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各朝各代中,宋朝商品經濟最為繁榮,市場也最為發達,同時國民生產總值也是最高的。根據經濟史學家估算,宋朝的富裕程度空前絕後,不僅遠超漢唐,即使後來的明清等也是望塵莫及。據說其國民生產總值已經占據了當時全世界經濟總量的一半以上。
但就是在這樣一個偉大的朝代,也是飲食安全堪憂,製假販假盛行。
宋朝遺老吳自牧寫過一本《武林舊事》,該書在曆數南宋臨安種種繁華之後,話鋒一轉,提到了製假販假:“賣買物貨,以偽易真,至以紙為衣,銅鉛為金銀,土木 為香藥。”臨安市場上的奸商俯拾皆是,以次充好,他們用紙做衣服,用銅充黃金,用鉛塊鑄造銀錠,用雜樹冒充檀香,無論哪個行業都充斥著假貨,令人防不勝 防。
南宋進士袁采也說過:“忠信二事,君子不守者少,小人不守者多。且如小人以物市於人,敝惡之物,飾為新奇;假偽之物,飾為真實。如絹帛之用膠糊,米麥之增 濕潤,肉食之灌以水,藥材之易以他物。巧其言詞,止於求售,誤人食用,有不恤也。”(《世範》)君子能做到誠信,小人做不到誠信,就拿那些市井小販來說 吧,他們習慣用壞的冒充好的,用假的代替真的。為了牟取暴利,這些人在絲綢和麻布上塗膠,以突出光澤;在糧食和鮮肉裏注水,以增加重量;甚至在藥物裏造 假,連顧客的健康和生命都不顧了。
製假 假肉、假茶、假鈔
現在飲食領域製假最突出,好多小作坊購置了專業的生產線,將進價低廉的豬肉和鴨肉打碎重組,“拚貼”成售價昂貴的牛肉和羊肉,源源不斷地流向飯館和菜市場。宋朝也有這樣的作坊,能將進價低廉的死馬肉“加工”成售價昂貴的獐肉和鹿肉。
王安石有一同年進士,名叫蘇頌,此人在東京汴梁定居過,調查過死馬變獐鹿的黑幕。他說東京曹門外有兩大作坊,一個作坊專門製造豆豉,另一個作坊專門收購死 馬。死馬很便宜,買到手以後,剝皮取肉,切成大塊,先用爛泥埋起來,過一兩天刨出,看著會很新鮮,但是不能吃,腐肉的味道太濃。為了祛除異味,收購死馬的 作坊大量采購豆豉,用鹹豆豉來醃製和燉煮馬肉,燉上一天,無論顏色、口感還是味道,都跟獐肉鹿肉沒什麽區別了。蘇頌從曹門那裏經過,“早行,其臭不可近, 晚過之,香聞數百步。”(蘇象先《丞相魏公譚訓》卷10《雜事》)早上臭氣熏天,是因為剛剛刨出死馬;晚上香飄數裏,則說明腐爛的馬肉已經被加工成獐豝和 鹿脯,可以批發給小販,讓他們去酒樓飯館推銷了。
現在北方喝茶的人漸漸多了起來(三十年前大部分北方人民不懂得喝茶,想喝也喝不起),好茶供不應求,於是有人造假,在劣質毛茶裏添加不同種類的香精,能做 出任何一款你想喝的茶葉,包括名貴的“極品龍井”和“雲南古樹茶”。宋朝也有人製造假茶,其方法是往散茶裏摻雜枯草,往茶粉裏摻雜米粉,或者在壞茶外麵裹 上好茶,製成真假難辨的茶磚。宋徽宗說:“又有貪利之民購求外焙已采之芽,假以製造;碎已成之餅,易以範模。”(《大觀茶論》)意思是連進獻給皇帝的貢茶 都有人假冒,將國營茶廠生產的好茶和私營茶廠生產的劣茶混合起來,壓成小巧玲瓏的貢茶茶磚。
現在有人製造假幣,宋朝也有這樣的亡命之徒。據《宋史》第374卷記載,南宋四川有一個多達五十人的大型犯罪團夥,專門印製假鈔,後來這個犯罪團夥被官府 逮捕,查出假幣三十萬張,每張麵額最高千貫,最低十貫,而經他們之手印製的大量假幣已經進入市場流通了。而據《鶴林玉露》甲集第4卷記載,公元1230年 前後,原紅襖軍起義領袖李全割據山東,不知從哪個渠道弄來新幣印版,竟然動員自己的軍隊狂印假鈔,並持假鈔在臨近省份購買糧食和軍火,造成江南物價飛漲。
