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中國銀行業的巨頭----李馥蓀
一、初露頭角
李銘,幼名福生,字馥蓀,1887年(清光緒十三年)出生於浙江紹興。紹興位於浙江杭嘉湖平原地區,自古人文薈萃,商貿往來發達,錢莊當鋪業頗為興盛。鴉片戰爭後,清政府在列強壓力下開放五口通商,浙江得風氣之先,商人紛至沿海通商口岸,進行各種經營活動,並在上海銀錢業中占據了重要地位。李銘的父親在紹興本地經營銀錢業,家境頗為殷實。但1883年上海爆發金融風潮,銀錢業受到重大打擊,倒閉停業者眾多,紹興銀錢業亦受波及,李家也難免受到一些影響。
李銘幼年被送往私塾念書,但其父頭腦活絡,認為舊式銀錢業前途已不及新式銀行業,為免家道中落,他並不希望李銘繼承他的事業,而是希望李銘有更好的發展,由私塾到參加科舉考試的道路顯然已經落伍。因此,當李銘在私塾完成了發蒙教育後,十五歲時即被其父送到杭州的美國浸禮會中學讀書,那裏的英語學習環境,為李銘其後投身銀行業、與歐美人打交道準備了語言等客觀條件。
“辛醜和約”簽訂後,清政府迫於客觀形勢,開始實行所謂“新政”,派遣留學生亦為“新政”舉措之一。近鄰日本的迅速崛起,使不少中國人希望效法日本,改變國家的命運,一時赴日留學蔚為潮流。1905年李銘中學畢業,在留學潮中東渡日本,考入山口高等商業學校,專攻銀行學。除了致力於課堂與書本的學習外,李銘還得到去著名的橫濱正金銀行實習的機會。橫濱正金銀行成立於1880年,1887年成為經營外匯的專業銀行,其經營方針和管理模式頗具特色,很快發展為一家頗具實力的銀行。李銘在此實習時,學到了不少橫濱正金銀行的管理方法,對他回國以後投身銀行業、進而管好自己的銀行起到了重要作用。李銘在日本學習期間,還結識了徐寄廎、陳朵如等人,他們回國後均在銀行界供職,彼此誌同道合,為中國銀行業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因為對清政府的腐敗無能不滿,中國留日學生中有不少人到日本後思想發生轉變,投身革命運動。李銘的浙江同鄉陶成章、秋瑾和徐錫麟等人都是激烈的革命派人士,常在東京、橫濱一帶活動,商討革命大計,秋瑾、徐錫麟回國後,於發動起義時被清政府捕獲,壯烈就義。民主革命思潮與留學生中的反清革命活動,都對在日留學的李銘產生了影響。李銘參加了中國同盟會,參與了一些反清革命活動,這也為他在辛亥革命後地位的上升帶來了某種機遇。
1910年李銘自日本學成回國。次年辛亥革命爆發,浙江光複。李銘身為同盟會員,對革命出過力,自受重視,又經留日同學引薦,結識了浙江軍政府都督湯壽潛,並以其機敏能幹給湯壽潛留下了較深的印象,得到湯壽潛的賞識。因為李銘留學時學的是銀行學,浙江軍政府成立後正待接收前清官辦的銀行,湯壽潛即派李銘和他同學陳朵如代表軍政府,前往接管浙江銀行。
浙江銀行前身是創辦於1908年的浙江官銀號,次年改組為官商合辦的浙江銀行,總行設杭州,股本60餘萬兩庫平銀,其中官股占60%,商股占40%。但在成立之初,浙江銀行體製未備,規模未成,經營方式守舊,雖有銀行之名,實仍為變相之錢莊銀號。李銘在接管清理浙江銀行的過程中,發現其杭州總行經營有虧,而上海分行的財產多為股票和不動產,不利於資金流通,建議進行改組。浙江省財政廳遂決定將原有浙江銀行的官商股本一律縮為六折後重計,另行增股四成,但商股補足後,官股則因省府財政困難,拿不出這筆錢而緩補。改組後,浙江銀行更名為“中華民國浙江銀行”,資本總額300萬元,實收資本72萬元,其中官股為47萬元。總經理先後由朱葆三、高子白擔任,李銘因為在接管清理工作中的表現而被提名為總行協理。但時不到30歲的李銘,卻決定放棄這個人人羨慕的總行協理職,改去上海,擔任上海分行的副經理。因為通過接收清理的工作,李銘已經了解到浙江銀行的內幕,雖為官商合辦,實際行務則多操在省府手中,個人難以有所作為,不合其獨立經營發展的理念,而上海則為經濟金融重鎮,上海分行有一定的經營自主權,正是銀行家一顯身手之地,因此,李銘不惜放棄杭州總行的高位,毅然赴上海低就。
二、聲震中外
李銘到上海出任浙江銀行上海分行副經理,盡心盡力,推進銀行業務,使上海分行的營業頗見起色。其時因為浙江財政困難,省府開支依靠浙行銀行的周轉,李銘在上海分行經營有方,頭寸較為充足,不時調款接濟杭州總行,得到總行讚賞。李銘在副經理任上時間不長,即升任上海分行經理。
