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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天前王書記的那次現身,今天有了結果

(2016-06-28 11:48:59) 下一個

20天前王岐山的那次現身,昨天有了結果


來源:俠客島 公子無忌

 

原標題:【解局】20天前王書記的那次現身,今天有了結果

建黨95周年前夕,中央政治局又開了一次重磅會議。會議的核心議程是,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若無意外,近期這一條例將會印發乃至公開。

在官方表述裏,這一條例是“全麵從嚴治黨的利器”,足見其重要性;新聞通稿裏,還專門點出了要嚴肅追求責任的三種情形——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在以往追究主體責任(黨委黨組)、監督責任(紀委)的基礎上,條例又加上了“追究領導責任”(上級);其目的,則是達到三個確保,“確保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中央政令暢通,確保黨的團結統一”。

20天前,王岐山出現在公眾視野裏,就是為的這件事。20天後,條例已經由最高領導層審議通過,可見效率。而20天前俠客島針對這一條例的解讀,今天依然值得推薦給大家重讀。

老王已經許久沒有出現在公眾視野裏了。

翻檢公開報道,就可以看到這種時間的跨度:按照活動的時間順序,上一次他出現在公眾視野裏,是4月24號,王岐山召開了中紀委巡視組組長副組長的培訓班。

一個多月的時間,老王在忙些什麽?今天的新聞部分地給了我們答案。

行程

看新聞稿其實挺有趣的。文中交代,老王最近忙了兩件事:“在北京召開部分中央部委負責同誌座談會,並到遼寧省召開座談會。“兩次會議的主題則是同一個:“就製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征求意見”。

真是件大事。看上去,這應該是到目前為止,新一屆黨中央治下製度籠子的又一重要拚圖。在之前,能與這一條例重要性相媲美的,應該就是廉潔自律準則、紀律處分條例了。

之所以這麽說,是有規格的比較。

首先是名字上的對比。和廉潔自律準則、紀律處分條例一樣,問責條例之前的冠名,也是“中國共產黨”。也就是說,這一條例麵向的對象,是全體黨員,包括普通黨員,也包括黨員幹部。

更重要的是在製定流程上的對比。

從老王以往的行程看,製定這樣重要的、基礎性的黨內法規時,他一般都會多方調研,召開座談會也是“標配”。比如在修訂《中國共產黨廉潔紀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時,他就曾在2015年3月-9月的半年時間裏,先後到河南、浙江、陝西、福建調研並主持座談會,就這兩項製度的修訂聽取意見和建議。從這一點看,這一次王岐山在北京、遼寧召開座談會,也是一種“循例”。

圖片來源:學思淺語

原因

跟大家一樣,我們都在經曆從最初的“反腐-興奮”到平靜、習慣的過程。如果說最開始我們都抱著好奇、震驚、甚至是獵奇的心態在看反腐大戲的話,那麽我們也和這個政黨一樣,開始習慣於執紀從“雷霆”之震感到執紀之普遍的常態化過程。俠客島早已有言,當全黨、全社會都認為反腐、執紀是一項需要常抓不懈且力度不改的工作的時候,這一進程就是不可逆的。

那麽為什麽選擇這個時候重說反腐?是因為這項製度的重要性實在不得不說。

我們都已經很熟悉廉潔自律準則和紀律處分條例。前者,八句話、幾百字,給黨員立起了高標準,告訴黨員應該朝著什麽境界修煉;後者,用六種紀律給劃出底線,告訴全體黨員,這些紀律隻要犯了就會被黨紀處分。

而此次準備製定的問責條例,就是處於二者中間的領域。

責任

每個工作日的上午,我島都會湊在一起開會聊天。某天,島叔們不約而同談到一個現象:“問責”很多時候是稀缺的。

這在政府的決策中尤其明顯。一些地方的領導幹部追求政績,不謀長遠,在短短的任期內,迅速拍腦袋上馬一批項目,也無論市場有無消化能力,未來能否承擔風險。無非就是在任期的短短間隙內,迅速達到一個漂亮的指數。這種短期內的漂亮政績,往往留給繼任者一堆債務,一堆麻煩。

但當初的決策者呢?因為漂亮的指數升職了,一拍屁股走了,讓繼任者來幫擦屁股。這種責任擊鼓傳花式的傳遞是非常不正常的,帶來的隻是無人負責。

所以我們看到一些地方領導一出事,都可以怪罪前任如何如何。而前任因為退休,或者改任更高的職位,往往為尊者諱,或者憚於權勢,這前任決策的責任就不了了之。

正常嗎?本來國家就是公器,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官員。如果沒有人對這個公器富有長久的責任,想想看,沒有人背鍋、沒有人負責,最後買單的就是整個國家。

比如,在今年5月巡視組對遼寧“回頭看”時,給出的意見是“黨的領導弱化、違反政治紀律問題嚴重”,包括拉幫結派、小圈子、買官賣官等;“全麵從嚴治黨不力”、“主體責任不落實”、“部分紀檢監察機構履職不認真、長期不辦案”等。

違紀,是現象。原因,則是沒有落實責任。黨委不管,紀檢監察不辦案,“窩案串案”、頂風違紀就會成為必然。所以,要解決問題,就必須有人負責。如果沒有主觀能動性的話,那就用問責的外力來倒逼著給予壓力。

問責

顧名思義,問責條例,就是為了解決沒有人負責的問題。

年初的中央紀委六次全會,這樣部署2016年的問責工作:

“黨的責任重如泰山。有權必有責、失責必追究。要把問責作為全麵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研究製定《中國共產黨黨內問責條例》。對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力,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給黨的事業造成嚴重損害,’四風’和腐敗問題多發頻發,選人用人失察、任用幹部連續出現問題,巡視整改不落實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

堅持‘一案雙查’,綜合運用批評教育、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方式,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追究領導責任、黨組織的責任。追責情況要定期報告,典型問題要公開曝光,使問責形成製度、成為常態。”

每當老虎落馬,我們都會問一個問題:這些人是怎麽升上去的?誰提拔的?平時是怎麽監督的?這些問題也是縈繞在每個關注此類問題的普通人心中的問題。試想,如果每個幹部在用人、提拔之際都要掂量掂量這個人對自己今後仕途的影響,想一想“下級出事、上級擔責”對自己的約束,那麽“今天好同誌、明天階下囚”的現象恐怕就會少很多。

世上之事,其實最怕“認真”二字。“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也提出來有一陣子了。但正如中紀委全會所說的那樣,“問責一個、警醒一片,沒有問責就難有擔當”。

未來

類似的道理,其實適用於很多領域。

對當下,俠客島也有很多期待。比如,以這一執紀領域的問責條例為契機,會不會有更詳細的問責規定出來?我們都知道,除了抓黨風廉政,大家也對改革領域中的“不作為”現象有很多想說的話。在我島之前引述過的一項調查中,有官員就在談到改革的顧忌時說:也沒見著有誰因為不改革而被問責的。在這種劣幣驅逐良幣的氛圍下,怕當出頭鳥、怕有擔當就成了明哲保身之舉。

飯要一口一口吃,改革也要一項一項推進。今天高考的孩子們,若幹年後也會明白,這個世界上有比考試更重要的事情。因為在實務中,標準答案本就最難。但同樣,我們的每一項工作,也是為了今後的孩子們能更容易些:更容易地觸摸到這個社會運行的規則,更容易地在階層間流動,更容易地判斷和實踐世間的善惡美醜。

所以我們也希望,雖然老王好久不見,但執紀問責可以天天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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