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捂臭一個月的民警摔嬰案】
經過多方尋訪,記者終於在18日夜間首次見到河南林州“民警摔嬰”事件中受害女嬰。被摔女嬰李默涵腦後一個拳頭大的腫包仍清晰可見。 新華社記者 張興軍 攝
七月中旬,中國大陸發生了兩起惡性摔嬰案:7月23日,北京大興街頭一2歲女嬰,因為父母與人發生爭執,而遭人報複被摔死。此事從發生、曝光,到解決,都十分順利,雖然激起了一陣民憤,但在輿論監督,法律製裁下,很快被平息。
令人後怕的是,在此案發生前幾天,7月18日,河南林州發生了一起,更為惡劣的惡警摔嬰事件!河南林州警察郭增喜和同伴酗酒後,準備去歌廳“放鬆娛 樂”,在歌廳附近與林青峰夫婦發生矛盾。幾個人借著酒勁打賭猜李青峰懷裏抱著的嬰兒是矽膠玩具還是真人。郭增喜一口咬定是矽膠玩具,遭到同行者取笑,惱羞 成怒的郭增喜為了證明自己的判斷正確,走上前摸了摸嬰兒的臉和手,將嬰兒舉起摔下!
惡警摔嬰後,迅速遭遇了當地百名市民的圍堵,可是在當地警方左右案情與控製輿論之後,本應該發酵的事實,卻沉澱了。警方迅速的控製了案發地的錄像, 以郭某涉嫌違紀為由,在給予15天關禁閉處置後,此事不了了之。而在一個月後,八月中旬,在林州人大代表的匿名舉報,借京城記者之口,在良心譴責之下,終 於把此事公之於眾。
此時,囂張惡警郭增喜已被刑拘,林州警方已經成立專案組對此調查。(根據新華網報道整理)
然而,在這殘忍的血腥暴力之下,在這腐化一個月之久的真相之下,摔嬰已不僅僅是個案,當地警方對郭增喜的放縱,對輿論的控製,更將警方的公信力摔的體無完膚!
【民警摔嬰案對公信力的衝擊巨大】
涉案民警郭增喜,摔的不僅僅是一個可憐的嬰兒!
河南林州警方對郭增喜的放縱,傷害的也不僅僅是林青峰一家!
如果說,郭增喜摔嬰是個案,毀掉的是一個作為人民警察的形象。那麽河南林州警方的知情不報,以及對郭增喜的放縱,毀掉的則是一地的尊嚴以及自身公信力。
在法製社會,我們該用什麽來衡量警方的實力?是對民眾的壓迫,作威作福,還是對輿論的扼殺,任由蠻狠與不公之氣腐爛發臭?都不是,合格的警方,本應 在提升自身素質的情況下,文明執法、依法辦事,而作為人民警察,更要對人民負責。否則,又怎麽對的起人民給予的囑托與期望。難道對於民警形象的塑造,僅僅 停留在過去?難道文明社會的發展,要以犧牲民警的公信力為代價?
出現一個摔嬰民警的後果,是造成人民對中國民警辦案質量、生活作風的質疑與否定,打擊的是還在執法崗位上,默默為人民付出的正義民警。雖然說我們不 能以偏概全,用一顆老鼠屎來否定一鍋粥,但我們不能不為這鍋粥而擔憂。畢竟,中國知法犯法的民警不止郭增喜一人,縱容包庇的也不止林州一地,對於中國警方 的形象,我們隻能給他們打一個大大的問號?你們還是中國人民所認識的人民警察嗎?
在這裏,我仍然想把中國警察分成兩類:一類是占著權力,作威作福的惡警;另一類,依舊是人們口中稱讚的人民警察。
因此,我此文的標題寫的是惡警摔嬰,而不是民警摔嬰!
【在濫權之下,輿論也遭軟禁】
本以為有輿論的存在,就有撥開雲霧的時候。誰知道,輿論監督也有被軟禁的時候!
在惡警摔嬰案中,河南林州警方在包庇涉案惡警,控製輿論方麵,顯得特別利索。效率之高,讓人難以將其與正兒八經的為人民辦事相比。而在強權之下,依法行政成為口號,接受輿論監督成為了過期的誓言。
河南林州警方,在案發後不敢將事實公諸於眾,肆意軟禁輿論,是心虛的表現。在他們心裏,輿論猶如洪水,會稀釋他們手中的權力。他們並沒有把輿論當成一麵鏡子,從中找到自身的缺點,加以改正!這是權力誘惑的結果,也是輿論的無奈之處。
而輿論被軟禁,更是普通人民的無奈。對於一個老百姓來說,最基本的知情權被剝奪了,那麽在以後的生活中,我們怎麽可能過的幸福!
由此可見,光依賴輿論來製約政府以及司法工作,明顯有些底氣不足。要想讓輿論發揮作用,還需要讓每個知道真相的都敢於站出來說話,息事寧人是對違法現象最大的姑息!
【人大代表匿名舉報,一絲欣慰中包含悲涼】
此案能在一個月後浮出水麵,在於當地一名人大主任和人大代表的舉報。也許是受到良心譴責,河南人大代表終於形式了被法律賦予的至高無上的代表人民行使的權力。然而從人大代表揭發此事,所用的方式方法來看,確實讓人感到悲涼:
人大代表在行使自己的權力,居然也要匿名舉報,可見警方的控製力有多強;人大代表,隻能借助外地記者之口,將此事曝光,可見當地警方對人大代表影響很大。而人大代表,作為全國最高權力機關的一員,在河南林州顯然也受潛規則的約束!
幸虧還有有良知的人大代表,否則,當人大代表與政府機構,司法部門穿一條褲子的時候,那麽給人民帶來的災難則是巨大的。
【重塑警方公信力,對待摔嬰惡警以及包庇者當用重典】
惡警摔嬰,一場與公信力叫板的權力扼殺之後,警方公信力還剩多少?此時的警方公信力,是支離破碎。就像一麵鏡子被打碎一樣。在時間無法倒流之下,讓 破鏡重圓絕非易事。這就需要看,上級檢查部門對此案的處罰力度。郭增喜摔嬰屬於違法,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無論其是否受酒精影響,神誌不清,都要受到法律 的製裁!
另外,河南林州警方對郭增喜違法案知情不報,導致事態發展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有關上級部門是要將其連根處理,以淨化警局風氣。
在網友對此事評論中,我看到這樣一個質問:林州到底是誰家天下?顯然,他已經因為權力而偏袒一方。如果此時,再沒有法律公正的判決,那麽終釀成讓人心寒的結局。
總結:社會的長治久安,離不開人民警察的守護。然而在各地警方醜聞頻出的今日,老百姓對警方的信任還剩多少?在接下來的日子裏,我們希望,人民警察能夠真正做對人民有益的事情,而不是挑戰人民的信任底線!(文/新銳振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