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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廣良和江秉華的諾貝爾功勞之爭

(2019-10-11 19:52:22) 下一個

今年諾貝爾醫學獎的核心工作是華裔科學家做出的,現在看來還不止一位參與了那項原創性的研究。

我寫出關於王廣良貢獻的博文後,在群裏看見當時在霍普金斯教授Gregg Semenza實驗室做博後,現在美國愛荷華大學擔任講座教授的江秉華的留言:“我剛才看了王廣良的采訪,在此更想澄清一下科學的事實,HIF-1是由王廣良博士發現的,但是克隆的工作是我完成的,我也已經跟王廣良博士溝通,他表示這個采訪比較匆忙,沒有把我的貢獻突出,有失偏駁,下次會把我的研究工作介紹清楚。”

我覺得江秉華抱怨王廣良沒有給他Credit可以理解。但是我今天再看王廣良接受《知識分子》的采訪,覺得王廣良應該是給了江秉華功勞,不知是否準確或充分:“對,他是華人,中文名為江秉華。他是之後進實驗室的,做了很多HIF基因功能方麵的工作,比如說HIF對VEGF的調控功能,證實了克隆出來的蛋白確實在細胞裏麵起作用。我是Semenza教授的第一個博士後,江是他的第二個博士後,參與了後期的克隆的工作,另外一個就是我們的實驗員,當時實驗室隻有我們這四個人。”

HIF-1的蛋白質工作對揭示低氧應激反應的機理是最原始與革命性的,這份工作是以王廣良為主做出來的。根據蛋白質順序克隆基因並不太難,從已知蛋白設計探針去挑基因文庫是常規途經,那時已經是1994年。我實在驚呀江秉華在接受采訪時這樣說話:“在這篇文章中,我的主要工作是根據HIF-1的蛋白質序列克隆出HIF-1基因,這項工作也是這篇文章中重要的貢獻。當時發PNAS文章的時候王博士正在找工作, 他因為急需要更多第一作者的文章,與Semenza教授商量後,把第一作者最後給了他。”

根據江秉華的采訪,他進實驗室時王廣良已經在找工作,江秉華肩負克隆的重任,做出來的工作卻被送給王廣良當第一作者。如果江秉華說的是事實,那麽這Semenza也太沒原則了,雖然這類事情在學術界時有所聞。但是王廣良在Semenza實驗室是很高產的人,找公司或大學工作似乎不缺一篇第一作者的文章。

現在從王廣良接受華府浙大校友會的采訪看,他們倆人的功勞之爭還不小,江秉華說自己克隆了基因,王廣良卻說是他克隆的:

“王:氧感知的一個核心分子現在知道就是缺氧誘導因子-1(HIF-1)。這個基因最早就是我在Semenza實驗室克隆和純化出來的。當時的條件比現在艱苦多了,釣基因即便在今天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我還記得當時搖了幾百升的細胞,最後總算純化出幾個毫克的蛋白來做篩選釣基因。將近兩年的時間,我完全專注於這個基因,最終功夫不負有心人,成功把它克隆純化出來。之後又鑒定了其氧氣感知功能以及在腫瘤生理學中的作用。英國的Ratcliffe教授也曾使用了我克隆出來的HIF1基因進行進一步的疾病相關研究。Kaelin教授他們就是用我克隆出來的基因研究了希佩爾-林道綜合征(VHL)。他們發現VHL蛋白標記並抑製HIF1。當氧氣不足時,則HIF1無法正常被VHL蛋白標記,導致血管的異常。三位諾貝爾獎獲得者領導了這個領域,我很高興我在Semenza實驗室的早期原創性的工作成為這個領域的最重要的基礎之一”。

江秉華說自己入實驗室時王廣良已在找工作,王廣良說自己還留下來做了兩年的Research Assistant Professor, 這個出入也比較大:

“王:我在Semenza實驗室做完博士後研究後,又做了大約兩年的Reseach Assistant professor,再之後也拿到幾個大學的教職offer。但是我想要在製藥產業上成功,於是選擇了從實驗室走向藥企,真正從事藥物研發。在Otsuka製藥公司工作了十幾年,參與了諸如Abilify等幾大知名藥物的研發工作;目前開始轉換領域,從事臨床試驗相關的工作。我的經驗是做一件事就一門心思去做,到了可以轉換領域的時候就勇敢去做,這樣思路就多,機會就多,總會有成果的。我們那個年代華人做教授的還是少數,所以很多成果都難以歸到華人名下,現在做教授的多了起來,我相信今後的科學研究中會有越來越多華人的名字出現。”

