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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玩、文物市場是遊資炒作人和收藏家吸金的樂園

(2016-06-23 10:59:31) 下一個

中國古玩、文物市場是遊資炒作人和收藏家吸金的樂園

近幾年來,老黃癡迷各種文玩手把件兒,前後花了得有10萬多元。但隨著眼下文玩核桃退燒、椰殼退燒、金絲楠退燒,老黃也成了為遊資炒作買單的千萬人之一。

 先瘋漲,再退燒,一波接一波的炒作手法,與多年前普洱、黃龍玉的行情轉換如出一轍。

 讓人看不懂的是椰殼串曾炒到上萬元。近日發現,不僅僅是核桃、崖柏,曾經一度火熱甚至能炒到上萬元的椰殼,沒有人要,要下市了。

 所謂椰殼,真是椰子的殼。從2014年年底開始,翡翠、琥珀、青金、南紅等寶石和半寶石開始漲價,椰殼這種原本是配鏈裝飾物的小零碎兒,居然也漲起來了。

 許多人都沒弄懂椰殼怎麽就火了,就是有人把椰殼磨成小算盤珠。這種如今已經沒人要的貨,曾經賣到過數千元一串,所謂“極品”甚至叫價上萬元。

這幾年炒起來的東西,越來越短命。從2007年到2014年,普洱茶基本走了一套完整的“漲價—跌價”流程。而文玩核桃這一波行情公認的時間段是2009年到2013年。崖柏的行情再次縮短,周期為2014年3月到2015年年底。而椰殼熱炒再跌價的周期甚至不到一年。

 愈發短暫的漲跌周期,顯露出遊資和熱錢的操作痕跡。

一些本不稀缺、但是此前很少出現在文玩市場上的木頭,也像被傳染了“瘋病”一般。有人花高價買,有人高價賣,還有人囤積一堆坐等升值,更有些瘋狂的人,開始了“包樹”、“包山”和“包礦”。但作為炒作的中段環節,多數人殺入的時機,已經注定要破財。

時隔5年,如今,北京多家文玩店鋪,原來開價數萬元的核桃以5000元的價格甩賣也沒什麽人問津。

從普洱到南紅,從小葉紫檀到金絲楠,從崖柏到星月菩提……完整的炒作鏈條,已經不止一次重複顯現。

遊資炒作人和收藏家的通行的炒作模式——先大量囤貨,然後放出漲價收購的消息引發市場關注,中間裹挾著媒體、專家、拍賣行甚至當地政府繼續炒高,引發二級、三級經銷商蜂擁,隨後開始出貨,最終撤資,留下一地雞毛。

 這樣的炒作手法,在文玩圈裏被稱作“黃龍玉行情”。 

黃龍玉,曾經隻叫黃蠟石。在遊資明顯進入市場以前,頂級的黃蠟石每克不到1元。而隨著遊資進駐,黃蠟石搖身一變,不僅成了玉,還跟和田玉一樣分出了山料和籽料,一個精工籽料小雕件,甚至可以賣到5萬元左右。

 

遊資炒作人和收藏家的合法洗錢為他們創造巨大財富。

 

合法洗錢如何創造財富呢?舉個例子吧,我拿100萬買入一堆石頭,隻要花10萬傭金給拍賣行,就可以炒到2000萬,這時就可以信托抵押貸出1000萬。再 花幾十萬傭金給拍賣行,就可以炒高到4億,這時就可以信托抵押貸出2億。當然了,炒高後的石頭就不能再叫石頭了,改個名字叫做XX玉,這樣雅一點,改個名字就身價萬倍了。隻要炒高石頭價格的速度高於貸款利息和傭金等綜合成本,就可以源源不斷創造新財富。

文物藝術石頭炒家合法洗錢創造的財富來自於哪裏?當然是來自普通老百姓的口袋裏。藝術品這些東西沒有實質性的經濟效益,即使炒高1萬倍,它還是個沒有實質經濟效益的石頭。但它會整體衝淡社會財富,造成實際勞動力的貶值,藝術品快速升值的過程,同時就是實際勞動者的勞動力大幅度貶值的過程。你是不是感覺到生活越來越艱難,那就對了,因為你的錢無形中被合法洗錢洗走了。

 

如果一種藝術品有一萬件,炒高其中一件,實質已經造成一萬件的同時升值,也就是說一個合法洗錢炒家會帶來萬倍泡沫資產效應。一個每年炒10億元藝術品的合法洗錢炒家,可能會帶來10萬億的合法洗錢泡沫資產效應,10萬億的財富被轉移到擁有這種藝術品的炒家手裏,等於一億人一年創造的價值被合法洗錢製造的泡沫資產吸走了。合法洗錢炒家對社會的破壞力是非常殘酷的,合法洗錢炒家對社會的危害是異常恐怖的。合法洗錢藝術炒家所創造的泡沫財富就是洗劫自你的口袋,你10年辛辛苦苦賺了100萬,但合法洗錢藝術炒家通過炒高藝術品、文物、古董……等等來衝淡社會總財富。你的100萬可能就隻剩下20萬的購買力,你的80萬就被掠奪走了。本來你花50萬就可以買到一套房子,現在你要花300萬,你的250就被洗劫了。本來你隻要花200萬就可以活一輩子,現在你需要花1000萬,你的800萬就被洗劫了。

 

現有法律框架下,合法洗錢是合法的。所謂的合法洗錢在現階段的法律框架下是完全合法的,甚至連一點法律風險都沒有,而且法律還嚴格保護合法洗錢。也就是說,法律並不能保護你的財產安全,說老實話,繞開法律也並不需要太高的智力。

 

舉個在法律框架內完全合法的合法洗錢例子,有人二年前從他自己的拍賣公司拍下價格1000萬的《鬆鷹圖》偽作,但拍賣前他就跟賣家協商好了實際價格50萬,拍 賣價1000萬隻是做局,和實質交易無關。現在他把估價2000萬的《鬆鷹圖》偽作送拍,在拍賣行炒到4億,他就可以用《鬆鷹圖》偽作來質押融資2億。本來就協商好的假拍,買方是不會付款的,是利用公開拍賣這個過程把《鬆鷹圖》偽作的價格製造成4億。當然了他和信托忽悠,買家付不付款,它的價格都是4億。

再舉個在法律框架內完全合法的合法洗錢例子,這次他是買方,他把一個估價1000萬的《黃庭堅》偽作 在拍賣行炒到4億,他就可以用《黃庭堅》偽作來質押融資2億。本來就協商好的假拍,他實質隻支付1000萬,而且這1000萬可以分期付款或者拖延幾年後 再付款,甚至最後不付了也無所謂,補償幾十萬違約金了事。

 

當然,以上2個例子買賣雙方都可以是他自己,他叫朋友把他收藏品送拍,他自己買下,或者他送拍,他出錢朋友幫忙買下都可以,拍賣公司很配合,利用《拍賣法》可以屏蔽買賣雙方的信息,隨便付拍賣公司一些傭金,拍賣公司可以隨便報稅也無所謂。合法洗錢的模式不是龐氏騙局模式嗎?說對了,其實質就是龐氏騙局,但是被改良了,改良成完全合法的龐氏騙局。這種合法洗錢的手法來源於非法洗錢,但也被改良成完全合法的了。被誰改良了?被中國的貪官改良了,中國貪官創造了人類曆史上最偉大的腐敗方式,合法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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