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權為保護人權而設,無人權就無主權
(2013-03-19 08: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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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霜
究竟是人權高於主權還是主權高於人權,現在世界上明顯分為兩大陣營,民主國家說人權高於主權,專製國家說主權高於人權,孰是孰非,這就要從主權是什麽概念,人權是什麽概念,到底是先有主權還是先有人權,人權和主權的相互關係等幾個方麵進行分析才能談清楚。
查中外曆史,過去既沒有主權概念,也沒有人權概念,任何人都沒有人權,國家也沒有主權,完全是按照叢林法則行事,誰強大就可以侵略別的國家,奴役其他人。如古羅馬曾經統治整個歐洲大陸,但是既沒有人說他是侵略,也沒有人說他不正義。蒙古的成吉思汗曾經席卷歐亞大陸,中國直到現在還有人歌頌他。過去中國經常受到外族的入侵,中國強大了也會侵略別國,如唐朝就曾統治過周邊國家,現在的當權者也沒有說唐朝侵略別國不正義。
繼續查閱曆史,發現人權是資產階級革命時提出來的,資產階級認為人人生而平等,個人權利和私人財產不容侵犯,並且將這一人權宣言寫進了美國獨立戰爭後的憲法,但這時仍然沒有主權這一概念。原來是人權在前,主權在後,主權是在人權的基礎上形成的,主權是為了保護人權而設,人權是獨立概念,而主權是集合概念,是集合了整個國家的人權而形成的主權,人權是主,主權是次,沒有人權就沒有主權,皮之不存毛將焉附!有了人權後才有了主權,在人權不容侵犯的基礎上產生了主權不容侵犯的理念,從此以後主權國家的概念才真正穩定下來,即國家的主權是為保護這個國家內部民眾的人權而存在,侵犯別國的主權就是侵犯別國民眾的人權,所以是非正義的,而過去侵略別國並不認為一定不正義,因為過去沒有人權。
從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結論,主權是為保衛人權而存在,如果這個國家的政府侵犯本國民眾的人權,那麽這個國家的主權同樣可以被侵犯。侵犯人權的國家根本沒資格談主權不容侵犯。
“國家”也是一個集合概念,是集合了眾多的“家”而形成的,沒有“家”哪來“國”?國家的責任就是保護每個家庭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若這個國家不但不保護每個家庭的合法權益,反而對國家內部民眾的房屋土地進行強拆強征,逼得民眾妻離子散家破人亡,那麽這個國家就沒有任何存在的理由,任何國家和個人都有權進行幹涉,都有權利毀了這個“國”,亡了這個“國”,因為隻要有這個“國”存在,這個“國”內的民眾就無家可歸,民眾將永遠生活在恐懼之中,不知道哪一天自己的家就被這個“國”鏟平了,自己的土地被這個“國”強征了。
沒有人權的國家沒資格談論主權,因為你主權的基礎不存在,曼德拉說:“任何國家和政府都沒有權利躲在主權後麵踐踏人權”,這就和任何家庭的家長都沒有權利虐待家庭成員是一個意思,一個家庭的家長如果虐待家庭成員,別的任何家庭都有權進行幹涉,這個無道的家長沒有權利不讓別人幹涉你的內政,因為你根本沒資格做家長。離開了人權空談主權,離開了人權不容侵犯而妄談主權不容侵犯,就如同離開了具體的人而空談人類一樣令人不可思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