這裏隻有Semenza教授最清楚了,克隆基因的PNAS文章的一作為王廣良,這是事實,我們外人作判斷也隻能以文章作為準繩。當時沒有Cell牽頭實施的共同一作的做法,也沒有現在把各人貢獻列在文後注明的要求,從而可以避免這種後期紛爭的難堪。另外,王廣良在1993年就在PNAS上發過一作論文,陳述找到具有生物功能與活性的HIF-1, 這是最為關鍵的科學發現。當時江秉華還沒有入實驗室,王廣良在1995的JBC文章更是純化和鑒定了HIF-1蛋白,江秉華的名字都不在文章裏麵。大家注意了,這是我們尊敬的JBC,幾分無所謂,包括G蛋白的幾項諾貝爾獎都發表在那裏。而在後期給Credit的時候,Semenza在他的拉斯卡獎文章中,隻把王廣良放在正中間。他在照片中感謝了九人,沒有江秉華的影子。

江秉華這次改變了華人忍氣吞聲的形象,公開出來澄清,為自己爭取應有的功勞,值得鼓勵。但是他說的話也是值得商榷的,他或許應該指出自己當年在克隆上的貢獻,然後肯定王廣良的原創,並且感謝王廣良為自己後續克隆提供的幫助,因為即使王廣良失敗的克隆經曆也為自己的成功鋪了路。我們還沒有看到王廣良的回應,當然希望看到。江秉華這樣說如果翻譯成英文,不知Semenza怎麽想:“當時發PNAS文章的時候王博士正在找工作, 他因為急需要更多第一作者的文章,與Semenza教授商量後,把第一作者最後給了他。”

這則消息似乎說明Semenza還是給了倆人功勞,轉:“新聞發布會時,聽 Dr. Semenza講述了當年發現 HIF的全過程。在他的指導下,與另外一個實驗員合作,王拿到了蛋白,江拿到了基因。並且以開玩笑的口氣說:我也覺得不公平,他們三人應該起訴諾貝爾委員會,為什麽隻將獎發給我,而不發給他們,但在我看來,他們作了很了不起的工作,我很感謝他們!”

另外,王廣良和江秉華分別畢業於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和 Mississippi State University, 前一個還可以,後一個恐怕愛麵子的父母都不願意說。他們不都做出諾貝爾級別的工作,並且在美國擁有不錯的職業人生?這也印證了我以前說的,如果你的美國第一站是美國超級名牌大學,你要有充分的準備去麵對美國天才般的同學,別讓他們的直言傷了你的自信心,反而使你沒有太多出息。

再談談浙江大學。上次浙江醫科大學校友馮國平當選院士時,浙大稱是自己的;這次杭大生物係王廣良被關注,浙大也說是他們的。這些浙大人的臉皮真厚,浙大當時連生物係都沒有,何苦還吹這個牛呢?當年浙江省在好些的綜合性大學裏麵,隻有杭州大學有生物係,浙江又是文化大省,所以才有大量杭大生物係的人才湧現。王廣良是我知道的,第三位從杭大去中科院上海細胞所讀了研究生後在美國成就生涯的。浙醫與浙農大併入浙大還說得過去,杭大為什麽要合併進去?浙江擁有兩所綜合性大學競爭為什麽不行呢?

江秉華的微信和采訪言論。

在愛荷華大學擔任講座教授的江秉華。

王廣良的采訪言論。

王廣良與江秉華的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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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fish_fish 回複 悄悄話 http://zuaadc.org/2019/10/07/guangliangwang/#respond (王廣良接受華府浙大校友會的采訪): 我在Semenza實驗室做完博士後研究後,又做了大約兩年的Reseach Assistant professor,再之後也拿到幾個大學的教職offer。但是我想要在製藥產業上成功,於是選擇了從實驗室走向藥企,真正從事藥物研發。在Otsuka製藥公司工作了十幾年,參與了諸如Abilify等幾大知名藥物的研發工作;目前開始轉換領域,從事臨床試驗相關的工作。

https://www.linkedin.com/in/guang-liang-wang-60248547/ (王博士的簡曆):1992-1993, 霍普金斯,postdoc;1993-1995, 霍普金斯, Research Associate and Faculty; 1995-1999, Otsuta, Scientist; 1999-2005, Bioanalytical Systems, Inc, Director Data management; 2005-2006, 霍普金斯, Scientist;2006-2019, Otsuta,Director Data management; 2009-present: Cerevel Therapeutics, LLC, Senior Director and Head Data management.

