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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時代的中國就吃狗肉的證據-在道德經Ch5

(2016-06-28 07:37:50) 下一個

在道德經的第五章中,老子說:“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 在僅僅二十字的這一段,就有兩個狗字。這一段文字可以證明:在老子時代的中國,即二千七百年前的中國,中國人民就吃狗肉了。

雖然,芻狗是古老用的文詞,它有兩個解釋,但是,無論那一個解釋都可以證明:在老子時代,中國人就有吃狗肉的習慣。

這段話翻譯成白話文,有兩個解釋:

1、第一個解釋是:芻者、草也,任何草類植物都是芻。晉朝王弼注:“地不為獸生芻,而獸食芻。不為人生狗,而人食狗。無為於萬物,而萬物各適其所。” 王弼是三國時期曹操的女婿何晏的門下,王弼以他對老子與易經的注解而成名,他的老子注的版本仍然流傳至今日。王弼對老子第五章的白話文注解是:“天地隨順自然,都是萬物自己照顧自己,所以說天地不仁慈。天地不是為動物而生長草類,而動物都喜歡吃草。天地不是為人而生育狗,而人吃狗肉。隻是各種萬物找到適合的物品而已。” 由王弼的注解,我們可以見到一直到晉朝,中國人吃狗肉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2、第二個解釋是:芻者、草也。芻狗、就是草紮成的狗,祭祀上天的時候奉上。而這個芻狗,用完以後就可以丟掉了,毫不愛措。老子以芻狗形容大地對萬物,也是一視同仁,沒有特別寵愛,也沒有特別憎恨,任由萬物自然發展。由此可見,在商與周朝時期,用紙狗作祭品,以代替真狗,是很普遍的事。既然以紙狗為祭品,可見在當時吃狗肉也應該是很普遍的。以前在中原地區,並沒有牧產業,當時的牧產品應該集中在西北的辺疆地區。在沒有大量的牛羊可以屠殺的情況下,因此、當時的中國人吃狗肉也應當是一種習慣吧。

 

〖討論〗

1、但是,近代歐美國家人士,將狗普遍地當寵物飼養在家中,尤其是最近的新風氣,年輕人不顧意生育子女,而把寵物如狗和貓視為子女,所以將吃狗肉視為一種野蠻的行為。當然、那些自認為是高級人士並不知道,在三千年前,中國人就吃狗肉了,並且有道德經為證。


2、當地球的氣候有很大的變化時,也許會促使全球糧食缺乏。而人類為了生存,也就不得不去吃可以吃的肉類,譬如狗肉。雖然現代人將狗當寵物養在家中,不吃狗肉,把吃狗肉當成了一件不人道的事。當然,當人類沒有食物可以充飢時,有狗肉吃則是一件求生存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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