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軍人長期欺壓中國漁民的事實
朝鮮軍人抓扣、勒索、搶劫中國漁民,造成傷亡和財產損失,如前所述,並非偶爾為之,而是長期存在的事實。但由於各種原因,廣大民眾對以下事件知之甚少:
2004年5-7月,丹東市有20條漁船無故被朝方沒收,2條漁船被朝方軍艦撞沉,造成1人死亡,財產損失達500萬元。
2005 年5月,在中國海域連續發生“5·12”、“5·13”、“5·14”三起朝方軍艦將我方漁船撞沉事件。其中“5·12”事件漁船被撞沉,造成8 人失蹤。“5·13”事件漁船被撞沉,造成2人失蹤。“5·14”事件漁船被撞沉,一船員右臂截肢,同時因受驚嚇精神分裂。
2011 年10月,一艘中國漁船夜裏在中國海域被朝鮮巡邏艇撞沉,中國漁民當場死亡三人,另三名中國漁民被強行帶往朝鮮。後經中方交涉,三名中國漁民被扣留8天後 放回。朝鮮方麵賠償中方三名死者每人僅2萬元人民幣。以上這些還隻是部分造成傷亡的惡性事件。隻涉及勒索的則更為尋常,山東石島曾有5條船隻被扣,朝鮮軍 人根據不同的船型開價不同,對一條較大的冷凍船開價400多萬元,最終船主交了200多萬元的贖金。去年5月在外交幹預下被釋放的三條船,據說是十來年首 例讓朝鮮抓了但沒交贖金就被放回來的,代價則是船上所有財產被洗劫一空。…[詳細]
朝鮮、韓國抓捕中國漁民有哪些不同
近年,除去朝鮮軍艦劫持中國漁船外,韓國海警抓捕中國漁船同樣為國人矚目。不少人將兩者視為同一類型的事件,並同樣為之氣憤。
然 而,同是抓捕中國漁民,兩國的行為實際上性質卻有很大不同:1、韓國出動的是正兒八經的執法人員,而朝鮮出動的是說不清是軍人還是海盜;2、韓國對中國漁 民處以的是正兒八經的罰款,雖然連年提高但還是按法律行事,而朝鮮向中國漁民處以的也叫“罰款”,但卻是可以討價還價的,實際與勒索無益,還伴隨著恐嚇與 暴力;3、最重要的,中韓有明確的漁業協定,劃線很清楚,近年幾個重大事件都發生在韓方海域,盡管有暴力執法嫌疑,但中方也認可越界捕撈在先,而朝鮮劫持 中國漁船,則多是在中朝隻有默契分界線的情況下強行入中方海域進行抓捕。…[詳細]
兩相比較,朝鮮方麵對待中國漁民的做法比韓國方麵要惡劣得多。
去年的調查結果在哪裏,相關主管部門做了什麽工作?
而 之所以中朝間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中國漁民單方麵權益受侵害的惡性事件,原因很大程度上在於,人們對已發生的事情知之甚少。在去年劫持事件人質被釋放後, 外交部發言人洪磊曾說,“外交部高度重視此次中方漁船被抓扣案件。事發後,中方與朝方分別在北京和平壤保持密切溝通,最終促成被扣漁船漁民獲釋安全回國。 中方漁業主管部門正對案件詳情進行調查,有關情況可徑向相關主管部門了解。”
然而,一年過去了,主管部門的調查結果在哪裏呢?迄 今為止,中朝雙方都沒有公布事件的進一步調查情況,也沒有給事件定性,而中方也自始至終沒有向朝鮮公開提出抗議或譴責。在這種情況下,惡性事件隻會不斷重 演。要不是這次相隔多少天之後,船主向主管部門求救無果,最後無奈捅給了媒體,極有可能又成就一起朝鮮軍人的成功勒索事件。…[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