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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爪四哥----大明康熙年製

(2019-06-14 07:52:27) 下一個

陰差陽錯“大明康熙”

 

絕大多數官窯瓷器都有帝王年號款,特別是清代的官窯瓷,從“大清順治年製”到“大清宣統年製”,都書著“大清某某年製”,唯有收藏在南京博物院的一隻酒盅例外,圈足內陰差陽錯地書著“大明康熙年製”款。

這是一隻小小的青花貫套紋酒杯,高僅5厘米,口徑8.8厘米。杯的胎體堅致而輕薄,迎光透亮,繪青花貫套紋,“大明康熙年製”楷書款書寫不工整,具有康熙早期的書款特征。這樣的酒盅是宮廷裏的日常用品,有不少重複件,它們都書寫著“大清康熙年製”楷書款,唯有此件例外,應該是無意為之的誤筆,但這個現象客觀上說明,此時官窯並不像明代官窯那樣嚴格檢驗過關,同時也反映出當時的民眾,至少是那位畫匠的心中仍然有明代的影子。

明清兩代的官窯瓷可以分為工部定瓷與欽定瓷兩部分,欽定瓷為皇家內部所用,工部定瓷主要用於賞賜,欽定瓷的質量要求比工部定瓷高。明代正德朝以前的燒造體製是完全由禦窯廠承擔燒造任務,明嘉靖朝至清代,工部定瓷仍舊由禦窯廠燒造,欽定瓷則放到民窯中生產,並規定燒壞了要賠。這種賠償製度的剝削是很殘酷的,瓷器燒壞了,不僅窯工要賠,督窯官也要被扣薪水。清乾隆八年,宮廷責令督窯官唐英,因乾隆元年和乾隆二年所燒瓷器釉水花紋遠遜從前,又破損過多,賠補2164.53353兩銀子,於是唐英在奏折中寫道“……奉令賠補……先將前項銀兩陸續賚交養心殿造辦處查收……”

明代正德朝以前的官窯瓷出廠前需要經過兩次揀選,一次是剛出窯時,另一次是運到禦窯廠的中心所在地珠山以後,不合格的一律打碎,統一埋入地下。嘉靖朝以後,禦窯廠無力繼續完全承擔官窯的燒造任務,將一部分產品放到民窯燒造。這種官窯的燒造體製,被清代官窯接受。但清代官窯沒有立下將次品打碎的規矩,反而允許它們上市買賣,故文獻記載,景德鎮瓷器市場上一度形成“官民競市”——官窯器和民窯器在市場上競爭——的局麵。

登上中國古代製瓷工藝高峰的清代康熙官窯,在小酒杯上卻誤署了“大明康熙年製”款。清康熙朝的官窯瓷,至少是大量的日用酒杯,其檢驗並不仔細,起碼疏忽了對款的逐件過目。試想,如果這件酒杯當年在清廷宴會上被發現,從督察官到窯工豈不都要被株連九族。也許,即使有誰用了這隻酒杯,也不敢言語吧。它幸虧沒有被放到康熙皇帝的餐桌上。

大明康熙年製_瓷器大明康熙年製_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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