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帖]尖銳批評, 轉帖

在信息化社會暢通的今天,給講真話留出了更大的空間。
個人資料
正文

唐慧所在鎮為唐慧花費上百萬元 官員稱走投無路

(2013-04-18 15:44:46) 下一個

訴訟請求被駁回,4月12日,唐慧敗訴。

之前,去年8月2日,湖南省永州市勞教委對她處以“勞教”決定,8天後,湖南省勞教委撤銷該決定。唐慧起訴要求永州勞教委行政賠償。

敗訴當天下午,唐慧收到三條“特別”的短信。兩條充滿溫情,例如“送上一支康乃馨……”,“明天一定鮮花處處開。”

另一條短信說“今天雖然敗訴了,但您得到了很多人的尊重……”

這三條短信並非普通關心唐慧的人所發,而是長期“穩控”唐慧,阻止她上訪的永州市零陵區富家橋鎮的官員發來的。

“我們希望唐慧能贏這個官司。”4月17日,富家橋鎮一位黨委幹部稱,唐慧長期上訪,也綁架了基層政府。“唐慧一家的不幸,給我們也帶來了不幸,唐慧的喜怒哀樂也牽扯到我們的喜怒哀樂。”

作為富家橋鎮頭號穩控對象,在唐慧看來,這些短信表達關心外,還有想讓她別再去上訪的意思。

對於富家橋鎮的幹部來說,唐慧敗訴後如果又去省城甚至北京上訪,就又是他們的責任了。

【重點】

頭號“關注”對象

4月13日,富家橋鎮一名領導給唐慧打電話。接通後,對方隻問了句,你在哪,唐慧說在家,對方即掛斷了。

唐慧說,這樣的電話往日也常出現,對方就是想知道她是否在永州。

無論是在富家橋鎮“上訪人員調查表”,還是“重點信訪對象情況登記表”,唐慧都排在第一位。

2006年10月,唐慧11歲的女兒樂樂(化名)失蹤。三個月後,曆經周折,唐慧將被強迫賣淫並曾遭輪奸的女兒解救。據報道,唐慧救女過程中,曾有民警到現場見到樂樂但未解救。

唐慧的上訪,開始於派出所報案階段。起初派出所對這起強迫少女賣淫案不立案,直到唐慧“以死相逼”並到湖南省公安廳跪求。

2007年1月5日,得以立案。之後進展緩慢,每一步,在唐慧看來都很拖延。

2007年8月26日,唐慧和80歲的母親到省公安廳上訪。要求徹查涉嫌包庇的民警,請求盡快抓捕犯罪嫌疑人。

當年10月,唐慧第一次到北京上訪。

她也開始與自己所在的零陵區富家橋鎮政府的人打交道。

那之後,特別是重大節日和兩會期間,唐慧無論到哪,都會有人跟著。

案子一拖6年,唐慧共到北京23次,到長沙百餘次。

2010年3月10日,全國兩會期間,唐慧到北京上訪。富家橋鎮的書記、鎮長不斷給她打電話、發短信,讓她趕快回去,“他們在電話中說,你要不回來,我就要被撤職,工作不保。”

唐慧回去了,被拘留了5天。

這是唐慧第二次被拘。前一次是2010年1月28日,她到長沙上訪後被押解回鄉,拘留8天。

唐慧說,有一次她在北京被接到永州市駐京辦,淩晨兩點多,10多名保安衝進來,將她裹進被子中,抬進車裏,連夜拉回永州。

2010年6月1日,永州市發生一起槍擊法官事件,多名媒體記者前去采訪。唐慧找到記者反映女兒的案子,又被刑拘37天。

截訪和拘留沒有消除唐慧上訪的念頭,當地政府開始安排人員對她監控。

每次上訪,唐慧前腳走,鎮政府的人後腳到。多次打交道,唐慧跟鎮政府的工作人員變成了熟人。

【壓力】

緊張的鎮幹部

唐慧這6年一直是富家橋鎮政府的難題。

4月14日,當地一名鎮幹部說,唐慧的案子既不發生在富家橋鎮,也不牽扯鎮政府,但是上訪維穩的“屬地管理”原則,讓他們不得不對唐慧上訪負責。

富家橋鎮一名工作人員透露,永州當地信訪考核製度要求,盡量實現進京、赴省上訪零指標目標。

永州市零陵區對鄉鎮政府信訪考核實行“百分製”,其中“減少越級上訪量”一項就占50分。在“特別防護期”,如發生“進京非正常個訪”和“進京非正常個訪且登記掛號”的,每人次分別扣4分、8分。

