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是一種長方形、下有足的承托家具。其中翹頭案指的是條案案麵兩端裝有翹起的“飛角”,故稱“翹頭案”。
現在有人常將桌和案混為一談,其實它們之間的區別還是挺明顯的,簡單的說,桌的四腿在桌麵四角且成直角。而案的四足不在四角,而是兩頭縮進案麵。
小翹頭案,為獨板麵,夾頭榫結構,翹頭小而立。
夾頭榫是案類家具常用的一種榫卯結構。其形式是足腿頂端出榫,與案麵底的卯眼相對攏,上部也開口,嵌夾牙條。但足腿上端外部削出斜肩,牙條與足腿相交處剔出槽口。使牙條與足腿拍合時,將腿足的斜肩嵌夾,形成表麵的平齊。
眼前的翹頭案,牙條起邊線,與雲紋牙頭相連。案足浮雕雲頭,頂端起陽線,腿中部雕卷葉。
此案造型簡練以線為主。結構嚴謹作工精細,裝飾簡約卻自然,是典型的明代家具的風格,具體從木質和工藝上來說,應該是明早期的作品。
但軟木家具有個缺點,就是經曆太多年份。一般品相不佳,要麽變了形,要麽稀裏嘩啦的要散架,而且樣貌不美,很容易讓人產生不好的印象。眼前的這張翹頭案就是這樣,看起來很不起眼,很像是低檔貨。讓人沒有購買的願望。
不過,這當然是不懂行人的看法,楚琛肯定不會這麽看,要知道明代翹頭案的傳世品多見大型家具,小巧如此可謂非常稀有,市場價值和受歡迎程度都是非常高的,而且從明早期傳到現在還這麽完好,更是難得。這種東西當然不能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