通過在上海的經營,李銘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並對滬上金融業有了初步體驗,但他畢竟是初來乍到,在複雜的上海金融界中缺乏根基,僅僅靠自己單打獨鬥,還不足以擴大自己的事業,需要通過與銀行界同仁的廣泛聯絡,建立起自己的關係網絡,才能有助於事業的發展。為此,李銘多方參加上海銀行家的各種聚會活動,其中最重要的是有張嘉璈、陳光甫、錢永銘、徐寄廎等一批留學歸來的年輕銀行家們的不定期、非正式的聚會。他們都曾留學外國,專攻商業金融,受到西方現代經濟金融思想影響,對現代銀行業有自己的認識,希望改造中國的舊式或傳統金融業。他們通過聚會聯絡感情,獲取金融信息,共謀發展之道。漸漸地,這些人因為共同的興趣愛好和對現代銀行業的共同認識與追求,形成了一個關係相對密切的小團體,遇事可以互相通氣,互相支持,這對李銘其後個人事業的發展也是非常有利的,而他在這一時期的一係列擘劃經營,向上海銀行界顯示出他具有遠過於分行經理的能耐。
1916年5月,發生了震驚中外金融界並引起社會動蕩的中國銀行“停兌令”事件。1915年底,袁世凱急於籌備“登極大典”,實行帝製,但北京政府財政空虛,經費無著,隻能迫使中國、交通兩銀行通過濫發鈔票為政府墊款。但不久即因存戶取現,兩行銀根周轉不靈,1916年5月11日,北京政府下令中國、交通兩行停止兌現。“停兌令”發布後,上海這個當時中國最大的工商業城市頓時充滿著驚慌和不安,人們擔心鈔票貶值甚或成為廢紙,紛紛為手中的紙幣尋找出路,市麵陷入混亂,交易因之停頓。
北京政府“停兌令”發布後,中國銀行上海分行負責人宋漢章和張嘉璈頗為不滿,認為事關中行信譽,不能執行。他們急忙找李銘等股東聯合會成員開會,商量應付辦法,經緊急磋商和考慮,議決所有發行準備金移交律師管理,一麵登報通告,中行鈔票一律照常兌現,到期存款一律照付現金。中國銀行股東聯合會在通告中強調:“環顧全國分行組織最重要者,莫如上海一埠,上海為全國金融樞紐,且為中外觀瞻所係,故以為保全中國銀行,必先自上海分行始;且證之辛亥大清銀行全體瓦解,幸滬上有股東會之設立,竭全力以維護滬行,滬行因賴以保全”。中行股東聯合會在開會決定抗令後,聘請律師代表股東接收全行財產,並具函轉中行上海分行經理,要求他們仍舊主持分行業務,照常營業,不得違背股東會的意旨。與此同時,李銘、葉揆初、陳光甫等代表浙江地方實業銀行(1915年由浙江銀行更名)和浙江興業銀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等,均支持宋、張的抗拒“停兌令”行動。李銘以中國銀行股東身份向法庭起訴,告中國銀行上海分行有損害股東權益行為,要求法庭阻止。陳光甫等則請律師代表存戶致函宋漢章、張嘉璈二經理,要求分行對存款和鈔票付現準備充足,照常兌付,並起訴宋、張二人,使他們在應訴期間不能被撤職,可以繼續其抗拒“停兌令”行動。尤為重要的是,中國銀行所發滬鈔400餘萬元,其中除中行直接發行者外,還有約150萬元是浙江地方實業銀行等代為發行的。由於這幾家代發行堅持兌現,從而在平息擠兌風潮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各方努力下,不幾日滬上金融風潮即完全平息。
為保證股東的利益,1916年6月,中國銀行商股聯合會在上海成立,李銘擔任幹事,成為其與中行關係之始。1922年、1926年,李銘又連續當選為中國銀行董事,成為中國銀行決策層的一員。
“停兌令”風波過後,不僅中國銀行上海分行以及張嘉璈等人的信譽空前提高,李銘也因為在風波中的表現而獲得上海金融界、工商實業界人士的一致稱譽,為他以後成為上海金融界的頭麵人物打下了基礎。李銘本與張嘉璈、陳光甫等人有較密切關係,經此次風波,使他們之間的關係更上層樓。他們通過聯合行動,保持了對於北京政府的獨立性,使一場金融風波有了政治較量的意味。正是因為他們之間的聯合行動,較之個人或單獨的企業更能與政府抗衡。這使得他們以後更為互相聯絡、互相支持,形成了一個核心穩固的金融集團,在上海以至中國金融與政治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事實上,在此次風波中,陳光甫的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和葉揆初的浙江興業銀行以及李銘的浙江地方實業銀行,已經作為一個聯合體發揮作用。這三家銀行均以上海為總部,在經營上互相支持,如互相對開戶頭,使三行間票據自行軋帳互相抵消;遇有頭寸緊缺時,互相通融支持;互相代理收解;互通往來;互相透支等。此外,高層人員互相兼董、監事,保持通氣,在有重大事件時步調一致。這樣,三行雖無聯營的組織形式,實有聯營的效果,成為民國金融上著名的“南三行”。