另一個,對於進京上訪的,接到區信訪局通知,相關單位24小時內沒趕到北京,則扣5分。

這些都關係到鎮政府工作的年終考核,關係到是否被“追究責任”。

穩控唐慧對於富家橋鎮的“考核”,非常重要。

唐慧女兒的案子,立案一年多後,2008年4月永州市中院一審後判決,兩被告被判死刑,兩人無期,兩人分獲有期徒刑15年和16年。唐慧認為量刑偏輕,後來檢察院抗訴,案件繼續。

近6年時間裏,案子先後曆經三次審判。這個過程中,唐慧不斷上訪。

4月14日,富家橋鎮一位主要幹部稱,唐慧一直讓他們高度緊張。

富家橋鎮一名幹部稱,唐慧一直讓他們高度緊張。特別是在國家重要節日,重要會議期間,晚上睡覺都很難。生怕唐慧等重點上訪戶去了北京。“那個日子不知道是怎麽過來的。”

這名幹部甚至對唐慧說,如果再去省城和北京上訪,就帶著他們一起去,他們給當參謀。

特別是在國家重要節日,重要會議期間,晚上睡覺都很難,生怕唐慧等重點上訪戶去了北京。“那個日子不知道是怎麽過來的,掐著指頭,一天一天算,想讓時間快點過去。”

他甚至對唐慧說,如果再去省城和北京上訪,就帶著他們一起去,他們給當參謀。

富家橋鎮上述鎮政府幹部說,他們一年用於信訪維穩的時間,起碼達半年以上。這些人力物力,鄉鎮不堪承受。

【糾結】

合作與“對抗”

“有時候我們也會給唐慧解決開銷。”富家橋鎮副鎮長顧俊龍說,無論是在北京還是長沙,隻要接到唐慧後,唐慧的路費和住宿都是政府負責。

富家橋鎮的幹部說,這幾年來,鎮政府在唐慧身上耗費大量人力物力。有時,唐慧到省高院履行司法手續,到北京見律師,他們也跟著。

據稱,六七年來,富家橋鎮已在唐慧身上花費上百萬元。

幾年前,富家橋鎮給唐慧解決了低保。顧俊龍說,平時鎮政府也會主動給唐慧一些補助,“唐慧從來沒有主動索要過”。

有次唐慧的媽媽戶口本丟失,她打電話到派出所詢問能否去補辦。富家橋鎮派出所長跟她說,你不用專門跑一趟,我們辦好給你送去。

今年兩會,富家橋鎮政府拿來1萬元,讓唐慧別再去北京上訪。錢唐慧沒要,她也沒去上訪。“我原本是想去北京的,考慮他們的感受才沒有去,並不是因為錢。”

唐慧說,鎮政府一些做法讓她很感激,她也知道鎮裏的難處,但是,女兒的案子遲遲得不到解決,她不得不去上訪。

唐慧說上訪的時候感覺很沒有人格,“每次都跪不下去,是想起女兒的眼淚才跪下去的。”

案件審理過程中,當地看守所涉嫌幫助嫌疑人偽造立功證明。雖然“立功”後來未被法院采納,但讓唐慧更堅持了上訪。

2011年,富家橋鎮政府在對唐慧上訪的處理意見中稱“繼續做好思想穩控工作。”

在穩控唐慧的手段上,永州用盡了辦法,除了勞教。

一名當地官員曾說,唐慧持續的上訪讓他們也走投無路,“大不了不幹了”。

2012年6月,湖北省高院終審判決,2人判死刑,4人無期,1人判刑15年。

富家橋鎮一位工作人員說,原本以為唐慧就此息訪。但唐慧仍在繼續。

案件終審判決了,唐慧認為還有十多名涉嫌瀆職的民警逍遙法外,上百名“嫖客”沒繩之以法。她繼續到省公安廳、省檢察院上訪。不過沒再到北京上訪,隻到北京見律師。

富家橋鎮政府認為,“省高院已判決,唐慧仍去北京、省裏上訪,屬於不合理上訪”。

2012年8月2日,富家橋鎮派出所長將唐慧帶走,後來發生勞教唐慧事件。

【升級】

關係一度“破裂”

“唐慧多年來越級上訪……特別是我鎮幾乎采取了任何辦法來穩控她,但都無濟於事。目前,我鎮隻能采取陪同、24小時穩控及通過各種方法對其進行照顧等方法來暫穩。”2012年8月,富家橋鎮政府出具材料。