打假 官方審驗度量衡、允許顧客退貨
製假販假現象不光宋朝有,任何一個朝代都存在,所以法國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一書中氣憤地寫下一段話,大意是說中國人是世界上最會騙人的民族,也是最喜歡騙人的民族,因為中國的法律禁止暴力,但允許欺詐。
孟德斯鳩沒有來過中國,他也不是一個嚴謹求實的學問家,他說中國人最會騙人,這話當然是帶著情緒說的;說中國的法律允許欺詐,那更是信口雌黃。對古代刑法稍有研究的朋友都知道,中國曆代朝廷不僅禁止商業欺詐,而且還出台過一批法令來保護消費者權益。
以宋朝為例,政府首先製定《關市令》,禁止商販缺斤短兩。北宋政府每月一次派人抽查市麵上的度量衡用具,凡是未經官方審驗的秤杆、天平和量布尺,一律不得 在市場上使用。如果商販使用不合格的度量用具,或者故意缺斤短兩,顧客可以舉報,而商販得到的懲罰則是“杖六十”,屁股上挨六十大板。北宋初年匯編的法令 大全《宋刑統》中還有允許退貨的條文——隻要消費者在購買牲畜時立有合約,買回後三天內發現問題的,都可以找賣方退貨;賣方不退的,可以向官府舉報,由官 府強令賣方退換,並“笞四十”,也就是打賣方四十小板。至於製造假幣,更有嚴刑峻法予以懲罰,一經發現,一般會處以死刑。
不治 地方官缺乏執行力,有法不依
既然宋朝政府製定了這樣嚴格的法律,為什麽製假售假仍然盛行呢?我想大概跟宋朝地方官缺乏執行力有關。
據《名公書判清明集》記載,南宋某市長生病,派人去藥鋪買藥,藥鋪老板膽大包天,不但用過期藥騙他,還在藥裏摻了三分之一的草梗。該市長大怒,將藥鋪老板 捆了起來,打了六十大板。最有意思的是該市長寫的判決書:“大凡市井妄利之人,其他猶可作偽,惟藥餌不可以作偽。作偽於飲食,不過不足以爽口,未害也;作 偽於器物,不過不足於適用,未害也。惟於藥餌而一或作偽焉,小則不足愈疾,甚則必至於殺人,其為害豈不甚大哉?”瞧瞧這個父母官對製假販假的行為是怎樣看 待的:“其他猶可作偽,惟藥餌不可以作偽。”除了藥物不能造假,別的商品造點兒假無傷大雅,他老人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根本不管。這位父母官被稱為“名 公”,意思是清正廉明的名臣,連名臣對造假都這樣不管不問,其他官員可想而知。
由此可知,宋朝雖然有相關法律來製約造假。可是地方官卻有法不依。有法不依,不如無法,在整個社會風氣的影響下,造假販假就大行其道,嚴重損害了人民的利益。
世間上有唯物論、唯識論、唯心論及唯人論,佛教講的是唯識論。“三界唯心、萬法唯識”,這裏的“心”指的就是“識”,不同於唯心論站在反對唯物論的立場,否認一切物質存在的說法。
唯識家認為宇宙萬有的存在,必須透過“識”,依識的虛妄分別執持萬有,才能產生一切生命現象。譬如:沒有“我”的精神,無法建造房黨;在房黨裏擺上石頭、字畫,也是自我心識(意)存在的展現。又如:過去對未來世界的夢想,成為今日科技發達的原動力,這個夢想亦即是一種心識的醞釀。所以,法界之內的宇宙山河都是透過自我“心識”的現起,才有種種功用,亦即“三界唯心、萬法唯識”。
>>三十年前大部分北方人民不懂得喝茶,想喝也喝不起
國公,劇團請你掌眼,今天收到一小東西,請說說時期,是啥?先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