“南三行”之間也談過合並的事,但終因種種原因而未成,不過三行之間的良好關係仍得以維持,而李銘在“南三行”中扮演了核心角色,他勇於任事,能說會道,周旋其中,遇事斡旋,為化解矛盾,增進感情,共同合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通過抗拒“停兌令”事件,李銘等更認識到聯合的重要性。他們迫切希望加強聯合,成立適當的組織,造成更大的聲勢,以應付不斷變化的外在環境。在他們的努力下,當初他們經常聚會的鬆散的“午餐俱樂部”被改組成為有合法地位的近代正規行業團體-上海銀行同業公會。1918年7月8日,上海銀行同業公會正式成立,中國、交通、浙江興業、浙江地方實業、上海商業儲蓄等12家銀行成為首批會員。公會會章規定會員的主要任務是,營業規章的厘訂,會員營業之統製,會員營業之指導、研究、調查及統計等。宋漢章、李銘、陳光甫等7人被選為首屆董事,再由董事中選舉宋漢章為會長,陳光甫為副會長,李銘為書記董事,並連續當選一、三、四屆董事。
剛過而立之年的李銘,已經成為上海金融銀行界的活躍人物,並多次代表上海銀行界出席全國銀行公會聯合會會議,成為引人矚目的銀行家之一,並在工作中表現出充沛的精力與活力。他主張實行大膽的經濟金融改革,如引進現代貨幣金融製度;建立複式計帳法的現代會計製度;建立票據交換所;廢除銀兩,使用統一的銀元。為了防止金融風險,防止出現銀行倒閉、存款無法兌付、影響百姓生計的事件發生,李銘還提出改革儲蓄辦法,由各銀行在辦理儲蓄時,另外撥出一筆資本金並完全獨立,年終結盈應提若幹為儲蓄處公積金,結虧則以該項資本彌補;每月應提出存款總額的四分之一,購買債券股票,送交他行保管或由本行獨立保管,以充儲蓄準備;每月應將儲蓄處資產負債表等一並送交公會,公會可隨時派會計師檢查是否確實等,加大銀行對儲蓄的管理責任,並將其置於一定的同行與公眾監督之下。這些建議和提案均引起了同行與社會的關注與較大反響,也進一步奠定了李銘在銀行界的重要
特色管理
1923年4月,浙江實業銀行在上海正式開張。李銘作為總經理,負責全行業務,掌握銀行大政方針,並著重對外聯係,開拓經營領域。在經營管理方麵,李銘進行了一係列的改革創新,發展出一套獨具特色的經營管理製度,使浙江實業銀行在不長的時間裏就有了較大發展。
李銘崇尚實際,不尚浮誇,在浙江實業銀行的機構設置、人員編製、經費開支等方麵,他事事精打細算,不講排場,強調經營管理的目的一切在於能否賺錢。在經費開支方麵,浙江實業銀行力尚節儉,李銘等主要負責人以身作則、不事奢華,使浙江實業銀行的開支大大低於其他銀行。浙江實業銀行成立後很長一段時間裏都沒有購置汽車,總經理李銘自備車上下班,副總經理陳朵如則自雇人力車接送。對於一些高齡董事,銀行寧願向他們付車馬費,也不破例為他們購車或支付其司機的工資和汽油費。後來為了工作需要,銀行購買了一輛小車,但隻供李銘乘坐。直至抗戰勝利後,浙江實業銀行才又買了兩輛小車和一輛大客車,用於接送高層領導和職員上下班,或對外交往時使用。
浙江實業銀行的員工隊伍非常精幹。成立之初,僅有員工200餘名,以後銀行規模雖不斷擴大,但全部員工總數也不過480人。同時,浙江實業銀行非常強調員工的素質,雇傭員工均須經過考試,擇優錄取,行內不興裙帶關係,李銘等高層領導也沒有利用權力在行內安插自己的親屬。對於所雇員工,銀行鼓勵他們依靠自己的努力,不斷進取,奮發向上。行內高級職員一般多從普通行員中選拔工作成績突出者升任,使員工們都有晉升的可能與希望。在機會均等的前提下,員工工作當然更為努力,並以銀行為家,促進了銀行的發展。如著名經濟學家章乃器,初入浙江實業銀行時不過為辦事員,因其聰穎好學,提出一係列改革創新意見,受到董事會和李銘的注意並賞識,逐漸提升為營業部主任、襄理,直至副經理兼檢查部主任。孔綬蘅初不過一名最低級的練習生,因辦事勤懇,成績卓著,逐漸升任外匯部(初稱金幣部)會計、經理,直至副總經理。李銘不拘一格、唯才是舉的用人方針,保證了浙江實業銀行始終有一支可靠的員工隊伍,適應了銀行發展的需要。