在大華府采訪中,
1)王聲稱在Semenza實驗室做完博士後研究後,又做了大約兩年的Reseach Assistant professor。簡曆中將博後三年中的第一年title寫成博士後,第二年和第三年寫成Research Associate and Faculty。在美國申報funding時,一般第一輪博後叫做Post Doctoral Fellow,第二輪博後可以稱為Research Associate,沒見過有人自稱為faculty,更何況當時老板是AP,所以王博士不可能是faculty。
2)沒見到2年Research Assistant Professor的經曆,關於基金和大學的offer,大家自行判斷。
3)Abilify was discovered by scientists at Otsuka Pharmaceutical and was called OPC-14597.It was first published in 1995.
4)王博士從1999年開始轉為data analysis方向,2個月前從Otsuka轉到Cerevel Therapeutics LLC, Cerevel Therapeutics, LLC, 仍從事data management工作,所以應該是通過數據分析參與藥物研發和臨床實驗。
fish_fish 回複 悄悄話 王博士1999年至今做的是Data Management方麵的管理工作,應該是以數據分析的形式參與新藥的開發和臨床實驗
fish_fish 回複 悄悄話 總體來說,王從1992-1995在Sr. Semenza實驗室。他自己的簡曆將其分為兩個階段:1992-1993,Postdoc;1993-1995, Research Associate and Faculty(應該是senior博後,我並不認為是faculty),之後2005-2006又回去做"Scientist", 沒有看到"research assistant professor"的頭銜。
fish_fish 回複 悄悄話 抱歉,我的錯誤,網頁沒有完全顯示。王博士1993-1995在霍普金斯做Research Associate。
fish_fish 回複 悄悄話 王博士從1999年開始的title是Director of Data Management
https://www.linkedin.com/in/guang-liang-wang-60248547/

這裏是知識分子訪談的link: http://zhishifenzi.blog.caixin.com/archives/213792
裏麵談到:10月12日,看到一自媒體介紹江秉華的工作後,王廣良告訴《知識分子》需要對第一次接受《知識分子》訪談中關於基因克隆的時間進行修訂:“課題是92年初開展起來,應該是在93年拿到純化的HIF蛋白,根據測序獲得探針後94年篩選基因庫並拿到克隆。”
fish_fish 回複 悄悄話 https://www.linkedin.com/in/guang-liang-wang-60248547/
王博士自己的簡曆明確說明他94年已經不在霍普金斯大學了,他是如何與江博士“共同克隆”HIF-1基因的呢?
王說“我在Semenza實驗室做完博士後研究後,又做了大約兩年的Reseach Assistant professor”,為什麽他的簡曆中寫2005-2006一年回到霍普金斯,title並不是Reseach Assistant professor呢?
fish_fish 回複 悄悄話 還有,承認江克隆出基因和江參與了後期的克隆工作,這完全不是等同的。所有我認為王並沒有給江應有的credit。
fish_fish 回複 悄悄話 雅美先生,很喜歡讀您的諾獎係列文章,本篇文章恰好涉及我比較熟悉的人,所以在這裏留言。我給您發了悄悄話,希望有時間您能讀一下,裏麵有比較詳細的描述。

