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螺姑娘的小小螺殼

田螺姑娘在做白日夢,希望把沙子變成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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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綠卡,談體會

(2008-06-15 18:42:15) 下一個
Author: my LD.

辦綠卡,談體會(1)--我為啥請律師辦綠卡
上次拜讀了Killgerm 的文章,有些感慨.同時對MIT BBS也心存感激,所以在此把我選擇
律師的原因和標準和大家交流一下.

其實,我的條件不錯,根據谘詢,我有近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拿下EB1A.而且我對有關移民條
款很在行.可以說我完全能夠自己辦(DIY).但是我堅決選擇律師.因為我認為,在辦理的
過程中,特別是和移民局打交道,出現各種意外的情況太有可能了.與其有事時,在花高價
格請律師,半路出手,還不如從一開始就請律師.所以,請律師對我來說是上保險.

同時,每一行都有自己的行話,和判斷思考的方式.移民局的領導大多都是律師出身,工作
人員都接受不同程度的法律培訓,所以,對於法律表達,他們可能更覺得親近,對於法律邏
輯更容易接受.因而,律師是我的包裝師和翻譯.通過律師,把我的晦澀專業語言翻譯成淺
顯易懂的法律語言(對移民官而言),把我的專業邏輯翻譯成法律邏輯,最後,把我的平裝
本材料包裝成精裝本.

所以我選擇律師的標準也比較高:
1) 不僅有強的法律邏輯思維,也要有強的美國文化背景下的邏輯思維.
2) 要代寫推薦信和Cover Letter.英語好,最好是母語,
3) 最好有中國文化背景.因為這樣,對我的理解更容易,同時和他/她交流,我的心理壓力
也小.
4) 一個人負責案子到底,不要幾個人輪流.
5) 價格

我把價格放在最後,因為這是我最後考慮的.我向我的朋友推薦我律師,很有部分因為價
格而沒有采用.我認為長遠來講,小於兩三千的價格,都不算太多,因為這最多是未來一個
月的工資.如果綠卡早拿到一個月,你什麽都回來了.另外,不要看表麵價格,還有很多隱
性價格,例如是140單算還是140/485通吃? 是485算一個人還是全家? 是給寫五封推薦信
還是不封頂? 有RFE要單算還是全全包?

回顧我從找律師到現在綠卡走到最後一步的三年,我認為我的認知還是很正確的.今天,
我將這寫出來與在該版的戰友們共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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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綠卡,談體會(2)--我和律師

在網上,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有對律師的抱怨,我對此完全可以理解.辦綠卡是一場輸不起
的戰鬥.但是從有些評論中,我也認為申請人和律師之間的關係沒有處理好.

通過律師辦綠卡,不是我們到Vendor machine買飲料.我插入所需的錢,就會出來我要的
飲料.這辦卡的過程是一個Social contact/communication的過程,人家投入多少,取決
於你的投入.同時,選擇律師還要看性格匹配否.我為人謹慎,沒有80%把握的事,一般不動
手.所以我的律師也是一個比較保守的.而有些人喜歡冒險,那麽,要選擇一些大膽闊斧的
律師.

通過律師幫我寫推薦信,我省下不少時間.我把所有的時間都用在對移民政策和法規的研
究上,對移民時事新聞的理解上.同時,我經常和我的律師交流心得.也許你會問,我付錢
了,還要學幹嗎?其實不然.你對你的情況最了解,律師對法律最在行.那麽,用什麽和誰去
架起這兩邊的橋梁? 靠律師,這自然是律師的責任,但誰能保證橋搭得好呢?一個律師要
對付上百分的案子,可你隻對付一個律師.所以我會先伸手把他往我這裏拽.

這兒有一個例子,律師助手要我提供材料.我並不僅是把材料按要求給她.我把材料按類
別,每一類都附上Coverletter包括材料類別名稱和以下材料的清單.同時每類
Coverletter用不同的tag標示.能夠彩色的就彩色打印.律師助手跟我說,她最喜歡幫我
做材料了.結果,她省心了,我得到她的偏心.