李銘對於浙江實業銀行的機構設置較為謹慎,這不僅是出於經濟考慮,也與他認為如在外地設立分支機構,一旦政局不穩則易於受累有關。在設立外地分支機構方麵,李銘考慮的首要前提是其自身可以盈利。因此在規模相當的各銀行中,浙江實業銀行的分支機構最少,隻有上海、杭州和漢口三處分行,與主張“人嫌細微,我寧繁瑣”的陳光甫的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在各地遍設分支機構的方式正好相反。浙江實業銀行的內部機構設置亦極為簡單,總部僅有稽核、文書兩科,即使是在全盛時期的抗戰勝利後,也僅設稽核處、總務處和業務部、儲蓄部、信托部、國外匯兌部二處四部,被同行稱之為“寶塔式”經營。雖然李銘與陳光甫相交甚深,個人關係極好,但經營理念和方針卻有很大區別,李銘認為陳光甫的銀行“亂哄哄,像商場”;而陳光甫則認為李銘“辦銀行是紹興人的小氣派”。但兩人都以其具有個性色彩的經營方針,在各自的經營領域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在營業策略方麵,李銘一是重視業務質量,將營業集中於少數重點客戶,二是重視外商企業和外匯業務,如此既可節約開支,又可獲取較高利潤,還可借以提高社會地位。還在擔任浙江地方實業銀行上海分行經理時,李銘已在經營外商企業和外匯業務方麵取得了不小的收獲,在擔任了浙江實業銀行總經理後,李銘更在經營外商企業業務方麵推出一係列措施,進一步開拓與外商的業務關係。
為了鞏固與外商的業務往來,李銘邀請一些頗具名望的洋行大班或買辦商人擔任浙江實業銀行董事,其中有香港的何東爵士、紐約華商貿易公司的李國欽、德商德孚、謙信行的買辦周宗良等。這些人擔任銀行董事後,為了自身利益,主動為銀行拉關係,如經周宗良引薦,李銘與德商西門子電機廠、美景時洋行、禮和洋行、德孚顏料行和謙信藥廠等建立業務往來。在這個過程中,李銘又以其辦事能力而受到外商讚賞,從而出任外商企業的經理、董事,如中日實業公司經理、英商怡和啤酒公司、英商中和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和美商上海電話公司董事等等。李銘與外商企業建立的關係網,不僅對他本人在金融界的地位,也對浙江實業銀行業務的進一步拓展有重要作用。
為了進一步提高浙江實業銀行的地位,李銘還斥資購買外商企業的債券和股票,成為外商企業的直接投資者。浙江實業銀行曾購入德商謙信洋行、德孚洋行、英商怡和紗廠、中和地產公司、中國鋼車製造公司、美商上海電話公司、上海電力公司的債券和股票,成為華商銀行中投資外商企業的先行者。購買外商企業的債券和股票,不僅體現了李銘的經營策略,也說明中國銀行業有了一定的發展,有了這樣的實力。李銘投資外商企業,還具有長遠的眼光。如上海電力公司在浙江實業銀行開戶,是專為其收取隔日取現的錢莊本票,其他華商銀行對這種純屬服務性質的業務多不願辦,而李銘承接這項業務,非為眼前利益,實為取信於這家資金雄厚的外商企業,目的在於建立長久的業務往來關係。可見李銘的經營方針雖以獲取利潤為前提,但也能根據情況適當調整,並不完全在乎一時的短期利益。浙江實業銀行的此種做法,也得到了外商的回報,他們將大量資金存入浙江實業銀行,使銀行獲利甚多。而浙江實業銀行對華商的投資則甚少,和浙江興業銀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等主要向華商大量投資形成鮮明的對比。李銘與華商的業務往來,僅限於幾家他認為殷實可靠的企業,如阜豐麵粉廠、永豫紗廠、謙和顏料號、瑞康顏料號和鼎豐紗廠等。以外商企業作為主要投資對象,浙江實業銀行在當時各家華商私營銀行中可數唯一的一家。
李銘對於外匯業務較為重視。他在擔任浙江地方實業銀行上海分行經理時,於1919年創設金幣部,即以後的浙江實業銀行國外匯兌部。日本第一銀行是浙江實業銀行的第一家通匯往來戶,隨後,浙江實業銀行又與歐美一些銀行建立了通匯關係。但是,由於自身實力和中國經濟發展水平的限製,經營外匯業務不易,浙江實業銀行在外匯業務中也不可避免地以買空賣空的投機套利為主。經曆年積累,浙江實業銀行建立了一筆105萬美元的外匯基金。1936年,這筆外匯基金從銀行劃出,在美國成立聯合貿易公司,專門從事美國股票債券交易,這也是浙江實業銀行最集中的一筆海外投資。
由於李銘的經營業績,1927年,他又兼任了浙江實業銀行的董事長,手握銀行全部大權。浙江實業銀行的存放款數額均有了較大增長,還有數目可觀的外匯資產,其實力正在超越浙江興業銀行而位居“南三行”中的老二。1926年,李銘出任上海銀行業同業公會主席,並連任達9年之久,說明他在上海以至全國金融界的地位高升。李銘已成為上海和全國金融銀行界有數的幾位頭麵人物之一。
支持政府
李銘、張嘉璈、陳光甫和錢永銘等新派中國銀行家迅速崛起之時,正值中國的形勢處於大變化的前夜。1920年代中期,國民黨經過改組,與中共合作,麵貌一新。1926年中,國民革命軍出師北伐,進展勢如破竹,北京政府麵臨垮台之局。李銘等銀行家們,深感國家統一、形成全國統一市場,對工商業發展的重要性。北京政府既無力承擔這一任務,他們便將希望寄托在國民黨身上,希望國民黨建立起穩固有力的政權,支持民族工商業的發展。他們紛紛通過各種途徑,與國民黨拉關係,為自身謀出路,國民黨領袖蔣介石便成了這批人希望投靠的首要對象。
