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等人是否輪奸了楊女士不難判斷
自媒體披露了李天一等五人涉嫌輪奸一女子後,輿論紛紛,爭論不斷,包括各種各樣的奇談怪 論:“強奸妓女沒強奸良家婦女危害大”,“要保護老藝術家的說法。”,“法院同意立案調查案中案”,“仙人跳的出現”,“警方已對夢鴿控告酒吧組織賣淫嫖 客陷害李天一立案,進行地毯式調查。”“中國刑事律師最頂級圈內人:集體認為李天一案翻案已經成功”......
而北京警方檢方沒有泄露案情,沉默至今,這一點,瘋瘋癲癲僧認為北京警方檢方值得讚許!
網 上有沒有水軍呢?有!例如,瘋瘋癲癲僧發一主帖《致陳有西律師:李雙江夢鴿是否應該向社會道歉?》,帖中絲毫沒有提及因李天一強奸案要求李雙江夢鴿向社會 道歉,瘋瘋癲癲僧主帖講了未成年李天一非法駕車嚴重危害社會安全是無視他人的生命安全.李雙江夢鴿作為監護人失職理應向社會道歉。但那夥人卻連主帖也不看 就吵吵鬧鬧“堅決反對因李天一強奸案要求李雙江夢鴿向社會道歉……”瘋瘋癲癲僧不得不反反複複提示:“請讀一次主帖”。
除發帖拿錢的人之外,網友應當是與李家,楊女士既無恩愛又無冤仇,評論就是發表自已的看法。對於紛至遝來的創新說法,實在是擾亂視聽
目 前看來,楊女士與李天一那方共同認可的事實是:李天一等五人與楊女士已經輪流發生了性關係,分歧是這個輪流發生了性關係是否為強奸。瘋瘋癲癲僧經思考後, 認為李天一等人是否輪奸了楊女士不難判斷,由於楊女士是否酒醉了還是裝醉,恐怕福爾莫斯也判斷不,更何況是網友們更是無法判斷,但容易判斷的是李天一等人 對楊女士是否有暴力行為?這個暴力行為是在“輪流發生性關係”之前,是在“輪流發生性關係”之中還是在“輪流發生性關係”之後?這才是判斷李天一等人是否 輪奸了楊女士的最重要最根本的證據。
楊女士說自已不情願,網友們且不信;
另一方說是楊女士引誘,賣淫,網友們且不信;
李天一等人對楊女士是否有暴力行為?什麽時間對楊女士實施暴力行為-用證據說話!!!
轉帖:
一夥人來到一家餐廳吃飯(楊女士已不省人事一直趴桌上)(警方事後查看錄像)。
李某某一夥兒把楊女士架到車上,便動手動腳。此時,楊女士已開始清醒反抗,其間遭毒打。
但楊女士等人,並未從大堂進入酒店,而是李 某某策劃,另3人把楊女士從後門帶入酒店(看來李某某對湖北大廈很熟)(警方調查發現:楊女士被反剪雙手摟脖子捂嘴從停車場到後門到房間)整個綁架過程湖 北大廈保安服務員無人發現。
天一是個失足青年。那個店是個黑店,經理全是做人肉包子的孫二娘。
連友誼賓館的主樓都出賣客人的住宿情況兜生意,何況那種地方。絕對應該連帶起訴那種黑店。
對天一這類年輕人要教訓,但同時不要讓那種黑店乘勢囂張,害更多的女孩男孩。
本來那類店就是搞黃色引誘敲詐勒索為一要點。現在公檢法律師又都加入一起敲詐。天一要教訓,對他好;那類店要嚴懲,對社會好,你別人家的孩子也好。
肆意汙蔑造謠北京警方檢方的第一波是毛左及水軍們對北京警方檢方一開始的攻擊就是以無罪辯護開場,講李天一輪奸案是誣陷,保留對誣陷者的起訴權利。繼而是公開講法庭進行調查,法院公開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