律師也一樣,回複我的email特快.地震那周,我們還一起聊感觸到半夜.他告訴我,為此他
還捧著<靈山>在讀呢.

另外,和律師接觸也有時間不同,六七月案子少,律師對我的案子關心程度高,服務質量高
.有人去年七八月抱怨律師不負責,出錯了.其實,那時律師忙的時間都沒有了.案子多,時
間少,錯誤率也高了.結果是花大價錢,買低質量的服務.所以,當和律師聯係時,也要考慮
,你是他上百客戶中的一個.

總之,要得到別人的尊重,首先要尊重別人.要尊重別人,就要理解別人.這樣你能夠獲得
更好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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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綠卡,談體會(3)--定位和谘詢

前麵,我談了律師在申請過程中的作用和地位。在這方麵是仁者見仁,我隻談我的思路
和想法。無論這些是正確的或錯誤的,至少,我已走通了這條路。在此,我還是要強調
,律師是我們走路爬坡的拐杖,路最終要我們自己走。他們不是自動汽車,隻要付了油
錢後坐進去,他們自動會把我們送到目的地。

接下來我將從三個方麵談談我的經驗和教訓:1)定位和谘詢;2)Publications,
Citations, Reviews and Recommendors; 3)推薦信和Coverletter.

我一開始辦綠卡,我可能和大部分朋友一樣,對申請並不了解,隻是聽說NIW自由不需
要雇主支持,隻要有成就,研究方向符合國家利益就可,於是就拿著將來要找工作用的簡
曆去向律師谘詢。其中有一律師回複說,你的條件不僅是NIW可以,連EB1A也可以了。
我當時還問什麽是EB1A。其實,這種做法是很莽撞的。也許,我的條件還可以,所以在
準備材料上並沒有太大的難處。同時,我勤於問律師,彌補一點我知識上的不足。但是
如果當初我知道更多的話,可能我會更加斟酌。或許可以EB1, EB2同時辦理。

一年之後,我以EB1再次申請時,我就老練了。首先,我從USCIS網站上,將EB1A, EB1B
的評判條件全都打印下來,進行比較;其次,將我的personal statement,
publications, citations, reviews, and recommendation letters根據評判條件重新
在邏輯上進行排列;最後,再和律師交談。當時,我自認為自己的條件足可以申請EB1A
了,但是律師仍建議走EB1B。我最終采納了律師的建議。我認為,我雖然滿足EB1A的絕
大部分條件,但是,有絕對說服力的證據卻不多。當時,對A的要求趨向嚴格,同時我
已離開學術界,因而一旦我被要求提供新證據,我將很被動。事實上,律師和我的判定
是正確的。去年,我五月份遞交EB1B,八月就批了。

所以,我的經驗和教訓就是,在準備辦卡之前,一定要了解USCIS的評判標準。這正如
我們過去高考複習,首先要了解教育局頒發的高考大綱,在這基礎上多準備些。向律師
谘詢前,將自己的要評估的簡曆,按評判標準寫。這樣,和律師谘詢時才會有針對性。
隻有自己知道得多,才能從律師那兒了解得多。向不同律師谘詢的過程,不僅是選擇律
師的過程,也是自己通過不同律師的不同角度去發掘自己利弊的機會。

至於,NIW,EB1A, EB1B的異同,在MIT BBS和文學城的移民版都有詳細的論述。

最後,補充一點,USCIS對於評判標準的闡述和使用不斷在變化,在這方麵,律師可以
有很大的幫助。如果是自己辦,一定要掌握發展趨勢。 

好在,這兒的朋友和律師會不定期地發表看法和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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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綠卡,談體會(4)--Publications, Citations, Reviews and Recommendors

Publications, Citations, Reviews和Recommendor都是用來表明你的研究領域的重要
性,你研究成果的廣泛性和重要性以及你的研究水準。當你在準備的時候,應根據你的
背景各方麵的強弱,同過這幾個方麵相互協調和補充。