1927年3月26日,蔣介石抵達剛剛為北伐軍占領的上海。隨後,在蔣的老友虞洽卿引薦下,李銘、張嘉璈等人前往會見蔣介石。李銘等銀行家們表示支持蔣介石,但對中共領導下的工人運動頗為擔憂,而蔣介石為準備與中共決裂,進行反共活動,壓服國民黨內的反對派,也需要銀行家們經濟方麵的支持。雙方各有所需,蔣介石向銀行家們允諾,“勞資關係將要納入正軌”,緩解他們對工人運動的擔憂,銀行家們則允諾籌措款項,以濟蔣介石軍隊之餉需。李銘還在會見中向蔣介石進言:“取蛋必先養雞”,即要求蔣先養銀行這隻雞,再由銀行這隻雞為他下蛋,提供經費支持。雙方對會見都感到滿意。4月1日,蔣介石得到上海銀行家的300萬元短期貸款,使其實行清黨反共,在南京建立政權有了一定的財政支撐。李銘也因此而為蔣介石倚重,成為將要成立的南京政權的座上客,對南京政府的財政金融多有貢獻。
南京政權成立後,各種戰事持續不斷,收入來源有限,財政經費十分緊張。財政部長宋子文企圖通過發行公債,解決政府的財政困難,而要順利發行公債,就要得到銀行家們的合作,使他們有利可圖,在這方麵,宋子文動了不少腦筋,他還請李銘擔任專家谘詢委員會委員,為他出謀劃策。南京政府在發行公債時,實行高額貼現政策,承購公債時隻須按票麵的5-6折付款,還本付息則按票麵計算,隻要政府按時還本付息,承購銀行就可以獲得巨額利潤,為此,各家銀行一度對購買公債十分積極,南京政府的發行也較為順利。1927年5月,南京政府發行3000萬元的江海關二五附稅庫券,以20個月為期,還本付息,並以2.5%的海關附加稅作擔保。這是南京政府發行的第一筆公債,從此,公債成為南京政府的重要財源之一,從1927年5月至1937年1月,共發行國內公債241200萬元。
為了讓投資者踴躍購買公債,就要使他們相信政府公債的還本付息最為安全可靠。雖然公債的擔保一般較為可靠,有穩定來源,但如何保證這些擔保不被挪作它用,如何督促政府按時還本付息,還需要成立專門的獨立機構,予以保證。為此,宋子文在發行第一筆公債時,就專門組織了“二五附稅庫券基金保管委員會”,由當局與銀錢兩業、商會等推舉代表共同組成,以保證債券到期時向債券持券人足額還本付息。參與策劃並推銷政府公債的李銘,作為上海銀行公會推舉的代表,成為保管委員會委員,隨後又被推舉為管理所有公債的“國債基金保管委員會”常務委員、主任委員。這一職位使李銘有權決定將這筆巨額經費存在哪家銀行,而這筆巨額經費無論存在哪家銀行,都是一筆數目可觀的穩定資產。各大銀行的老板由此都盯著李銘的一舉一動,李銘也理所當然地成為上海以至全國銀行界的焦點人物,這是他一生中最為得意風光的一段時期。過去,北京政府發行的公債“皆由客卿(指外國人)來保管基金,以致公債能否發行係於客卿之一迎一拒,債票價格之上下,係於客卿之一顰一笑,太阿倒持,莫此為甚”。與此相比,南京政府決定由相對獨立的商業團體出麵保管公債基金,且國債基金保管委員會一度可以獨立行事,使身為保管委員會主任的李銘也因此認為南京政府可以信賴,更加支持南京政府,雙方關係經曆了一段“蜜月”時期。
李銘既擔任國債基金保管委員會的負責人,購買公債也有種種現實利益,李銘的浙江實業銀行更沒有理由不大量投資於公債市場。浙江實業銀行每年均要購買大量的政府公債,至1937年初,浙江實業銀行尚存政府公債數額多達1000餘萬元,在12家最大證券持有銀行中名列第十,超過了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和浙江興業銀行。但公債購買得越多,實際上銀行對政府的依賴就越大,李銘追求的銀行家的獨立性便不能不受影響,而且這種依賴的後果很快便得以顯現。
1932年,“一二八”淞滬戰事使得經濟大受影響,上海市場一時債券價格低落,銀行周轉不靈,政府公債的按時還本付息也出現了困難。宋子文不得不召集上海的銀行家們,商討“維持財政保全債期”辦法。經過其軟硬兼施,銀行家們被迫作出讓步,同意從2月份起將政府公債每月還本付息數額削減一半,償還期限則較原先延長一倍,利率亦隨之下調。這一決定使各投資於公債的銀行均受損失,但卻是李銘、張嘉璈等人認可並提出的,因為他們購買的大量公債使他們的利益與南京政府的利益是一致的,一損俱損,一榮俱榮,隻有妥協退讓,保留南京政府還本付息的能力,也才能使他們以後不至於受更大的損失。由於內戰不斷,南京政府為了籌措內戰經費,解決財政困難,不斷地發行公債,數量越來越多,如何還本付息,身為國債基金保管委員會的主任,李銘的任務越來越艱巨。這使得原本熱衷於投資政府公債的李銘也開始對購買公債表示謹慎。
