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房事

買房賣房科普知識,老百姓自己的房事,酸甜苦辣鹹。寓教於樂。曾經是金庸迷,很多故事借用了武林背景,算是我的特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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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去世了,我要搬走嗎

(2013-05-17 11:26:10) 下一個

馬大元在Bayside有一套二室的Condo,一人獨居,把一個單房分租給了剛從國內來的紀曉芙,房租低於市價25%,(口頭)條件是幫忙打掃公共衛生,周末幫忙炒個菜吃。Lease簽了兩年,房東房客也相處甚歡,不想天有不測風雲,剛過了六個月,馬大元莫名暴斃,(據說是鉈中毒)。早已定居加州的兒子說不得兒媳楊不悔匆匆趕回接受遺產,意圖賣房。聲稱房東已死,lease自動失效,請紀曉芙搬離。即使不搬的話也要加房租。

科普一下:


在Real Estate領域裏,對房產的權利有兩種:Freehold Estate 和Leasehold Estate。


A leasehold estate is an interest that gives the holder a temporary right to possession of the estate without title.

leasehold estate 有三種類型:

Tenancy for Years 固定時段,可以是三天,也可以是三年,到期自動終止。

Periodic Tenancy 比如每個月或每個星期自動續約,不想續需要提前通知。

Tenancy at Will 房東或房客隨時可以以任何理由中止。


我們常見的Lease是比如住滿一年(Tenancy for Years),一年後自動轉成Periodic Tenancy,提前一個月通知,就可以搬走。標準的Lease 表格裏都有。也有不少正規公寓會要求期滿後重新再簽一年。(Tenancy for Years)。


A tenant has the right to exclusive possession of the property but only for a limited time。


通俗一點兒講:房東把房屋的特定時段的絕對擁有權賣給了房客,所以除非緊急維修,房東無權隨意進入房客房間,這個權利是與Property綁在一起的。說不得在這裏混淆了一個重要概念,把這個權利與房東而不是Property綁在了一起。房東死了,繼承人既繼承了債權,也繼承了債務,需要繼續履行義務。即使是房子賣給了別人,通常新房主也要繼續履行Lease。


隻要還在Lease期限內,房東無權單方調整租金或解除合同。紀曉芙的口頭約定嚴格來說不受法律保護,可以不必履行。


雖然如此,一個熟悉的人暴斃在房子裏,紀曉芙終究不是很願意繼續在此住下去,跟說不得協商後,搬了出去。作為補償,說不得沒有收取紀曉芙最後兩個半月的房租。lease 合法中止。



免責聲明:


本人隻是長島皇後區房產經紀, 無權提供法律支持或谘詢。各位房東租戶如有問題請谘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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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胡一刀 回複 悄悄話 國內法律術語一句搞定:買賣不破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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