鎮政府列舉了唐慧違法信訪的事情:2012年6月2日,唐慧到省高院攔黨代表的車;2012年5月11日到天安門散發傳單;往年多次到市、赴省、進京上訪。

2012年8月2日,永州市勞教委做出勞教唐慧1年6個月的決定,引發社會強烈關注。8天後,勞教決議被撤銷。

做出勞教唐慧決定的是永州市勞教委。這個機構設在永州市公安局,主任由市公安局長兼任。

4月11日,永州市勞教委辦公室主任,同時也是永州市公安局法製辦主任的羅功軍表示,對唐慧的勞教,是依事實、依法律、依程序做出的。

此後,唐慧起訴永州市勞教委,要求行政賠償。

“如果你們支持唐慧上訪,我們就死了。”4月17日,富家橋鎮一名主要官員稱,唐慧又為勞教打官司,讓他們“確實感到很疲憊”。

富家橋鎮政府2011年的信訪考核中,在零陵區排名倒數第一,去年排名倒數第二。

按照當地信訪考核製度,年終得分在90分以上的前三名獎勵,倒數的單位降低績效獎勵等級,不能評先評優,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考核】

鎮書記的“免職”壓力

“信訪連續兩年倒數,我這個鎮黨委書記就必須被免職了。”4月17日,富家橋鎮黨委書記魏斌說,他來該鎮已兩年,今年全國兩會平安度過。如果再有訪民到北京,上級就要追他的責了。

魏斌說,如果因與百姓爭利、挪用資金等問題被撤職,他心裏還會好受點,但是唐慧的事情,反映的是公檢法司辦案的問題,責任卻要他這個鎮黨委書記承擔。他覺得信訪考核規定很不公平。

永州市從上至下有一套嚴厲的信訪考核製度。在零陵區對鄉鎮政府的考核中,信訪與生產安全、計.生一樣,實行一票否決製。

相對應,富家橋鎮政府也相應製定了自己一套獎懲製度,追究責任包括罰款、下崗、免職等不同等級。其中以信訪人進京“掛號”為最嚴重情況。

富家橋鎮還要求各村每半月排查一次維穩情報信息,每逢重大節日、重要會議期間,組織專項大排查。

據內部人士介紹,各村每年要簽維穩責任狀,第一條就是確保無越級集訪事件。

另外,按月建立信訪人“台賬”,每月匯總信訪人信息。

對於重點信訪人,成立區、鎮主要領導負責的工作組,單獨建立穩控方案。唐慧是重點信訪人。

這些方案中包括,發動社區監控信訪人動向,確保信訪人24小時不脫離視線。另外幫貧扶困,穩定信訪人的思想。

【回歸】

“不再給領導添麻煩”

4月13日,唐慧訴勞教委案敗訴第二天,富家橋鎮黨委書記魏斌給唐慧打電話,唐未接,他給唐慧發短信說:“知道你心情不好,但是我們還是要相信法律,依法辦事。”

4月17日,富家橋鎮黨委書記魏斌說,他們經常開導唐慧要相信法律。他說,希望唐慧無論任何時候,都在法律範圍內行動,維權同時保護好自己。不然,公檢法司機關又要追究唐慧的責任,然後唐慧出來了再去上訪,鎮政府又要為她上訪負責。

敗訴後,唐慧提到過要再上訪。4月12日庭審結束後,她情緒激動,麵對鏡頭她說,“我還要去北京,不管多艱難”。

律師斯偉江(微博)勸她,把訴勞教委的案子的法律程序走完,不要再去告了,要回歸正常的生活

次日,在唐慧家裏,她說很多人勸她,包括鎮上的領導幹部們。

她說勞教的案子她也不想上訪了,接受律師的建議,把法律程序走完。

唐慧還特意談到鎮上的幹部。她說,這些年來特別感激他們,對她提供很多幫助,是真正尊重她的人,“他們知道我並不偏激”。

唐慧準備把花店繼續開起來,好好生活。她說她也不想再給這些鎮幹部們添麻煩了。

唐慧女兒案曆程

2006年,唐慧11歲的女兒遭到多人強奸、輪奸,並被送到休閑中心強迫賣淫,其間還多次遭毒打。

2007年,唐慧多次到公安機關要求成立專案組調查。兩個月後引起湖南省公安廳關注,專案組成立。

2008年6月6日,永州市中院一審判決被告秦星、周軍輝死刑,陳剛、劉潤無期徒刑,蔣軍軍、蘭小強兩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15年。

 

 

判決後,唐慧提出抗訴申請,永州市檢察院隨後抗訴,認為蔣軍軍、蘭小強兩名被告量刑過輕。

2008年9月,湖南省高院將此案發回永州市中院重審。

2009年2月11日,永州市中院做出重審判決,與初審判決結果一致。判決後,唐慧曾在市中院絕食抗議。

2009年12月,湖南省高院認為證據不足,再次發回重審。

2010年3月28日,永州中院對7名被告人重新宣判,秦星、周軍輝死刑,陳剛、劉潤、蔣軍軍、蘭小強四人無期,秦斌有期徒刑15年。

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院作出終審裁決,維持原判。

目前,該案正在最高法院複核階段。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