這一時期,由於得到南京政府的信任,李銘成為財政金融領域的頭麵人物,可謂春風得意。1928年,李銘被指定為中央銀行監事會主席。同年11月,中國銀行被改組為“特許之國際匯兌銀行”,李銘連任中國銀行董事,並當選為常務董事,繼而又被財政部指定為中國銀行董事長。這樣,李銘就成為中央、中國兩大銀行的高級負責人之一。當時中國銀行實行的是總經理負責製,由銳意進取的張嘉璈擔任總經理,對銀行業務大力開拓,而李銘作為董事長和張嘉璈的老友,充分信任張嘉璈,並在董事會和個人工作方麵,均對總經理張嘉璈的工作予以大力支持。他們精誠團結,協同一致,努力進取,為中國銀行發展成為當時國內一流、世界知名的商業銀行作出了自己的貢獻。這其中李銘個人的努力和他為中國銀行所作的貢獻均值得充分肯定,這段時期,也是李銘與中國銀行關係最為密切的時期。
作為上海銀行公會的主席,李銘以自己的聲望,周旋於政界與商界之間,同時與官僚資本保持著一定的距離。他雖支持南京政府,但在大多數情況下,他還是代表了華商私營銀行的利益,他也非常忌諱外界將他看作是南京政府在金融界的代理人。李銘擔任國債基金保管委員會主任後,外界對他和浙江實業銀行與政府的關係有不少傳言,但李銘一再聲稱,該委員會“為獨立機關,不隸屬政府,有時以種種關係且不惜與政府為筆舌之爭”;浙江實業銀行“為純粹商業銀行,與政府自無特別之往來義務,所借款項皆與各同業共同攤派,絕無單獨承借之款,亦無確實抵押之借款,更無較性質、資力相等之同業為數稍多之借款”。李銘稱自己“撫心自問,皆完全為社會服務,何嚐有接近政府之跡”?事實雖不完全似李銘所表白,李銘通過出任政府職務,也為自己和浙江實業銀行謀取了一定的利益,但這仍然是在商業利益的範圍之內,是可以理解的。李銘雖與南京政府有較多較深的關係,但他畢竟不是南京政府的決策人,南京政府對李銘也不會完全信任,一旦形勢發生變化,李銘的地位也會變化,1935年中國銀行的改組就說明了這一點。
1935年初,由於貨幣市場的變化,銀根趨緊,市場低迷,影響到經濟發展,南京政府謀劃實行幣製等改革。過去中國銀行實行獨立經營,對南京政府不能予取予求,張嘉璈等中行負責人對國民黨的內戰與赤字財政及壟斷金融政策有自己的看法,成為國民黨當局壟斷金融的障礙,並為當局所不滿。南京政府早有將中國銀行納入政府控製和管理,為政府財政政策服務的企圖,但一直未有合適的機會。此時為“改革幣製,統一發行,自必須先置中央、中國、交通三行,於財政部直轄之下,庶幾進行順利。”同時,上海銀行界因市場變化而對認購政府公債態度遲疑,中國銀行並且自行將持有的政府公債脫手,也給了南京政府整治中行的借口。
1935年3月,蔣介石、宋子文、孔祥熙等共同密謀策劃改變中行體製與負責人。蔣介石聲稱,國家經濟困難的原因“關鍵全在中交兩行固執其曆來吸吮國脈民膏之反時代之傳統政策,而置國家社會於不顧,若不斷然矯正,則革命絕望,而民命亦被中交兩行所斷送,此事實較軍閥割據破壞革命為尤甚也”,因此隻有使中交兩行“絕對聽命於中央,徹底合作,乃為國家民族唯一之生路。”蔣介石決策後,財政部即決定發行2500萬元金融公債,撥與中國銀行,實行增資,使中國銀行官股資本由原來的500萬元增至3000萬元,超過了2000萬元的商股資本。中國銀行總經理由宋漢章接任,張嘉璈被調任中央銀行副總裁,董事長由宋子文接任。南京政府從此控製了中國銀行這家當時中國最大的銀行,中國銀行業的代表人物張嘉璈和李銘一起被逐出了中國銀行。雖然如此,李銘為代表中行商股之利益,在去職以前仍向孔祥熙請求減少政府在中國銀行的股份,使官股與商股平衡,孔祥熙為了給李銘一些麵子,接受了他的請求,最後政府向中行增資1500萬元,連同先前之500萬元,與中行2000萬元之商股持平。然而這實際上並不能改變南京政府從此以後控製中國銀行的現實。
李銘自中國銀行董事長之位卸任後,雖然仍擁有在國內商業銀行中名列前茅的浙江實業銀行,依然擔任著中央銀行監事會主席,並一直擔任中國銀行商股董事,但隨著南京政府加強對銀行業的控製,他和張嘉璈、陳光甫等人已失去了過去曾有過的相當程度的獨立性,成為南京政府的附庸,已難以通過工商金融界發揮他們一度所能發揮的政治經濟影響了。李銘對國民黨的做法很是失望,他當年對國民黨的期待正在逐漸破滅。
戰時貢獻
1934年,李銘到美國、加拿大訪問,受到美、加商界的歡迎。與浙江實業銀行有密切業務往來的美商上海電力公司紐約總公司,特意在紐約舉行有各界參加的招待李銘的宴會。李銘應邀在中國協會發表了有關銀價及中國建設問題的演講,通過報紙報道與電台播放,引起美國各界人士以及輿論界的關注。此次美、加之行,李銘結識了不少新老朋友,為他在戰時再度赴美,從事外交使命提供了條件。
