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嘯龍吟

總有哼兩嗓子的欲望,不在乎五音不全的現實
正文

移民加拿大八大怪第三怪:老婆孩子被拆開

(2008-05-10 18:55:40) 下一個
昨天晚上又接到一個朋友的電話,說他老婆因他報警被抓走了,特轉貼一年前我寫的這篇文章作為提醒!!!

  在國內兩口子吵架的話,都會找誰評理啊?無非是找雙方父母親戚朋友,或者單位領導,沒有人會找警察吧?除非打得頭破血流了。
  在加拿大兩口子打架該找誰評理啊?父母雙方親戚朋友遠在天邊,要找對方單位領導就是天大的笑話,很多人特別是女同胞確信打911找警察是唯一辦法,至少是個好辦法。且慢,你知道你打了911以後會發生什麽嗎?讓我來告訴你吧。
  警察是什麽?是階級專政的工具,這在國內我們都學過的吧?沒有人會傻到以為警察都是雷鋒叔叔吧?在加拿大,你打了911報警之後,警察、消防、救護車會一起來到你家裏,基本費用45元加幣,如果你說兩口子打架很凶的話,特別是在氣頭上說一些類似於“我快被打死了”之類的話,警察就會全副武裝,以製暴救美為目的,你的家就會演變成電影裏的鏡頭:警燈閃爍、荷槍實彈,警察會讓你們自己走出來,鄰居們則都趴在窗口看熱鬧,還要不時防備著被子彈擊中。你願意看到這幅情景嗎?
  一家中國人住在尼亞加拉大瀑布邊上的小鎮,兩口子因雞毛蒜皮打架報了三次警了,前兩次警察來了也就是找雙方單獨談一談,看看沒什麽大事,也沒怎麽著誰,小鎮警察都比較“耐撕”(Nice),勸說勸說也就離開了。但第三次,警察可能有些煩了,明確告訴他們,如果他們夫妻再打架並且報警,警察就會采取行動了,至少逮捕一方,然後給他們講了逮捕以後會發生什麽,夫妻聽了還將信將疑,可警察一點也沒跟他們開玩笑。
  一旦一方被警察抓走了,後果是非常嚴重的,差不多會導致婚姻破裂。首先被抓走的人要有人到法庭擔保才會被釋放,而且隻能和擔保人住在一起,擔保條件非常苛刻。包括一定數量的擔保金,結案前不得回自己家居住,除了通過律師不得跟另一方聯係,打電話都不行,甚至不得接近自家和對方500米以內。有人會說,那就等案子結了再見麵好了,可是加拿大辦案的效率,沒有一年是結不了案子的。其間你還要無數次的找律師上法庭,警察會把你們曆次的吵架紀錄作為“呈堂供證”,你則要想盡辦法洗清罪責,而且必須要夫妻雙方的鼎力配合,才能盡快結案。請律師和在外麵居住一年,花銷肯定要在一萬加元以上,你還敢再鬧麽?
  在新移民階段,家裏往往隻有一部車子,夫妻雙方有可能隻有一個人英語好一些,本來就危機四伏,這樣硬性地把夫妻拆開,那日子可怎麽過?如果被控一方偷偷回家,被警察發現的話,或者有進一步的打鬧被警察發現,那你可就麻煩更大了。所以啊,在沒打算離婚之前,打911報警之前請你務必三思而後行。
  而且,一旦夫妻雙方被警察帶走一個,對夫妻關係的傷害將是無法彌補的。即便以後重歸於好,這段經曆必將是刻骨銘心的。
  如果你動手打了孩子,並且被孩子或者鄰居報了警,後果和上麵的很相像。
  加拿大還有一些婦女和兒童保護組織,都是政府提供讚助的,他們有專職或者兼職人員專門收集虐待婦女兒童的家庭和證據,而且可能采取隔離行動,就是把你的妻子或者孩子帶走,名曰保護。但你想從他們手中要回妻子和孩子,那簡直是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因為他們在采取行動之前已經也必須收集到了足夠的證據!
  甚至,幼兒園和學校的老師一旦發現學生身上有塊青斑,他們都會問學生是不是家長打的,孩子不撒謊,一旦說是,老師會立馬報警,你的麻煩就來了。老師也沒有別的選擇,不僅法律要求他們這樣做,而且他們也不想被家長誣陷,說那個青斑是在學校造成的。
  我見過一個在法庭上當翻譯的中國人,她說現在中國移民逐漸了解到這方麵的事情了,小打小鬧一般都不再報警了,可是兩年前有一次在這裏我剛說了句輕易不要打911,頓時迎來了成噸的磚頭,看來很多人還不知道911的厲害和利害。
  這就是加拿大,一個跟中國不同的地方,一個很多中國人以為警察就是雷鋒叔叔的地方.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