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數學題,而是管理學題。
數學上,1 + 1 等於 2,這是沒有疑問的。管理學上,一個人加一個人,不一定等於兩個人。答案是不確定的。可以是 1 + 1 大於 2,1 + 1 等於 2, 1 + 1 小於 2, 甚至於 1 + 1 小於 0。
1 + 1 大於 2 的例子。所謂“三個臭皮匠,合成一個諸葛亮”。這裏是 1 + 1 + 1 大於 3。這是講,人多主意多,集思廣益,互相啟發,得到的解決問題的辦法超過每個人分別出主意的總和。
1 + 1 小於 2 的例子。所謂“一個和尚挑水喝,兩個和尚抬水喝,三個和尚沒水喝”。這裏是 1 + 1 + 1 等於0。人多不如人少。問題在於組織。沒有明確分工,製定規則,從而造成無人負責局麵。一個和尚,或者兩個和尚時,分工自然解決。按理,兩個和尚也有規則問題。比方,不允許後麵的和尚把水桶往前移,從而前麵重,後麵輕,不公平。但這種作弊的錯誤是明顯的,是沒有爭議的。
更糟的是 1 + 1 小於 0。還以上麵三個和尚打水為例。三個和尚互相推逶,無人打水。但水又為生活必須。三人爭吵的結果是把水桶砸了。不僅沒有水,還賠了桶。這裏是 1 + 1 + 1 小於 0。
所以,籠統說,人多好辦事,人多力量大,或人多嘴雜,眾口難調,都不恰當。關鍵是看如何把人組織起來。比方,三個和尚的情況。假定三個和尚分別是甲,乙,丙。定個規則。第一天,甲和乙抬水,第二天,乙和丙抬水,第三天,丙和甲抬水。依此類推,問題就解決了。三個和尚還是比兩個和尚好,每人負擔減輕了。當然,也有人多的確不如人少的情況。比方,有的機關人浮於事。明明隻要五個人可以完成的事,安排了十個人。即使不考慮工資的增加。十個人的效率可能不如五個人的效率。至少增加了管理成本和通訊成本。還可能因為分工不合理,不明確,造成扯皮,推諉。從管理的角度,應該裁撤能力較低的五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