1937年7月,全麵抗戰爆發,戰事很快波及上海,李銘主持聯合準備委員會,盡力維持上海金融的正常運行。同年11月,中國軍隊被迫撤出上海後,李銘得財政部長孔祥熙的指令,留在上海租界“孤島”主持金融事務。在戰爭還在繼續進行的情況下,為穩定上海的金融局麵,李銘殫精竭慮,付出了辛苦的努力。當時中央、中國、交通三銀行的總行已經撤退,隻在上海留下分行繼續營業,業務範圍也大大縮小,穩定“孤島”金融的任務主要落在票據交換所身上。當日本人企圖通過收購法幣,套取外匯時,李銘和銀錢兩業負責人協商,決定票據交換所對各銀行、錢莊實行“同業劃款領用方法”,同業間盡量以轉帳方式往來,使日本人難以通過收購法幣套取外匯,從而穩定了外匯價格,安定了上海金融市場。
1940年3月,汪偽政府在南京成立,同時組建汪偽中央儲備銀行。偽財政部長周佛海派人四出活動,企圖網羅金融界名流為其服務。李銘為上海金融界的名人,威望甚高,又曾留學日本,成了汪偽拉攏的重點對象,並施以威嚇,但均遭李銘拒絕。由於李銘拒不與汪偽政權合作,他被汪偽政府列入通緝名單,處境危險。為免遭汪偽政權的毒手,李銘移入美國駐滬領事館暫居,並在1941年3月,由美國領事館人員秘密將其送出上海,前往美國。
距李銘上次訪美已經7年了,李銘再次來到紐約,見到了不少老朋友,其中包括上海電力公司大班霍浦根司、英國爵士何東、受國民政府委派赴美商談借款事宜的陳光甫、正在美國考察的張嘉璈,以及他的兒女親家、時任駐美大使的施肇基等。李銘與美國工商界人士往來聯絡,不失其銀行家本色。李銘與美國工商界之間的密切關係,為國民政府所重視,他頻頻被國民政府指派,代表政府參加一係列對外活動,如擔任國際貨幣基金會議中國代表團顧問、中美商業聯合仲裁委員會主任委員,出席在美國召開的國際通商會議等等。1945年8月,浙江實業銀行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聯合美國“李門兄弟”、“拉柴兄弟”投資銀行以及通用電器、通用汽車公司,在紐約合資組建“中國工業投資公司”,上海電力公司紐約總公司董事長克體司任董事長,陳光甫、張嘉璈擔任董事,李銘出任總經理。該公司資本為500萬美元,其中中方占六成,浙江實業銀行與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在中方資本中各占其半。李銘等人企圖通過這一公司,在抗日戰爭勝利後,將外資引入中國,重建並振興中國經濟。但由於南京國民黨政府在戰後又發動了內戰,政局不穩,形勢動蕩,美國資本家缺乏對華投資意願,李銘等人試圖重振戰後中國經濟的幻想終歸於破滅。
最後歸宿
當李銘在戰後回到闊別多年的故土時,經濟形勢已經有了很大的變化。宋子文擔任行政院長後,決定開放黃金外匯市場,結果導致進口大增,黃金外匯市場成為投機者的樂土,通貨膨脹一路高升,最後導致中央銀行無力支付巨額黃金外匯支出,1947年2月因黃金風潮而爆發經濟危機,迫使宋子文與中央銀行總裁貝祖詒因此而下台。著名銀行家張嘉璈時隔多年後重回金融界,出任中央銀行總裁。他對經濟金融采取管製政策,在中央銀行建立輸入管理委員會,控製外匯和進口,張嘉璈的老友李銘應邀擔任輸入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1947年8月,輸入管理委員會改組為輸出入管理委員會,李銘任副主任委員。輸出入管理委員會將進口物品分為自由進口、許可進口和禁止進口三類,在對違規進口物品的查辦中,李銘發現那些違反規定、進口禁止輸入物品的公司,絕大多數有著這樣或那樣的特殊背景,如宋子文家族的孚中公司與孔祥熙家族的揚子公司,對他們的所作所為,李銘根本無力查辦,所謂打蒼蠅而不打老虎,反而招來外界的批評。李銘自知難以任其事,不久便主動辭職。
李銘領導的浙江實業銀行,在戰時大膽經營瑞士法郎,至抗戰勝利已累計存有20餘萬瑞士法郎。浙江實業銀行長期以來為美商上海電力公司服務,不計短期利益,終在戰後得到了回報,上海電力公司將其總賬戶轉至浙江實業銀行,他們充裕的資金存入,使浙江實業銀行可調度的頭寸寬裕了不少。此時,浙江實業銀行已積累起在華商銀行中居於前列之外匯資產,李銘稱這一時期是浙江實業銀行有史以來的全盛時期。隨著浙江實業銀行的地位與實力上升,在眾多以浙江為名的銀行中,浙江實業銀行已可居第一。1948年,李銘遂將浙江實業銀行更名為浙江第一商業銀行。
然而,戰後時局的發展非李銘所可預料。正當他還為浙江實業銀行的所謂全盛期而自得時,國民黨已處於即將失敗的危機關頭,李銘的銀行也麵臨著危局。
