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勞教委姚崗濤何時給這七名人士平反???
(2013-03-08 20: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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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勞教檔案之】“12.5專案” 7人被勞教
一段鮮為人知的勞教大案(文字版)
在重慶“打黑”高潮期間的2010年12月8日開始,重慶市公安局巴南區分局民警張斌為副組長近百人的“12.5專案組”,以“擾亂社會秩序”罪,上門大肆抓捕主城區拆遷戶,簡直“肆無忌憚”。2010年12月8日至2011年1月“專案組”共刑事拘留(關進看守所)11人,把他們包裝成“重大犯罪團夥組織”的犯罪集團結夥作案,以“擾亂社會秩序”羅織罪名立案抓捕。這11名人士自然就成了同案犯了。有個叫何潔的女士因在貓眼發了一封“告市長公開信”為封耀武等人伸冤鳴不平。立即招致“專案組”黑打,上門抓捕,強行踹門(門被踹壞)進屋抓人。當時那種態勢完全是紅色恐怖!三天兩頭的抓人、放人;放人、抓人。抓得雞飛狗跳的紛紛東躲西藏。還有個叫杜宜蓉的拆遷戶,從看守所出來沒幾天,就從高樓跳下,自殺了!而她的朋友們卻至今都找不出她有任何自殺的理由。專案組先後采取無故上門抄家、刑訊逼供,“請”進公安局詢問、電話約談等恐嚇拆遷戶。動用近百餘警力,到各區拆遷指揮部(拆遷辦)收集需要的所謂犯罪證據,而這些證據,卻都隻是在拆遷中“多賠了”多少錢!可恥、可惡、可恨。“刑案”圖謀終究未得逞,被檢察院否定,關押9個月後全部無罪釋放(堪稱最不成功的專案組)。但“專案組”不甘心,哪願意輕易放人,不達目的、誓不罷休。在沒有事實,甚至於是編造事實,以至於收集偽證的情況下,分別對7名人士動用公安的“私刑”——勞教。這7名人士分別是:封耀武、虞曉東、高治生、袁英(一年三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其中:戴海波、劉萃、鄧鬆濤則被檢察院認定不構成犯罪不批捕於2011年16日“釋放”,當天隨即被從看守所直接送勞動教養一年。
在抓捕的11人中:勞教7人,何潔、範宇2人關押20餘天釋放後監視居住半年,代夏琴、杜宜容2人釋放(杜宜蓉放出後跳樓自殺)。 具體是:渝中區的3人,南岸區的1人,九龍坡區的2人,江北區的3人,巴南區的2人。
曆時九個多月,動用近百餘警力。終因證據不足,最終全部無罪釋放,以刑事偵查為名抓人,行勞教打壓迫害之實。不禁要問巴南警方: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犯罪的時間、地點?是現場抓獲還是“專案組”曆時九個多月查獲?你們是在濫用職權,還是在超越職權?又是誰精心策劃上演一出自編、自導、自演侵犯人權的荒唐鬧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