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反貪是很容易的事兒,就目前的體製也可以把貪官肅清。這就是學劉少奇的“四清”辦法,由上到下派工作組到各單位,也就是由中央直接領導並安排肅貪領導 小組人員,發動群眾揭發本單位的貪汙問題。工作組不受單位領導,和該單位是平級的。一個發動本單位的群眾,一下把各單位的貪官就肅清了。但是發動群眾要掌 握度的問題,一切按部就班,揭發問題都走程序,不上街、不遊行、不和其它單位串聯,群眾都在單位肅貪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工作。各單位公安、武保、治安人 員由肅貪小組領導。
對肅貪領導小組人員的選定,首先是道德上過關,其次是業務能力。一定要安排道德上過硬的人當領導小組的成員。
和貪官鬥爭要擺事實,講道理,不打不罵不體罰,其罪行由司法機關對它們進行處置。
除了跑到國外的,剩下的哪個貪官能跑得了?一年就把貪官肅清幹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