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糧食偷盜事件
潘文博:三個妹妹先後都嫁到黑龍江,家裏隻剩爸爸、媽、文平和我四口人。人口盡管少了,可是生活仍然困難。為了謀生,我和文平在1971年也來到了黑龍江通北地區。
到生產隊,幹什麽呢?通過幾個妹夫講情,決定讓我去打水。那裏全村隻有一口井,四十多米深。井旁有個水池子,每天要打滿,才夠全村二百多口子人和幾十頭牲口的飲用。
為了讓全村群眾早晨有水用,我必須夜裏三點就起來,開始打水。在轆轤旁邊一站,一桶搖上來,嘩一倒,馬上讓桶落到井裏,灌滿,又飛快地搖……黑天半夜,零下幾十度天氣,一會兒就出汗,打得最熱的時候,上衣全部脫光,光起膀子打……就這麽,天天如此,像機器一樣,根本沒有節假日。可是,到年底一算,我還欠生產隊一百多元。
再看看那些基層幹部,他們根本不勞動,想吃什麽糧食,就讓社員到糧庫取來。不參加勞動,他們幹什麽呢?除了吃吃喝喝,就是串門子——串老婆門子——就是去“搞破鞋”。生產隊長劉福就經常去一個寡婦家,弄得他老婆去堵被窩,堵住以後,又打又鬧……劉福也滿不在乎。這就是當地的風俗習慣。
秋收以後,有個小夥子叫高歡,還有一個老黨員的兒子,叫二和尚,我們三人湊在一起閑聊起來,我們仨個談起當地的幹部,都認為這些農村幹部多吃多占,也沒人管,糧食打下來,他們也不組織人入庫,幹脆我們去場上弄點麥子……
那天晚上,我們三人每人拿了一個麻袋,趁著天黑沒有月亮,悄悄走到麥場上,看看四周一個人影也沒有,我們三人就大幹特幹起來。高歡灌了一麻袋,我灌了多半麻袋,二和尚灌得和我差不多,我們三個人摸著黑,神不知鬼不覺,挺順利地就扛回來了。
事情這麽順利,三個人都很興奮,決定再弄一趟。這次我下了個狠,弄了滿滿一麻袋……
小麥扛回家,放在什麽地方呢?那個地方家家屋裏都有地窖,冬天放白菜土豆什麽的。開始沒仔細考慮,就放進地窖裏。後來一想,不行。萬一走漏了風聲,人家一進門,打開地窖就會發現,太不保險。想來想去,腦子一亮:幹脆把鍋拔下來,在灶底下挖個洞,把糧食埋裏麵,就是偵破專家來了,也夠你找的……
果然,沒幾天生產隊發現麥子少了,報了縣公安局,說丟了五千多斤小麥。我一看形勢不妙,恰在這時接到大哥寄來一封信,說是中央有指示要給一些幹部落實政策。我把糧食給鳳珍、小琴每家分點,自己帶一麻袋,乘上從哈爾濱去上海的火車,回到北京。
路上我反複想:我的行為是不是犯法?是不是道德?如果站在那些幹部的角度,我幹得是既不合法,又不道德。可是,換個角度,可以說是既合理又合法的。因為按社會主義分配原則,應該是按勞取酬,我辛苦苦幹了一年,幹的活那麽苦,那麽累,我所付出的勞動絕不僅僅是那些小麥所能換取的。其次,那些農村基層幹部,他們遊手好閑,整天不勞動,卻不勞而獲。另外,我們北京南苑的三間正房,加上院子,有將近400平米,文化大革命一來,造反派把我們掃地出門以後,說占就占,這難道就合情合理合法嗎?社會既然已經到了這個地步,還有什麽理可講?所以,想來想去,我對自己的行為並不感到有什麽不對。
後來我聽說,縣公安局開著警車到了生產隊,抓了好幾個嫌疑犯,在生產隊辦公室把那些嫌疑犯打得鬼哭狼嚎……。
三妹鳳珍的老公公怕受牽連,就主動交出了我拿給他家的麥子。於是,公安局根據鳳珍老公公提供的線索,就派人到老家去找我,沒找到,我躲過一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