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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職業還是家庭婦女?連載10

(2013-12-16 13:53:43) 下一個
每個媽媽都有她個人獨特的能力,每人的能力也是因人,環境,事情的要求有長進和減少。我聽說一位結婚十年的白領女士拒不學車,開車。樂中於手拿GPS,指揮控製老公,每天要老公送出接進。當離婚之前一個月就學會自己開車了。也有的女士出嫁前油鹽醬醋都弄不清的,婚後成了烹調高手。且不說有不少精英女士突破玻璃天花板,任職大公司高管的。一位能勝任全職在家教育孩子的媽媽,在能力上,學識上,管理水平上不遜色於任何在外麵工作的職位。同是全職在家媽媽,每人對這個職務做得多好多差,多快樂多痛苦,多輕鬆多困難,卻不一樣。我看到有一家三個孩子全進藤校全職在家媽媽,也看到二個孩子全進藤校的雙薪家庭。所以孩子的優秀與否並不因為媽媽選擇在家全職一錘定音。有些媽媽在外工作能力超強,又很有前/錢途。而家裏2,3個孩子確實需要照顧的時候,爸爸辭職在家,讓老婆安心工作。這樣的現象在美國家庭裏比較容易出現。曾經在我校有個別奶爸/全職在家爸爸們早上送了孩子上學,己經約好其他奶爸去健身或打高爾夫去。下午放學帯孩子去球場,兼任義務教練,日子過得不亦樂乎。所以選擇全職在家並不是媽媽的專利,與夫妻的能力和家庭的情況來決定。大導演李安不是在家當了超過10年的奶爸才事業出名嗎?

總結:媽媽是否全職在家要跟據孩子成長各階段的需要和自己能力能否勝任該職責來決定。 全職在家的時間長短又要跟據媽媽在家全職的工作效果和身心滿足的程度來決定。 最後,無論是職業婦女還是全職在家的婦女都是一種職業工作的選擇,隻是工作場地和服務對象,和付薪水的老板不一樣。媽媽們應該一樣的做謹慎的選擇,不管選擇哪個職位都要力求做到最好,最專業,而不能因為服務對象是自己的孩子就放任之。同樣的,不能因為老板是老公,就可以借口不讓在家媽媽有自己獨立的金錢支配能力。 謝謝大家閱讀,歡迎各抒己見,本人孤陋寡聞,分析不透徹之處,歡迎大家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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