最後,希望您繼續為大家帶來精彩的文章,也希望所有科研人員都有誠信,在自己領域做出好的成績。
fish_fish 回複 悄悄話 http://m.zhishifenzi.com/depth/depthview/7192?category=depth
六天前對楊博士的訪談,明確指出江首次克隆hif-1。如果不正確,他可以象江一樣站出來反駁。
fish_fish 回複 悄悄話 知識分子有江新的訪談,可以看見,王已經在克隆完成時間上改口了,還變成了大家一起完成。但是對克隆的主要完成人還是含含糊糊不肯明確。
fish_fish 回複 悄悄話 大家應該問問王具體從哪一年到哪一年在Semenza教授實驗室做博後,又是從哪一年到哪一年回去做他所說的Research Assistant Professor。
fish_fish 回複 悄悄話 江有實驗記錄。王的JBC蛋白純化的部分是他的工作。江做了基因克隆的部分,得到HIF-1的基因。當時從蛋白推測序列到得到正確基因並不容易,英國的實驗室也在克隆,但沒有第一個做出來。
江決定站出來的原因還有王說的時間問題。大家看兩個人給出的基因克隆時間不同,原因何在?王在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采訪說自己克隆了該基因,隻在少數采訪中輕描淡寫地說江做了後期的克隆工作(我看到兩篇文章這樣寫),而在這句話前說很多江驗證其功能,這種模棱兩可的描述如何解釋。
Christmas38 回複 悄悄話 沒有去聽gregg, 想說幾點:
(1) again, 有實驗記錄,誰的貢獻會比較清楚。
(2)新的對江的訪談微信已經出來,王應該看到,如果是他自己克隆出來的,i assume 他已經看到,可以反駁了,迄今沒有看到,說明他認可江的提法。
(3)江秉華的微信采訪中提到跟王溝通的話語“采訪匆忙,沒有說清楚江的貢獻”。當然這是江博士轉述王的話,我傾向於信任這轉述的話,這說明王認可是江克隆出基因的。
雅美之途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Christmas38' 的評論 : 朋友在我朋友圈的這段話:“轉:“新聞發布會時,聽 Dr.Semenza講述了當年發現 HIF的全過程。在他的指導下,與另外一個實驗員合作,王拿到了蛋白,江拿到了基因。並且以開玩笑的口氣說:我也覺得不公平,他們三人應該起訴諾貝爾委員會,為什麽隻將獎發給我,而不發給他們,但在我看來,他們做了很了不起的工作,我很感謝他們!””,我沒有考證就轉了。接《知識分子》編輯的微信後,我今晨專門去看了Hopkins 的40多分鍾的記者招待會,至少Gregg Semenza沒有在正式場合說這段話:https://www.hopkinsmedicine.org/news/newsroom/news-releases/gregg-semenza-wins-2019-nobel-prize-in-physiology-or-medicine-for-hypoxia-discovery。鑒於此段玩笑話的影響力,特此說明。我現在覺得這話好像是有人編的,微信上什麽信息都有,Gregg似乎難在正式場合這樣說,我相信太多,但是私下開玩笑就不好說了。 Gregg曾經與JCI做過長時間訪談。Gregg在招待會講的那篇cited了5000多次的文章,就是王廣良的1993年PNAS文章,由Hopkins 的Victor 引薦的。
培土 回複 悄悄話 多謝分享,幾點看法:
有了蛋白序列,那時的基因克隆不算難。現在更是小菜一碟。
浙大與浙醫、浙農合並,杭大便不可避免會進去。原本杭大的一部分就是來自浙大理學院的部分係(1952年)。
Christmas38 回複 悄悄話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實驗是有記錄的,怎麽克隆的,一定會是一筆筆,一步步的記在實驗本子上的。
從王的這個描述看:
”我還記得當時搖了幾百升的細胞,最後總算純化出幾個毫克的蛋白來做篩選釣基因。將近兩年的時間,我完全專注於這個基因,最終功夫不負有心人,成功把它克隆純化出來。之後又鑒定了其氧氣感知功能以及在腫瘤生理學中的作用。英國的Ratcliffe教授也曾使用了我克隆出來的HIF1基因進行進一步的疾病相關研究。“----是說自己純化”並“克隆的基因。

這個地方有必要細究一下,因為區分貢獻的地方:可能王也追尋過克隆,但是看江的描述”是王克隆工作不順利,並沒有拿到基因。“ 江有博士課題時研究經驗,從而順利克隆出來。

從這些描述看,克隆工作應該歸功於江,(當然,純化工作沒有異議應歸功於王 ---本人評語:貢獻巨大,不可否認)。上麵複製的話裏,王的描述讓讀者自然覺得是他從頭到尾蛋白純化、基因克隆都是王完成的。

從這個看---“這則消息似乎說明Semenza還是給了倆人功勞,轉:“新聞發布會時,聽 Dr. Semenza講述了當年發現 HIF的全過程。在他的指導下,與另外一個實驗員合作,王拿到了蛋白,江拿到了基因。並且以開玩笑的口氣說:我也覺得不公平,他們三人應該起訴諾貝爾委員會,為什麽隻將獎發給我,而不發給他們,但在我看來,他們作了很了不起的工作,我很感謝他們!”
----gregg 已經說明了兩個人的貢獻。

最後,記錄本在的話,一目了然。
露得 回複 悄悄話 謝謝分享,學習了!
Fanreninus 回複 悄悄話 王的講法應該比較可信,美國人不可能會因為同情一個人隨便安排作者的,這是很基本的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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