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不歸之路—
當晚,四人到齊以後,我不客氣主持會議,先發言。
我對她說,你以為做得很巧妙,我怎麽也找不到你頭上。如果我對評審結果不滿意,應該向評審者提。評審者早就走了。而且,即使評審結論不正確,在學術界也是常有的事。他們可以說是工作差錯,我抓不到把柄。我先揭露她在會議的上述四個花招。當然光憑這個,抓不住她。然後我說,問題在於,你與這本書什麽關係?如果你與書無關,那書被否定,你沒有責任,我隻有自認倒黴。但是,我把作者名單交給你的時候,你沒有拒絕。說明你承認是第一作者。既然這樣,書被否定,為什麽你不承擔責任?你回答我,你到底是不是作者?如果你不是作者,為什麽當時不把作者名單退回給我?審稿時,你故意不拿出作者名單,這是暗示他們,你不為這個書稿背書。我以為是審稿,其實是審人。這是社會的惡習。更巧妙的是,你不拿出名單,但也沒有否定名單。萬一他們沒有理解你的意圖,或者他們天良尚存,肯定書稿,你就拿出作者名單,悄悄收場。你也不吃虧,你的真實意圖也不暴露。你為什麽要串通他們這麽做?也就是你的真實意圖是什麽?原來,你對當“第一作者”不滿意,你要當“唯一作者”。也就是,你還打算不斷加人進來,作所謂“修改”。當人數太多時,顯然不適合都在封麵上。於是,封麵上隻有你一個人的名字,你是主編。其它人的名字都在裏麵。這樣做有兩個好處。一是與你的地位相稱。我不能與你並列。二是你占有我成果的痕跡更少了。但是,你的想法說不出口,所以你要搞陰謀詭計。這樣,你的所有奇怪行為都得到了解釋。我努力工作,成果主要歸你。我們與人競爭,我以為你是我的支持者。沒有想到你這樣卑鄙,從背後向我捅刀子。甚至不惜把競爭對手請來,圍剿我。我講完之後,全場長久沈默。她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另外兩位,本來應該作調解,也沒有。因為我揭露得如此尖銳,深刻,把她心裏想的陰暗的東西,全部暴露出來,他們實在無法為她解釋,開脫。最後我宣布退出這本書的寫作,拿回我的稿子。
三天以後,她果然做手腳,把我職稱卡掉。我不理睬。之後的日子,我隻關心一件事,自己找地方出版這本書。因為書稿已經曝光,不出版,別人可能利用。如果能出版,也是粉碎她利用控製出版渠道來要挾,要價別人的行徑。經過半年努力,終於一切就緒。之前,當她卡掉我職稱後不久,我就要求調離這個係,調到校內另一個單位。我知道不是理想地方,但必須先離開。因為我很清楚,如果他知道我自己出書,一定會封殺,報複。利用她剛剛無理卡掉我職稱,理虧心虛。她隻好同意。我的人事材料到了學校,還沒有到接收單位。這時,我書出版的銷售廣告登在一個專業雜誌上,被她發現了。她果然瘋狂報複。居然威脅這個專業雜誌,要他們把已經印好待發的雜誌銷毀。另外,還想把我的人事材料從學校人事處要回係裏。
在這緊要關頭,我隻好找校長了。我不講她怎麽欺騙我,開假審稿會。雖然我的分析很合理,畢竟我與她沒有協議,我無法控告她。我也不講她玩手法卡掉我職稱,這更不好找證據。我隻是講她企圖封殺雜誌和要回人事材料。既然她對我的書不承擔責任,我自己出版,與她何幹?她有為什麽權力封殺?原來的評審隻是為教育出版社做的,對其它出版社沒有約束力。至於要回人事材料,我相信校長一定憤怒,因為這是在奪校長的權了。校長聽了,果然生氣,出麵幹預。她知道不妙,隻好收場了。
這件事,從局部講,我是贏了。我的職稱下一年也給我了。但從全局講,我無法取勝。因為她勢力很大。我去的校內單位不是長久之計。今後怎麽辦?自然想到換一個單位。可是不行。因為人們怕得罪她,她有許多頭銜。知道我與她有矛盾不敢接受我。他們未必道義上支持她,反對我,而是現實利害關係。後來我意識到,我無處可去。從業務能力上,哪裏都應該要我,但從利害關係上,哪裏也不能要我。後來我意識到,即使有單位要我,我也不能去。也許他們開始不知道我與她的衝突,要我了。以後受到壓力,後悔了,怎麽辦?或者即使有的領導主持正義,不怕壓力。但我把矛盾帶到那裏,也於心不忍。所以,中國雖大,沒有我安身立命之處,我隻好出國謀生。
這件事的教訓是什麽?一個人,努力工作,成績優秀,與世無爭,還不夠。甚至已經考慮潛規則,還不夠。你還必須了解別人在想什麽。你以為自己足夠讓步,無可退讓。可是,別人的想法可能超出你的預料。在對方有異常行為或反應時,應該深入思考,直到得出圓滿的解釋。
關於出國,多年來,我一直在思考,我是否有其它選擇?我是否不愛國?我實在找不到答案。也許有人認為,既然打不倒她,隻能忍。我實在做不到。我可以犧牲成果,犧牲職稱,但我不能犧牲尊嚴,不能忍受如此欺詐,如此耍我。我寧可犧牲事業,也不原意再與她共事。
我已經意識到,這裏有規律性。業務較差又不想通過努力獲得成績的人,往往用其它
途徑達到目的。鑽研業務的人,往往沒有興趣,沒有精力,搞歪門邪道,勾心鬥角,也
缺乏這種能力。前者實際上已經把學術界變成官場。你隻想老老實實搞業務,可能行
不通,甚至出局。
有時候,我也想,是不是我們讀書讀傻了太天真,不能適應社會環境,或者是過於執拗地認為我有業務能力,可以於世無爭的過日子? 有時候你不想鬥,還有人逼你鬥。或許人都是逼出來的,隻是最終自己得到的可能不是自己最初想要的。 有的人就是可以左右逢源,不用出力,處處得益。我有個同學就是這樣,到哪裏人人都會說她好,盡管心裏可能不那麽認為。 我們從小受到的善良正直教育,有了所謂的本事就可以憑本事吃飯,是不是本來就是當權者用來順化民眾的方法之一,或者是我們自我麻痹聊以慰藉的無奈? 因為從來都沒有行得通, 從來也就沒有公平而言。 所有的善良都是在不同程度上的自我犧牲而已。
美國其實也是一樣的。 隻不過我們第一代移民,能吃飽飯有個穩定的工作就不錯了, 要是去爭權奪利,我們沒有那個能力本事,也沒有那個機會,連想法都沒有,隻有老實地守著一畝三分地。西方人玩手段那是人家的拿手好戲,玩了幾百年了。
我這裏沒有評論國外好壞。但至少,國外發生衝突,我可以換一個地方。原來領導最
多解聘我,最多不給我好的介紹(reference),不會逼得我無路可走。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