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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了博客《 老了老了,才想起離婚》, 朋友看了說, 這老人離了以後怎麽生活? 我想既然他們選擇在這個年紀分手, 就一定有他們的道理和繼續開拓生活的勇氣。我們人在海外, 受中國傳統文化的製約力要小, 無論是老年離婚還是喪偶, 不妨“西化”一點, 或是再婚,或是結伴同居, 開始一個不一樣的生活。
先講一個我母親朋友的奇葩經曆。這女士早年出國,嫁給了在美國的台灣人, 相夫教子多年,六十多歲回大陸探親, 同學聚會時遇上了已離異的初戀, 一下子喚起了她對美好的向往, 回美國後他們倆鴻雁不斷, 最後這女士選擇與台灣老公離婚, 隻身返回大陸與“初戀” 開始了一段幸福的同居生活。七,八年過去後, 她的初戀患病去世, 於是這女士又回美國,前往仍單身的她前夫的居住地生活,因為那裏有他們的孩子和產業。有意思的是,這兩位老人還能互相照顧,共同參與有興趣的活動和旅遊, 最近聽說他們己經同居一個屋簷之下了。
我們姑且不要用什麽道德的眼光去論斷這位女士,她有她的選擇,有她的幸福與付出,幸運的是她還有一位寬容的前夫。但這裏有興趣的是, 她和初戀選擇了同居而不是再婚。聽我母親講, 這之中自有他們的苦衷, 但最重要的是避免財產處理產生的矛盾和為了融合他們的子女態度。
我有老外同事說,他們父母一輩的老人,情投意合的異性搭夥養老的不在少數,一般兩人彼此性格合得來,於是便有了 “同居 ” 的想法。在海外老人每人都有退休金,兩人同居是各花各的。兒女不幹預他們的生活, 過年過節來看看他們, 其樂融融。這就是老了老了, 老來相伴, “伴”是老人同居的最主要的目的。
對中國老人而言, 要承受的來自社會和家庭的壓力要大很多。不少同居中國老人都說,晚年找個伴就是少給自己找麻煩、少給兒女添麻煩,兩個人一起精神有個依托、生活上有個照顧,並沒有太高奢望。他們中有些人對婚姻的熱情已經減退,婚姻也不過是一個相處方式,為盡量減免各種可能的麻煩,他們寧願同居 —— 合得來,一起過;合不來,散夥各走各路。
隨著社會進步和人們觀念的轉變,老年人再婚已被社會普遍接受,同居等原本屬於年輕人生活軌跡中的現象,在老年人婚姻中也越發時髦。 老人們選擇同居,大家結伴生活, 減少糾風,成本低, 在一起高興就好。但要注意同居沒履行法律手續,不受法律保障,這對於想選擇這種生活方式的老人要引起重視。
稍有疑惑的是寫到文中開始那位女士,看來應該沒有中文標準的道德問題啊,她和初戀在一起,是和前夫離婚了再去和初戀共同生活的,沒有腳踏幾隻船,這個就像之前人評議王菲,說道德什麽的,外相她也做的很好啊,每個階段和一個丈夫清楚的在一起,分開也分的清楚,大家都是好朋友,沒有互相罵來怨去的。說到寬容的前夫,她也沒有對不起前夫,為何叫做寬容呢?
請理解俺的較真,:)
》'老'總歸是種災難,希望老而不死的就必須經曆它。
'老'是我們必經之路,怎麽走,怎麽走好,每個人都要問問自己,重要的是現在就要開始去鋪墊 -:)
但是一旦一方突發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甚至癱瘓在床就不好玩兒了吧?我一個姨姥就是60多突發腦嗌血,癱瘓在床近二十年才去世。
管吧,影響自己生活,不管吧,道義上不好講。博主對此有什麽建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