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理解“書法藝術”這一概念是書法鑒賞的第一道門檻。所謂書法,也可以說是一種書寫法則,即把用來溝通的漢字升華到文學藝術範疇的書寫方法。書法注重用筆、用墨時的“法”度,如起筆與落筆,用筆時的中鋒、偏峰、藏鋒與露峰等。還有用筆與運豪、寫字與筆力、字勢與筆勢和字體結構等。(洪丕謨,晏海林,2017)
書法家沈尹默先生曾言:世人公認中國書法之所以是最高藝術,因為中國書法能顯出驚人的奇跡,是無色而有圖畫的燦爛,是無聲而又音樂的和諧,引人欣賞,心暢神怡。(任德山,2012)可見,書法藝術,起之於書法,而矗立於書法之上,也就是說書法藝術是種注入了人類的感情與性情的藝術。書法藝術所體現的不僅僅是書法家的感情,還包含著書法家人生的修養、對外在環境和自身的認知,是書法家把對人生的蘊意,有知覺、情感、理想、意念等通過書寫投入到作品中的一種情感發泄。書法藝術是讓觀賞者通過鑒賞作品,感染到書法家的心境與視野,從而與其產生思想與心靈相通的火花。
書法藝術概況而言就是語言、文學和視覺藝術的綜合藝術。書法藝術包括形式和內容,形式指的是書法家用來創作美的諸多因素,比如依靠自己的學識和書法功力、運用獨具創新的形象性思維進行的書法創作,可見書法的形式是“有意味的形式”。創作“有意味的形式”的因素包括了字法、筆法、墨法、章法、和氣勢、神韻等等,是文學內容、漢字、書法家情感和書法作品神采的綜合體現。書法藝術的內容和形式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互相轉換的,不是固定不變的。讓筆者以明代的書畫大家董其昌先生為例加以闡述。
董其昌(1555-1636),是明末四大書法家之一。曾經擔任翰林院編修、湖廣提學副使、太常寺少卿、禮部侍郎、南京吏部尚書、太子太保等朝廷官職。他在少時因其字寫得不美而在郡考時被考官從第一名降到第二名,因而發奮臨池,每日習帖不止,終成一代書法大家,後來的人把董書稱為古代帖學的最後一座高峰,因為他的書法對後世書法的影響十分深遠。(任德山,2012)
明 董其昌
《試筆貼》草書
上圖是董其昌的《試筆貼》,是董其昌草書的代表作品。從形式上來看,其字法圓勁秀逸、其運筆圓轉流暢、其墨法追求疏淡之美、其結構自然秀美、其布局閑適舒朗、其神韻生動流美、其用墨非常講究--枯濕濃淡,盡得奇妙、其氣勢乃一氣嗬成。從內容上來看,《試筆貼》繼承了《自敘貼》的精妙細勁的線條,而顯得更加婉麗,整幅草書具有高情逸韻,通過線條藝術將意境轉向空靈,把董其昌大隱於市時內心的“禪意”顯露無遺,整幅墨跡的神采具有清新靈空、氣韻貫注、遊絲牽連之感,是董其昌的率意之作。後世認為此幅墨跡時在懷素之後草書藝術的又一次創新。通過鑒賞此幅墨寶,筆者認為書法藝術的內容和形式會因書法家的情感綻放而轉換的,作品的神采體現了書法家的藝術觀和世界觀,故書法的內容與形式不是固定不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