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如何醜化歪曲政治體製改革
(2013-03-15 07: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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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時報如何醜化歪曲政治體製改革
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全國政協會議剛閉幕,各家媒體紛紛亮出自己對大會的解讀,環球時報及時發表了“鼓吹極端西方政治製度是對改革的幹擾”的短評,以其習慣性的偏執,對“政治體製改革”進行醜化歪曲和口誅筆伐。
1. 互聯網上有主流話語而無極端聲音
文章首先斷言“有時極端聲音會在互聯網上比較集中”,這叫從事網絡管理的媒體網站尤其是網絡管理員情何以堪?作者在未提供證據情況下製造出假想敵,至於那些人如何要求“照搬西方政治製度模式”則不得而知。如今民間關於政治體製改革的主流話語,並不是照搬照抄。各界人士已經基本形成了這樣一個共識:中國改革到了攻堅階段,沒有政治體製改革的成功,經濟體製改革不可能進行到底,已經取得的成果還有可能得而複失。希望執政黨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將被虛化、被最小化的公民權利逐步提升,使公民權利能夠約束和監督官方權力,要給出提升公民權利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是誰“照搬照抄”?毛澤東說過:“十月革命一聲炮響,給我們送來了馬克思列寧主義”,在大型音樂舞蹈史詩《東方紅》裏,男解說員理直氣壯地說:“走俄國人的路,這就是結論!”所以,這個答案很清楚。
2.憲法是政治體製改革的旗幟
“違背中國憲法”是環球時報射向“政治體製改革”的第一支利箭可謂來勢洶洶,其實毫無殺傷力。“政治體製改革”不但不違憲,政治體製改革的整個訴求是在捍衛憲法。中國憲法貫穿了“主權在民”的思想。明確規定: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大和地方各級人大(第2條);明確規定“民主選舉”(第3條);明確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第57條);明確規定:國家主席、國務院、中央軍委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院長都由全國人大選舉產生(第62條),並有罷免權力(第63條)。 它體現了“權力製衡”的原則。明確規定:在全國人大統一行使國家權力的前提下,由全國人大和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國家立法權(第58條);規定:國務院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第85條);規定:法院和檢察院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第126條和第131條)。還具體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應當分工負責、互相製約(第135條)。這是中國特色的“權力分立”即“權力製衡”製度。唯有權力分立,才能充分保障公民的權利,這是鐵的政治規律。 它保證公民享有廣泛的自由權利。明確規定:我國公民“在法律麵前一律平等”(第33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35條),有宗教信仰自由(第36條);規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住宅不受侵犯(第37、38、39條);等等。如果這些條文已全部變成現實,中國政治體製改革就毫無意義和必要。而政治體製改革無非就是把這些未完全獲得的權利真實化。中國政治體製改革的目標是在憲法和法律的框架內,黨委領導,政府負責,人大監督,政協參與,司法獨立。其目標是(一)改革與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執政方式。(二)政府依法行政,並自願接受公眾監督。(三)有效發揮人大職能。(四)有效發揮政協職能。(五)推進司法獨立改革。(六)完善基層民主製度。因而憲法是政治體製改革的旗幟而非改革的對象。
至於“對中國改革的幹擾”,這個罪名無法安在“政治體製改革”頭上。想一想真正的 “民主選舉”實現了嗎? “官員財產公示”推行了嗎?憲法第35條兌現了嗎?隻要一進入討論環球時報就會喪失說服力。捍衛憲法的政治體製改革派不可能得到“政治漁利。”因為憲法明確規定:我國公民“在法律麵前一律平等”。反之,阻礙政治改革才是為了達到維護既得利益集團的政治利益。對於利益集團而言,他們口裏的改革,實際上是維穩與和諧。維穩與和諧就是保持現狀,保持利益集團繼續掠奪斂財的格局。
3.曆史的選擇是偽命題
“曆史的選擇”與“正確的選擇”並無天然的聯係。滿清入關,揚州十日,大開殺戒,留發不留頭,留頭不留發,此後奴役中國人二百餘年,這是曆史的選擇嗎?
要說“曆史的選擇”,秦始皇更有資格。逐鹿中原,一統天下,北擊匈奴,南平百越,可謂千古一帝。秦始皇和其期待的傳至萬代的世襲製是曆史的選擇嗎?
要證明現在的選擇是正確的,不需要戴上“曆史的選擇”的道具。驗證的辦法很多,就是能否給大多數人帶來好處,是否讓大多數人滿意。是否符合大多數人的意願。
至於“強大了國家,富裕了人民”。這個結論有待商榷。不錯,中國GDP已升至世界第二位。人民生活水平也有提高。但人民生活水平並沒有得到同步提高。問題出在貧富差距拉大,以及貪腐現象嚴重。高速的經濟增長固然可以為蛻變了的改革塗脂抹粉,卻很難說服那些在改革中被剝奪了基本利益或遭到無情拋棄的廣大弱勢群體。
4 曆史證明:在政治製度的選擇上既得利益集團不與人民一致
如果按環球時報的話“曆史證明,中國政治製度的維護者始終是人民群眾。”來理解,豈不是在奴隸製社會人民群眾維護奴隸製,在封建社會人民群眾維護封建製,在資本主義社會人民群眾維護資本主義,在社會主義社會人民群眾維護社會主義?
其實,曆史證明:在政治製度的選擇上既得利益集團不與人民一致。清兵入關,屠城十日,不可能得到人民群眾維護,袁世凱登基,不代表人民群眾喜歡皇帝。
5政治體製改革有利於堅持黨的領導
黨的領導作用就是保證憲法、法律的有效施行,維護和實施憲法正是實現黨的領導,而違反和抵觸憲法正是違背黨的領導。政治體製改革不外乎就是捍衛憲法,使上層建築更適應經濟基礎,適應人民的要求,更有利於政治穩定和社會長治久安。政治體製改革同取消共產黨的領導“不是一回事”,隨著政治體製改革的成功實現,共產黨的領導的威望將提高而不是下降,社會將更加穩定而不是天下大亂。如果不進行政治體製改革,必然是物欲橫流腐敗泛濫權貴瘋狂,社會將更加動蕩。
6. 中國社會政治自信不牢固來源於腐敗
腐敗問題解決不好,“就會對黨造成致命傷害,甚至亡黨亡國”中國社會政治自信不牢固來源於腐敗現象久治不愈,來源於利益集團勢力頑固不化,來源於政治體製改革遙遙無期,表現在每年有高達十六萬人的移民大軍,表現在網民眾口同聲對貪官及貪腐現象的聲討,與中國現代化程度遠不及西方無關。不管環球時報再長袖善舞,無法排解民眾的困惑。
7. 中國目前政治製度不會是人類政治文明的終結
沒有人說:“西方政治製度是人類政治文明的終結”,但肯定有人認為“中國目前政治製度是曆史的選擇”。否則中國總理沒有必要引用“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與阻礙政治體製改革的人講道理。
8. 誰有私心和“價值觀偏好”?
既得利益集團處於一種集體無意識狀態。它們不思改革,害怕改革,恐懼於在改革中失去什麽。它們隻知道不能做什麽,而不知道應該做什麽。一些極端的甚至開始對改革進行“妖魔化”。其實他們才是不肯放棄吃唐僧肉的妖怪。像山東副省長這樣的“90億美元,46套房,46個情婦”之類的高官,恐怕現在日思夢想的絕不是政治改革,要他們放棄既得利益無異於與虎謀皮。他們本能要幹的活就是如何幹擾政治體製改革的順利進行。
參考文章:高鍇:憲法是政治體製改革的旗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