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嘯龍吟

總有哼兩嗓子的欲望,不在乎五音不全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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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加拿大,我被剝奪了N多自由(原創)

(2008-07-24 14:23:39) 下一個
  加拿大號稱是一個自由的國度,新移民的感覺卻沒有自由,除了被餓死的自由。在國內“當家作主”慣了,冷不丁的變成主不主客不客的,還真被剝奪了不少自由。

1。開會的自由

  國內一天到晚大會小會的不斷,開大會可以休息,開小會可以用權。不管你手頭有多少工作,也不管來辦事的老百姓翹首以待,開會是最重要的。大到執政黨方針大計,小到單位領導喝高了,隻要有人有了主意或者拿不定主意,就開會。文革後會議少了很多,但還是多如牛毛。

  我已經習慣於開會。原來在國內那麽煩的會,開不過來的會,到了加拿大才知道那是享福享受。加拿大式的假民主,除了選舉,老百姓任嘛權利也沒有。執政黨也不問計於民,黨的方針政策也不組織老百姓開會學習討論貫徹落實,議會政治騙死人哪。

  黨和政府不組織開會,就連工作單位也不組織,真是豈有此理!很多與員工密切相關的規章製度,他們領導層擅自就決定了。老百姓隻有聽喝的份兒。不滿意?你有走人的自由!這不,我們公司300名職工,五年之內走了百人,僅此一項,公司估計損失上百萬,都是不開會惹得禍。

2。遲到早退的自由

  在國內家裏親戚朋友有點什麽事兒,一個電話,跟頭兒打個招呼,甚至不打招呼,溜之乎也。這破加拿大,上班打卡,下班打卡,遲到早退扣工資,半道兒除了上廁所更不能溜號。上午15分鍾休息,下午15分鍾休息,午間半小時吃飯還不給工錢,真是沒人性啊。

  什麽事兒,規定都定得死死的,連點通融的餘地都沒有,跟領導關係再好也沒用。在國內練就的那套溜須拍馬硬功夫,可恨到了加拿大卻無用武之地,真是心有不甘!

3。行賄受賄的自由

  你說中國多好,隨便行賄受賄。什麽?你說那個在中國也違法?得了吧你,說這話的人,你跟我一樣生活在國外。1989年,我在研究生宿舍裏,跟我的兩個師弟激辯了一個晚上,就是說服不了他倆相信“中國有行賄罪”!他倆都已經受到研究生教育了,其他民眾可想而知對法律了解多少了。

  在中國辦點什麽事兒多方便,找個人,根據要辦的事情的大小送一定量的禮,疏通疏通,連殺人犯都能整成無罪釋放,殺人如麻也能當公安局長。你看這加拿大,一則誰也不認識,禮也沒地方可送;二則送禮他也不敢收。有點什麽事兒,隻能硬挺著,沒著沒落的,沒自由啊!

  好不容易混了個一官半職,有點權了,除了工資高了點,撈不來半點其他好處,也沒人溜須拍馬,更沒有人送禮,真沒勁。多掙那點工資,還不夠操心受累的,shit!

4。公款吃喝玩樂的自由

  在國內有幾天晚飯回家吃的?經常是“上午轉,中午盤子轉,下午色子轉,晚上裙子轉”,每天過的跟神仙似的。你再看加拿大,中餐館沒幾個有檔次的,吃頓飯還要自己掏錢,多數餐館連酒照都沒有,隻吃飯不喝酒,沒意思啊。

  最不能容忍的,竟然找不到幾個公共浴室,找不到一個搓澡的,更別提按摩的了。脫衣舞隨便看,找個雞卻犯法,什麽世道!

  想去K個歌吧,也沒小姐陪著,還得自己掏腰包,沒勁沒勁,不去也罷。其他玩樂的倒是全活,可還得自己出血,哪有公款來的爽?

5。公款買房子的自由

  你先別說國內房改以後就沒有公款買房子一說了,那是對普通老百姓。要都是那樣的話,那秦裕同誌的五套房子怎麽來的?關鍵看你怎麽運作了。

  加拿大房子可不便宜,尤其溫哥華、多倫多這樣的大城市,自己掏錢買房子就是小家子氣,買大的付不起首付和貸款,買小的、舊的、院落小的、區域學區差的,不甘心呐。

6。偷稅漏稅的自由

  國內的個人收入調節稅,是一把一利索的,漏洞特多,隨便想個辦法就能躲過去。加拿大可不行,你那點工資都是明目張膽的,發工資的時候都代繳代扣完了,根本就別想躲。還有這消費稅,買東西的時候機器自動就給你加上了,想逃?門兒都沒有!

  還有這小費,國內哪興這個?什麽?你說給“小姐”的那個,那哪是小費啊?就那麽叫就是了。雖說小費的額度你掌握,可不給小費,或者給少了,豈不是給中國人丟臉?

  這麽三下五除二,那點工資,政府先給收上去一半,再加上狼叼狗啃的,也就勉強糊口吧。

7。橫穿馬路的自由

  明白人曾說過,一個地方的法製程度,絕不會好過當地的交通狀況。移民加拿大,我們是膽子越來越小。剛來的時候還敢往馬路對麵橫衝直撞,騎個自行車也敢耀武揚威,可沒過半年,就乖乖地走人行橫道遵循行人信號了。過去說中國人奴性我還不服,現在我也入鄉隨俗了,真叫沒出息啊。

  也難怪,這地方的司機也不防行人橫穿馬路,在人行橫道處他也不跟行人搶信號。行人橫穿馬路被警察抓著還罰款,欺人太甚哪!

8。周末節假日上班的自由

  國內單位領導管你什麽周末還是節假日,隻要“工作需要”,一聲令下,你就得乖乖地去上班,特別是類似於掃雪什麽的“緊急任務”。人屬於單位,不屬於社會,更不屬於你自己。

  加拿大可不行,40小時以外是我自己的。要加班可以,一要我同意,二要付加班工資,起碼一點五倍。所以我想去加班,老板還不同意,你說還有自由沒有?為人民服務的熱情就這麽給抹殺了。

  今兒個先說這麽多,被剝奪的自由還多的是,罄竹難書啊,有空再給你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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