以,其實不是基督教離開天主教,而是天主教在313-590這段時期偏離了真理。16世紀宗教改革時期,人們回到《聖經》原來所教導的真理。(這裏我們不討論是否有些天主教徒可能得救,這是上帝主權範圍的問題。)
1.信仰生活最高權威 (Highest Authority for Faith and Life) 是什麽?
宗教改革(基督新教 Protestants)強調「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聖經》是我們信仰與生活的至高權威。
天主教教導﹕信徒必須被動的相信、順服教會的教導 (implicit faith)。教會有教導的權柄(magisterium of the church)。
基督徒﹕教會不可束縛人的良心 (bind the conscience),隻有上帝有這權柄。
天主教﹕教皇是基督在地上的代表 (vicar of Christ)。教皇執行他的的權柄說話時(when the Pope speaks ex cathedra),他的話是上帝的話。另外,教會會議(指紅衣主教正式開會,Church councils)的決定,也與《聖經》有同等的權威。
有些天主教的教義,是近年才決定﹕童貞女瑪利亞出生就無罪 (Immaculate Conception of Virgin Mary) 是十九世紀決定的教義!
《聖經》真理﹕惟獨《聖經》是信仰,生活的權威。
天主教教導﹕《聖經》,再加上「教會」的權威。
2.恩典如何在人心裏工作? The Operation of Grace in the Life of the
Believer
天主教、東正教、基督新教都相信﹕基督為罪人的罪在十字架上贖罪。
不同的地方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的救恩,人如何獲得?
《聖經》教導﹕人得救恩,惟獨借著信心(包括悔改);借著信,人在上帝麵前稱義(justified)。上帝將基督的義歸算我們 (righteousness of Christ is imputed through faith)。(羅馬書4﹕4;創世記15﹕6)。
天主教的教導是﹕恩典注入人心。Grace is infused. “Infuse” =「滲透」(osmosis)。
「恩典」(救恩)藉聖禮注入人心 (grace is infused through sacraments)。
聖禮包括告解(在神甫麵前認罪),洗禮,彌撒,婚禮,臨終禱告等七種(我們基督徒相信﹕主耶穌隻設立兩種聖禮,就是﹕洗禮,聖餐)。
天主教教導﹕
信心加上行為(這種行為是為了在上帝麵前績功德 /「義」的)。Faith with works (a kind of “works” which earns merit/righteousness before God).
《聖經》教導﹕
恩典是歸算的﹐透過信心。Grace is imputed through faith only.
我們得救本乎恩,惟獨借著信心。 We are saved by grace, through faith alone.
3.上帝與人之間有多少中保﹖ How many mediators?
《聖經》教導﹕耶穌基督是上帝與人之間唯一中保。若不借著祂,無人能到父上帝那裏。祂是唯一的道路,真理,生命(約翰福音14﹕6;使徒行傳4﹕12)。
我們都是罪人。「沒有義人,連一個都沒有」。借著信心,上帝將基督的義(聖潔)歸算給我們,白白賜給我們,這「義」從我們以外 (extra nos) 加給我們。
天主教教導﹕有一個「功德庫」Treasury of merits;裏麵有聖人 (saints) 的功德。「聖人」就是那些在生前作的好行為過多,多過需要為自己贖罪的。
因此信徒可以向這些聖人禱告,他們為信徒轉告上帝。
聖人中最尊貴的就是童貞女瑪利亞 (Blessed Virgin Mary)。
《聖經》明明教導﹕基督是上帝和人中間唯一的中保(the only Mediator)。
聖人也是人,是罪人,需要基督的救贖。
結論:
如此看來,天主教和《聖經》所教導的,在(一)信仰與生活最高的權威,(二)人如何獲得救恩,和(三)上帝與人之間的中保,都有很大的差異。
因此我們可以問﹕天主教所信仰、敬拜的上帝,是否《聖經》中自我啟示的上帝?
我們通常會樂觀地說﹕所有宗教都是勸人行善,不是嗎?
宇宙裏隻有一位真神,所有宗教都是勸人來到這位真神麵前的,不是嗎?
但是﹕事情的真相是如何?
應用﹕基督徒與天主教徒通婚,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基督新教(宗教改革)的五項「唯獨」﹕
1.唯獨《聖經》
2.唯獨恩典
3.唯獨信心
4.唯獨基督
5.唯獨因為上帝的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