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明月品茶夜談

生於美麗的杭州。小時愛在西湖邊上賞月納涼,品茶夜談。好詩詞,小說,和數學。1989年人在北京,那一天,那些人,那些事,從此改變了我。風花雪月隨歲月遠去,政治,曆史成為了我的新寵。
個人資料
正文

請依法點你的三把火!

(2013-08-22 05:39:35) 下一個
  作者:六朝煙水滿金陵

  北京市公安局長傅政華先生剛一高升,立即按照共朝的慣例,開始點他的所謂新官上任三把火了!這第一把火就把讓很多單位和個人都恨之入骨的“謠言製造者”秦火火等人抓了起來!而且,通過媒體明確指出,不僅如此,還要找出與之合作的一些意見領袖們!新官的第一把火,不是燒在整治北京的治安上,也不是燒在整治北京的交通上,更不是燒在解決北京的戶籍問題上,而是在虛擬的網絡上點了一把火,這把火有很多人叫好,比如羅援將軍,恨不得要跳到月球上去叫好,在他看來,實在長了他們一夥的士氣,而夢鴿女士也借此機會要求徹查秦火火的幕後黑手。凡此等等,熱鬧非凡!
  但是,身為執法人員,不論你做了共黨多大的官,你都不要忘記了,你是在執法!這一點,請傅政華們務必要記住!挾官威以泄私憤,那仍然是專製國家的專製官員的做法,傅政華先生不會認為你服務的這個國家是專製國家,你是個獨裁專製的官員吧!
  看了大量的報道,指責秦火火們如何道德敗壞的太多了!可惜,你們沒有提出法律的依據!難道這一次刑拘秦火火們,竟然是沒有法律依據,而是依據你們的道德準則嗎?隻要他缺了德,你就可以去拘捕?或者是你們有法律依據,但是不屑於告訴共朝治下的屁民們!因為民可使由不可使知?
  秦火火這家夥,造了很多謠,這個事情,他自己都承認。但是,我們知道,所謂的謠言,針對的對象要麽是有關單位,要麽是有關個人!造謠必然涉及誹謗與誣陷,沒有單位或個人去告訴,依照共朝的法律,公權力是沒有資格去隨便拘捕的!依照發布的消息,秦火火造了雷鋒的謠,造了張海迪的謠,造了動車事件的謠,造了紅十字會的謠,當然也造了夢鴿的謠!
  是不是謠言,是不是誹謗,那要看事實究竟如何!雷鋒有皮夾克和手表,這是事實!是不待秦火火誹謗就存在的事實!因為他的最親密的戰友就已經在回憶錄中明確地指出這個事實是存在的,而所謂的雷鋒紀念館裏麵,也可以找到實物!這算是造謠嗎?這謠言也太真實了!倒是二百多張雷鋒照片無不是根據需要擺拍,不知道這算不算是造謠呢?
  即便是算是對雷鋒的誹謗吧!誰有資格來依法告訴呢?雷鋒已經死了,沒有親人,請問,傅政華先生,你是雷鋒什麽人呢?你有資格成為所謂的誹謗雷鋒案的主體嗎?
  如果你不是雷鋒的什麽人,那麽以誹謗雷鋒的名義刑拘秦火火就是非法的!這一點,傅政華先生不會不知道吧!難道一朝權在手,你就可以任意把令行?