在我申請以前,Publications看得比較重,現在已不再是一個決定因素了。這兒朋友經
常詢問,他的中文文章算不算,第二作者算不算,會議文章算不算,發表在垃圾雜誌上
的算不算等等。我說都算!其實,算和不算由審查官決定,我們何必在此之前自行了斷
呢?更何況,垃圾文章一大堆,影響一點點,但是聲勢浩大,至少可以壯自己的膽。另
外,我在這兒認為,除非,你發表review文章或邀請文章或全世界都知道的雜誌(
Nature, Science),否則都一樣。

那麽,好文章就沒有價值了?不是。這就是在我申請第一個140時USCIS已要求
Citation number。好文章被引用的幾率高,Citation數就高。可是,當去年申請第二
個140時,Citation number已不算數了,USCIS要求他人在他們文章中,對於我工作
的引用評語,在頁底和文章末的引用列表中的Citation已經不算了。同時去年對Review
的經曆看得越來越重。從這可以看出,USCIS對評審還是越來越客觀和公正了。

推薦人的作用是對你曾工作領域的確認和客觀評價(非獨立推薦人)和對你)最有影響
工作的評估(獨立推薦人)。推薦人的安排,要根據拿到推薦信的難易程度,推薦信的
分量,以及和你Publications, Citations and Reviews的互補和重合而綜合考慮。如
果假設你的文章被諾貝爾獎獲得者的Review文章所評價。那你在這方麵就不需要推薦人
了,因為,你研究領域的重要性,你的能力和影響力都不言而喻了。譬如,我在學校獲
科研大獎,但這獎又不是世界大獎,很難有說服力。於是,我利用這關係,請學校的評
審主席給我寫推薦信。這樣,通過推薦信吧這事給說了。

總之,要根據你實際情況和USCIS的要求,通過Publications, Citations, Reviews和
Recommendor中的一種或兩種形式,把你的話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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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綠卡,談體會(5) - Recommendation Letter and Cover Letter

當我說,我的律師幫我寫推薦信,就有人不相信,說律師又不是萬事通。其實這是誤會
了。律師在動筆前,我認認真真地寫了一份我的Personal Statement,用我第一人稱表
明我在每一階段的工作,工作的重要性,我的工作成績,工作情況和USCIS評判標準間
的邏輯關係。我向律師提供了可用的關鍵詞,以便提供他認知。同時,我還提供了一份
推薦人的名單,詳細闡明了推薦人的身份地位,和我的關係,我需要他對我哪一方麵的
評價。但是,我沒有自己寫草稿,因為,我不希望律師在寫的時候,受到我寫作表達方
式的影響。

好文筆的推薦信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我導師花了五分鍾簽了我的推薦信。同組另外一
個人很不服氣,說她偏心,他等了幾個星期都沒有拿到。我導師很幹脆地對他說,我的
推薦信文筆流暢不用改,可是他的導師還要該語法,自然是慢。我在邊上偷著了。其實
,我來美國後遇到一位知己。他是高中到美國的,後來在哈佛,MIT讀書。他很坦率地
告訴我,即便如此,他寫的英文,美國人還是可以分辨出是外國英語。這也是我要盡可
能找英語是母語的律師的緣由。

但是在推薦信上,我也犯了很大的錯誤。我請了一位軍隊的推薦人,她的推薦信十分簡
單,就說她是幹什麽的,和我在做課題時認識。我當時覺得這推薦信沒用,還埋怨這人
不幫忙。後來才知道,政府部門有規定,特別是軍隊,不允許寫推薦信。所以,她致寫
認證式的推薦信。其實這在申請NIW時還是有用的。

我認為,Coverletter是所有文件中最重要的。如何吸引審查官,說服審查官,它最關
鍵了。在這上麵有一個矛盾。如果Coverletter太短,不

能表明你的工作,如果太長,審查官又不願意看。以下是一個解決方法:

1)summary (half page)
闡明,申請人的申請類別,申請人符合評審要求1234567中的第1234567
項。所以請同意該申請。
2)分別以小段形式詳細闡明符合第1,2,3,4,5,6,7項。
3)附件,將所有的材料分類附上

這樣,直接就以對比的形式,讓人一目了然。當審查官對其中幾項有懷疑,則通過索引
,直接看那段便可了。

以上,就是我的經驗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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