進入1948年,國民黨統治區的經濟江河日下,財政赤字已至無法控製之地步,國民黨政府采取的一係列措施均不能挽回經濟敗局,通貨膨脹形勢極度惡化,法幣幾乎已成為一張廢紙,國民黨政府被迫使出改革幣製的最後一招。1948年8月19日,國民黨政府發布“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決定進行幣製改革,發行金圓券,回收法幣,法幣300萬元合金圓券1元,人民所有外幣金銀限期收兌,外匯限期申報登記。為了此一政策的實行,行政院成立了金圓券發行準備監理委員會,由李銘擔任主任委員。
這是李銘最後一次為國民黨政府效力,不過這一次他實在是力不從心。經濟已經瀕臨崩潰,任何改革都無法收到成效,在這種情況下,人們知道如果交出手中的黃金外匯,一定是有去無回,他們不再那麽聽話,資本家們也都用各種方法對國民黨政府的命令軟磨硬抗。李銘雖為金圓券發行準備監理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工作並無多少成效,不僅如此,為了維持其統治,國民黨政府對李銘這樣多年與政府合作的人物也不再給麵子。緊急處分令發布的第二天,李銘等數十名上海銀錢兩業的頭麵人物即被請到南京,行政院院長翁文灝強調了幣製改革的重要意義,重申各銀行應立即將全部外匯及黃金上繳中央銀行。同一天,李銘等人還受到蔣介石的接見,蔣的目的當然不外是要他們交出金銀外匯。在法幣已成廢紙的情況下,經濟形勢又無好轉的可能,李銘等銀行家們都對金圓券改革不抱信心,但又不敢公然違令。回到上海後,李銘與陳光甫、錢永銘、周作民等人緊急商量,最終決定湊出1000萬美元上繳中央銀行。
李銘等銀行家們對蔣介石仍然缺乏認識。蔣介石得知他們準備交出的外匯數量後,認為數額太少,認定他們有意抗拒政府命令,尤其是李銘,身為金圓券發行準備監理委員會主任委員,不能勸說各銀行多繳外匯,為蔣介石所不能容忍,他特意電令中央銀行總裁俞鴻鈞,拿李銘開刀,責令立即查封浙江第一商業銀行,勒令其停業。蔣令既出,李銘誠惶誠恐。雖然俞鴻鈞考慮到上海的環境,沒有執行蔣介石的查封令,但李銘仍再三活動,並托和蔣介石關係密切的已故中央銀行常務理事葉琢堂的女婿李叔明向蔣疏通,同時被迫增加了上繳外匯的數額,浙江第一商業銀行才得以照常營業。
此事剛剛了結,9月10日,李銘又接到正在上海負責督導經濟管製的蔣經國發來的約其見麵的邀請函。李銘知道此去凶多吉少,但對小蔣得罪不起,不能不去。見麵時,躊躇滿誌的蔣經國對李銘頤指氣使,威脅李銘交出全部外匯資產,並大聲訓斥李銘。小蔣比李銘年輕20多歲,正值氣盛,對年長的李銘毫無尊重之意,雙方發生激烈爭執,李銘“麵紅耳赤,神色頹唐”。
經過此番驚嚇,李銘又被迫將浙江第一商業銀行一部分黃金、美鈔交往中央銀行。與國民黨政府有長期關係的李銘,此次大受刺激,蔣氏父子如此不留餘地,為了維持自己的統治,幾近於明火執仗地攫奪其幾十年來辛辛苦苦積累起的資產,使李銘對蔣氏父子和國民黨深感失望。1948年11月,李銘辭去金圓券發行準備監理委員會主任委員以及其他一些兼職,準備另謀出路。
出籠不久的金圓券很快即又麵臨崩潰之局,國民黨大勢已去。1949年4月,李銘致函銀行公會的幾位常務理事,稱自己“因血壓增高,醫師謂非易地修養不可,擬於日內離滬,茲已函陳銀行公會給假,假期中公會事務,敬懇各位常務理事主持”。不幾日,李銘飛離上海,先去美國,最終定居於香港。
李銘定居於香港後,才發現當初浙江第一商業銀行處於全盛之際時沒有在香港設立分行是個失策,銀行家沒有自己的事業是很難在業內立足的。但李銘對此並不甘心,1950年,他在香港籌資設立了香港浙江第一商業銀行,繼續其金融事業,但已不複當年之風光。
1951年,中國銀行在北京召開董事會,派專人赴港邀請李銘和陳光甫等去北京開會,並保留了他們作為中行商股董事的席位。李銘對發生了翻天覆地變化的大陸仍充滿疑慮,對是否赴北京開會猶豫不決,經過與陳光甫等人商量,最後仍缺席中行董事會,但其中國銀行董事席位一直保留至其逝世。同年11月,在上海的浙江第一商業銀行加入以新華銀行為首的九行聯營,考慮到李銘還是浙江第一商業銀行的大股東,銀行專程派人去香港做他的工作,最終李銘不僅表示理解,還答應撥給一部分外匯,供上海的浙江第一商業銀行完成新樓建造。
晚年的李銘沒有像陳光甫那樣去台灣。他一直繼續著他在香港的銀行事業,自然他也關注著大陸的情況,尤其是在大陸的浙江第一商業銀行的情況。但無論如何,李銘作為風雲一時的金融銀行家的時代已經過去了。
1966年10月22日,李銘在香港病逝,結束了他富於個性色彩的銀行家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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