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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賄”

(2015-01-03 04:20:42) 下一個


    以藝術品作為禮品並非今人所創,在我國絕對是有悠久曆史的,稱之為“雅賄”。“雅賄”可追溯至漢代,唐宋漸成風氣,至明清則已臻於極致。據說在明 代,書畫是可以充當俸銀的,是“硬通貨”,自然也可以當作禮金的。於是,古玩書畫成為官場交際的秘密武器,“雅賄”蔚然成風。

    古代仕林恥於論及錢財,又好風雅,於是以古玩書畫作為媒介,便可兩全齊美。明清時期的大貪官個個均非“庸俗”之人。張擇端《清明上河圖》、唐吳道 子《南嶽圖》、王維《圓光小景》、宋徽宗《秋鷹》、宋高宗《題王仲珪梅》、蘇東坡《墨竹》都曾是明代大貪官嚴嵩的藏品。據說嚴嵩愛棋,因此他所收受的碧 玉、白玉圍棋和金銀象棋各有數百副之多。

    清乾隆時期的大貪官和珅,同樣以喜“雅賄”著稱。和珅並非不學無術之人,於書於畫也都算頗有見地,雖然所收之名作數量隻有170餘張,但絕對件件精品。乾隆皇帝也同樣是愛好書畫之人,《石渠寶笈》就是最好的證明,所以和珅也常常以難得的書畫去“雅賄”皇上。

    不幸的是,這一傳統被很好地保存下來。“藝術品成為賄賂的工具,這對立法、司法以及紀檢領域都是一個新課題。”有紀檢幹部無奈地表示:“幹部級別越高,收受的賄賂中,藝術的價值和比例越高。”

    從賴某某、文某某、馬某某,到李某某、許某某、劉某某……近年來落馬的高官中,無一不被查出藏有名貴的古玩字畫。從齊白石、張大千到陳逸飛、範曾,從瓷器、紫砂到象牙、紅木。還有比較前衛的當代藝術品。

    這其中最為著名的當屬某警察局局長王某某,他家中所藏的古董和字畫簡直令很多專業博物館汗顏。這座“天義博物館”中包括書畫作品195件。古代瓷 器及西方藝術品27件,郵票、文物、雞血石等1351件。其中不乏上乘之品,如齊白石《春山圖》、法國銅鎏金豎琴紋托盤座鍾、清乾隆年間鬥彩團花罐……

    “從政要學曾國藩,經商要學胡雪岩”。今天,晚清富可敵國的紅頂商人胡雪岩的故事依然被很多人推崇,在《胡雪岩傳》中就記載了這樣的故事:

    光緒七年,為了幫助左宗棠西征、開船運局、辦洋務,胡雪岩計劃向德國、英國的洋商“借洋銀”300萬兩。但是,這一計劃若想成行。就必須得到清朝 政府的許可。當時的戶部尚書及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相當於現在的財政部長兼外經貿部部長)寶鋆就是一個必須要爭取的人物。

    但是,胡雪岩並不認識寶鋆,貿然送錢恐怕是會徒勞無功。於是,早已深諳“雅賄”之道的胡雪岩來到琉璃廠,找到一個可信的古董商來作為“送禮”的中間人。

    寶鋆家中藏有一幅明代唐寅的《看泉聽風圖》,胡雪岩就讓古董商去聯絡寶鋆,說有買家非常喜歡這幅畫,願意以三萬兩銀子求寶鋆“割愛”。寶鋆自然知道這幅畫雖好,但哪裏會有這般高價。當下心領神會,告訴古董商願以君子之德“成人之美”。

    這筆交易,用今天的話來講,叫做“洗錢”。

    鑒於以藝術品形式行賄受賄的現象日益突出。紀委頒布了新的規定:官員不得收取古玩字畫、不得收取潤筆費等等。但是,“變通”的方式畢竟太多了。

    “我在潘家園買了一把破茶壺,然後就說是明朝的。送到拍賣公司拍賣,然後就有人以一百萬拍下來。這似乎不觸犯任何法律。而且還十分高雅,隻能說我 眼力好、撿了漏兒。這叫以假為真。”郎永說。“我拿了一件乾隆的花瓶,擺在琉璃廠,你花一萬塊買了去,其實值100萬,這叫以真為假。”

    在古玩店和拍賣場上演過多少次這樣的情節,我們不得而知。“我聽到的一個故事是:兩企業競標一個千萬的項目,對手送了領導一輛路虎免費試駕。這邊 企業沒那麽多錢,於是花幾千塊找人仿了一幅齊白石,拿到拍賣公司自賣自拍了一下,拍了80多個(萬),然後帶著拍賣公司的付款憑證送給了領導,反正是一錘 子買賣,拿下這個單子就行。”郎永說。

    曾經一度,文某某收到的那幅張大千的“青綠山水圖”被鑒定價值高達364萬餘元,震驚了不少人,但在隨後的庭審中,又被國家文物局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一般仿品”。

    隻是不知道,送畫之人的事兒文某某給辦了沒有?

    還有一件事情更為離奇,一起巨額貸款詐騙案透露出驚天秘密:原故宮博物院副院長楊某某等5名頂級鑒定專家,為騙子自製的“金縷玉衣”開出24個億的天價評估。

    建行兩位行長由此輕信了騙子的經濟實力,發現被騙貸6個多億後不但未報案,還繼續為其違規提供資金4個多億,導致銀行最終損失5.4億多元。

    經過三個月的努力,記者翻閱350多本卷宗,聯係到當時的鑒定專家深入采訪。他們承認,評估時大家連“金縷玉衣”的玻璃罩子都沒打開,隻圍著走了一趟,“過程不太合規矩”。

    連鑒定專家都敢這麽胡來,別人又有什麽不敢的呢?這事兒又來連天都捅破了,五個鑒定專家啊,這還得了。

    在謝某某貸款詐騙案的卷宗中,有一份證人牛某某的證言。謝某某的一審判決書中摘錄了其中的一部分:謝某某有兩件“古董”,一件是“金縷玉衣”,一 件是“銀縷玉衣”。其實,兩件“玉衣”是我用他給的玉片穿出來的,不值錢。他堅持要我找專家給這兩件“玉衣”做評估。我就找了原中.國收藏家協會秘書長王 某某。王某某又找了原故宮博物院副院長某某等4位專家,一起給“玉衣”作出評估報告。評估價24億。謝某某給了專家幾十萬的評估費。

    洗錢的過程就不說了,反正就是那樣子。不過後來聽楊某某說,這事兒還是挺可笑的,可笑又可悲,簡直就是一群不負責任的人做了一件不負責任的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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