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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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讀者請教

(2017-03-16 14:06:28) 下一個

向讀者請教

潘文鳴

 

       筆者在博客上發表一篇題為《美國一個華裔家庭血案的教訓》的文字,引來一些讀者的跟帖評論,多數跟帖讀者的意見我能理解,但也有一些意見令我感到困惑不解。其中有一位署名TJK的讀者寫了這樣一段文字:

“從作者寫文章的角度看,作者本身年齡肯定不小了。想的挺多的,但是還是沒辦法接受西方文化。覺得父母賣了房子給兒女是恩,真正的恩典是不求回報的,這種賣房子想讓兒女養老的行為根本不是恩,是什麽呢?樓下有人說是投資,嗯,投資都有失敗的可能,投資是有風險的,要有願賭服輸的心態。我看著又像是交易,但是事前又什麽說清楚,。說到底還是比較貪便宜吧,衝著美國免費福利才敢來吧?如果不敢占的便宜不占,也許沒有後麵的悲劇。還有很多中國老年人認為養孩子是對孩子有恩,孩子要知恩圖報,嗬嗬,如果您這樣想,您還是回中國吧。西方文化確實不是這樣認為的。西方人還認為養孩子是孩子給自己的恩呢,理解不了吧!這就是文化差異。不搞清楚這個,還是先不要批判任何一方了。因為雙方都是沒有錯誤。”

     這位讀者的跟帖提出以下幾個問題,由於跟現實生活有關,特提出來向讀者請教:

     1、西方文化中是否講究報恩?比如在我遇到危難之際,有人伸出援助之手,把我從危難之中解救出來,這種恩情我應不應該報答?又如父母對兒女有沒有養育之恩?作為子女應不應該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從TJK的意見中,似乎這些都不存在,難道西方文化中果真如此?

      2、朱力夫妻300萬賣房款拿給柳婷婷夫妻買房和創業,是父母對獨子及他的妻子柳婷婷的支持和關心的表現?還是一種投資和交易?他們夫妻到美國養老是想占便宜?還是為了擺脫空巢老人的孤獨及無人照顧?  

      3、在這個美國華裔家庭血案中,難道真的“雙方都是沒有錯誤”嗎?西方文化中的法律和道德難道會這樣認為嗎?

      希望讀者能給筆者一些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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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潘文鳴 回複 悄悄話 謝謝世事滄桑的關懷!
昨天晚上,我與一位好朋友討論養育之恩的問題,他告訴我,他曾經把兩個孫姑娘從小帶大到10歲。這是一對雙胞胎,每天他帶這對孫姑娘一起玩,給她們洗澡,教她們認字讀書,睡覺時,一邊一個,長到六七歲以後,親自給她們姊妹編教材,按時給她們上課……到現在,她們姊妹已經讀高中,再也不像10歲前那樣有感情,有時見到他,招呼都沒有。但他覺得那10年中,兩個孫姑娘帶給他無比的快樂和幸福!他感到很滿足。他說,當年雖然有時也感到辛苦,但那種天倫之樂,是用金錢都無法買到的。從這個意義來說,我們還要感謝晚輩。他的話,給我很大啟發。
世事滄桑 回複 悄悄話 潘先生您不用糾結。海外華人比國內的中國人狠毒十倍,所以才會出那種兒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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