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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職業還是家庭婦女?連載1

(2013-12-16 13:23:24) 下一個
在家庭經濟情況許可的基礎上,有孩子以後到底要當家庭婦女還是職業婦女?
相信大家仁者見仁,義者見義,難以用一個答案來回答所有的情況。我個人的看法是孩子3個月以前,媽媽上班免談,3月以後,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麵可以考慮:

1,孩子的實際需要:孩子哺乳期內及至沒走路以前是相當依賴父母的。這時在家照顧比較容易滿足母親與孩子感情,心理,及生理上的需要。職業婦女在這期間送孩子去學校或托兒所,最大的折磨是媽媽的內疚感,覺得自己沒有親自照顧孩子,不是個好母親。加上新母親有時還有輕微的產後憂鬱症狀,其心理上的痛苦是非常真實的。這時是做家庭婦女的最佳時機。反之,4,5月大的孩子此時沒有完全認人,誰照顧都完全接受,且對任何照顧他/她的大人都友好,不容易認生。容易培養耐心等待的性格,不是一哭就立刻獲得的習慣. 又因小集體生活,接受周圍人,事,物的感官刺激充分,對孩子的腦子發育有良好的外在環境。"腦科學和生命科學的研究表明:兒童出生後的最初幾年是大腦發育的關鍵時期,這個時期兒童的腦部具有天才般的學習和吸收能力。0—3歲是人的一生中大腦發育最快的時期,在這個階段應該完成大腦的基本功能,錯過了就可能終生難以彌補。因此,父母在這個時期,應該在孩子的吃、喝、玩、樂、學各個方麵給予全麵的、合理、科學的支持,讓孩子的大腦在關鍵期得到最充分的發育。"節選自抓住孩子成長的黃金十年(19)

嬰孩期的孩子體質也要考慮,如果孩子在幼兒園三天兩頭生病,如果排除照顧者的不盡職和環境不佳的因素,就是孩子體質的暫時不適合這樣的安排,這時就要考慮媽媽在家或請住家保姆的需要。

孩子走路了或一歲半後,從活動範圍,人際交往,和智力開發的需求都相當的高。這時對全職母親的要求就不是照顧好身體的需要就夠了,還要常常帯出去同其他孩子玩,去遊樂場消耗體力,還要滿足孩子渴饑渴學習的要求。這時媽媽就是全職,全天候的照顧者和教師。因為孩子還不會自己玩,你就是孩子的玩伴。這時建議讓孩子參加半天班,2,3半天/周。這樣孩子,媽媽都有屬於自己的時間,圈子,媽媽也不至於見到下了班的老公,沒有精力照顧他的身心需要,忘了丈夫的需要優先,自己也累得一肚子的火,還指望男人明白你的辛苦。開口就是孩子的話題,跟不上老公的新動向,變成缺乏內涵,沒有吸引力的女人。省了點錢,卻讓賺錢養家的主看不上你了。這很不劃算。歐洲皇室的孩子是一歲半上幼兒園的,難道他們比你少痛孩子嗎?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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