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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小孩找到新工作,但是薪水卻是另一家公司發的。原來有一種“人力資源公司”,同一般的中介公司不同,這種公司主要為一般企業提供“人力資源”服務,包括雇員的招聘、培訓、薪水發放、保險購買、稅款上繳等等。人力資源公司除了向企業收取服務費用外,還要按雙方合同,從銀行企業賬戶中提取雇員薪水,根據企業提供的出勤、工種、工時等數據,直接向雇員發放薪水。
企業勞動人事管理非常複雜,非常專業,成本也很高。從招聘、培訓、使用、到解聘或退休有諸多環節。說實在的,很多企業尤其是小企業很難做好這種勞動人事管理。
人力資源公司的出現,將勞動人事管理從一般企業分離,專業的事由專業的人來做,不僅大大減輕企業生產成本,還可以大大減少雇員與企業的勞動人事糾紛。不僅對大企業有益,對初創的中小企業也特別有益。當然對人力資源公司本身也有益,妥妥的雙贏。
實際上國內的這種人力資源公司,可以由有條件的地方政府來開辦,這樣好處很多。例如,可以從源頭上解決企業拖欠雇員薪水特別是農民工薪水的老大難問題;還可以成為社會就業蓄水池。找不到工作的畢業生可先在這些公司接受培訓,企業有了合適崗位可馬上去企業工作。當然,這些地方政府的公司還可以開源節流,為減輕地方債務做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