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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媒體報道,香港警方這幾天對黎智英、李柱銘等十四人實施了拘捕。這引發了香港的民主派人士和美英官方的譴責。這些譴責的焦點之一,是認為“中聯辦”違反了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二條,既“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幹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的條款。破壞了中共自己的承諾,破壞了“一國兩製”。
中國大陸官方的回應也很有意思,官方的新華網稱“香港各界人士認為,國務院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是中央授權專責處理香港事務的機構,不是基本法第22條所指的一般意義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有權代表中央政府就涉及中央與特區關係事務等重大問題行使監督權、關注並表明嚴正態度”。顯然這裏“香港各界人士”的看法,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中國大陸官方的意思。不得不說,這樣的解釋是有些牽強附會的。人們要問,“中聯辦”有沒有上級?這個上級是不是中央人民政府?這個上級當然是中央人民政府,所以說按照香港基本法,說“中聯辦”不得幹預香港事務,也有一定的道理。
另一方麵,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係”。從香港回歸到現在,已經有二十三年。二十三年不是一個短暫的時間,可這個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就像一張廢紙,基本沒啥作用。
顯然,如今的香港基本法好像已經成了兒戲,政治角力的雙方,包括國際上的各種勢力,都把這個“香港基本法”不當回事,似乎可以任意解釋,似乎可以任意切割,各取自己所需的一部分。事實求是的說,鄧時代的中共官員,國際視野不寬、經驗不足,在製定“中英聯合聲明”和“香港基本法”那個年代,被英國老牌外交家們“玩弄於股掌之中”,吃了大虧,還說不出來。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是捍衛中國大陸利益的核心條款,二十多年過去,基本還是廢紙。如今,就在香港基本法越來越成為兒戲時,中共官員們還在同香港反對派們在“基本法”的細枝末結上糾纏,還要維護這個弊病多多、核心內容從來得不到實現的“法律”,實在令人不解和遺憾。
清漪園 發表評論於 2020-04-19 16:53:15
不是哪位中共官員說過了,那是過時的曆史文件。過時了。不知美中簽署的一大堆文件啥時候也成曆史文件?
不論是否喜歡這個法律,這個法律的解釋權在中國政府,而不在香港和英國,香港基本法並不是與英國簽訂的國際條約,所以英國根本就沒有法律依據幹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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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會有釋法權,高於香港最高法院的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