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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提問:人有殺害自己的權利嗎?

(2021-02-05 08:00:05) 下一個

獨一(solo1)提問:人有殺害自己的權利嗎?或者說,殺害自己是合法還是非法?

這兩個並不是一個概念。

有沒有自殺的權利?這不但是個有爭議的社會倫理問題,也是人權問題。我的生命為做主,我有掌控自己的一切權利。如果我不想活了,那是我自己的決定。不然那麽多大敵當前,以身殉國,也是烈士,還被人稱頌呢。有些國家,比如日本的武士道,切腹更是榮耀。而對於病痛者的安樂死,也一直在爭議之中。盡管不用自殺這個詞,而是說結束生命。

另一方麵,日常中的自殺,則大多被人同情。但也譴責自殺的這種行為。因為要有活下去的勇氣,不能對不起養育自己的父母,對不起老師和社會的心血,朋友的幫助,還有自己對社會的承諾。是懦夫。

是不是合法?獨一好像假定是合法的。

不一定。起碼在新加坡是犯罪。殺人罪,雖然殺的是自己。小時候就聽說,新加坡自殺了被救,出了醫院就進監獄。如果是跳樓,將會鞭屍,即對落下之處,象征性對地麵打鞭子,讓靈魂也得到懲罰。因為在新加坡地小,資源極其有限,所以人的生命是認為最寶貴的,沒有人可以踐踏,包括自己。

這有國情,也有宗教原因。這也是對所有人的警示。Penal Code Section 309 中提到:“Whoever attempts to commit suicide, and does any act towards the commission of such offence, shall be punished with imprisonment for a term which may extend to one year, or with fine, or with both."自殺者曾經有被提控,但其實這條法律從來沒有實行過。後來新加坡《刑法改革法案》將自殺被定為非刑事罪。但對唆使和協助自殺則懲罰很嚴。

亞洲國家特別是中日韓,青年人自殺的比例一直很高。新加坡因為競爭極其激烈,人人kiasu,壓力之大可想而知。其中10到29歲自殺率世界排名105,是個很嚴重的問題了。現在趨向於更加注重人文關懷,而不是威懾。有個新加坡守護會,縮寫“SOS”,Samaritans of Singapore(援人協會),專門提供這方麵的服務。電話號碼是“1800 - 我-要死---”, 1800-2214444。

悲劇並不遠。在美國,特別是名牌大學和中學,這個比例也非常高。比如藤校,加州的某些高中。壓力和競爭,網絡和社會,各個方麵的影響。我們要對自己的孩子,身邊的親人和朋友,多一份關愛和關懷。這是一個美好的世界,雖然有黑夜,有陰天,但太陽總會從東方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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