  至於郭美美事件,誰是不是郭美美的幹爹,那是被稱為郭美美幹爹們的事情,他們樂見其成,與不樂見其成,也是他們的事情,請問,被稱為郭美美幹爹的那幾位,他們依法告訴了麽?至於紅十字會強迫捐獻的事情,在共朝早就不是秘密!凡是捐款,從來是按照級別從工資裏麵扣,早也就成為慣例,怎麽算是誹謗呢?更何況,紅十字會到有關公安那裏報案了嗎?到法院起訴了嗎?怎麽誹謗了那麽長時間,竟然沒有看到紅十字會的行動,倒是要讓傅政華副部長來伸張正義呢?至於動車賠償問題,雖然被前鐵道部稱為謠言,但是,這個謠言果然是憑空而來的嗎?在共朝治下,同命不同價的事情,至今為止仍然如此,引起人們的想當然的猜測也是必然的!即便算是誹謗吧,那也是鐵道部出來舉報,然後對簿公堂,請問,管你傅政華先生什麽屁事呢?莫非,從今以後,你竟然要代表所有的共朝單位和個人,不論他們願意不願意,隻要你願意,你就可以據此拘捕任何你認為誹謗別人的人?那還要你家的那吃了偉哥也不中用的法律幹什麽呢?憑著你的意誌,想怎麽幹就怎麽幹了!
  至於張海迪、羅援、夢鴿等人,其實,果真認為是被誹謗了,就應該去提訴,這確實是你們的權力。但是,我們沒有看到這些人在傅政華先生下手之前去告訴,否則早就成為轟動一時的新聞。為什麽本來屬於自訴的案件,一定要等傅政華先生上任之後,才由他代為下手呢?而傅政華先生也實在樂意為他們效勞!這就奇怪了!張海迪們難道和傅政華先生之間有什麽關係嗎?難道是張海迪們委托了傅政華先生了嗎?或者傅政華先生果然是梁山後裔,要為大家伸張正義了?其中奧妙,真是讓人百思不得其解!
  但是,至少,從新聞報道當中,我們沒有看到北京有關部門是在有關人士提告之後采取的行動!也許,在他們看來,依法治國不如以德治國來得快樂吧!所以忽略了那些在屁民們看來很重要的在他們看來可有可無的法律吧!或者是他們的行動有足夠的法律依據,但是他們不樂意泄漏出來讓大家效仿?也未可知!
  無論如何,我們沒有看到傅政華先生新官上任這第一把火有什麽法律依據!要知道,傅政華先生是公安部的副部長,而不是道德部的副部長!你有資格在道德上去評論別人,但是,你沒有權力以道德的標準去拘留任何人!這是一個執法人員,不論是古代的,還是現代的,不論是中國的,還是外國,都應該明白的道理!難道,傅政華先生你竟然不懂嗎?
  秦火火們很可惡!這一點我們絕不否認!他們利用網絡自我炒作,確實給社會帶來很多不良的影響!但是,這不意味著我們可以用非法的手段來阻止他們!
  以非法的手段來治理非法的行為尚且不可,何況他們的行為是否非法要靠法院來界定呢?何況他們的行為是否涉嫌誹謗要有關單位和個人來提告呢?沒有走以上的程序,傅政華先生是不是太著急呢?以至於忘記了你目前的身份不管真假都是一個執法者呢!
  依照專製國家的傳統,新官上任要點三把火。共朝自稱不是專製的國家,但是傅政華先生還是依照慣例點了第一把火,他要依法整治網絡違法犯罪了!好得很!但是,請你務必要注意,請你依法點好你的三把火!否者,隻會引火燒身!
  網絡謠言真是可惡之極!來自民間的網絡謠言算是謠言,那麽來自官方的呢?又算什麽呢?倘若傅政華先生真的要依法治理什麽網絡謠言的話,還要從治理官方的謠言開始為好,這才能點起熊熊大火,淨化人間呢!
  當然,傅政華們自然是精通法律的,所以他們一麵占領道德高地對秦火火們進行批判,一麵又以“涉嫌尋釁滋事罪、非法經營 ”的罪名將他們拘捕。方法固然巧妙了,隻是,不論用什麽方式,都改不了他們妄圖鉗製言論的用心,至於罪名,在他們看來,信手拈來,用哪個罪名都會得到法院的配合,因為共朝的法院在政法委的領導下,他們敢不從命嗎?
  由此看來,這把火燒得未免讓人惡心!
  ------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